在韩国,课外辅导教育影响广泛,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如家庭经济压力变大、公共教育质量下降、学生学业压力变大等。对此,韩国政府先后采取了由堵变疏的一系列措施。首先,在1968年和1974年分别对初、高中入学竞争采取免试入学政策,但是由于大学考试,依旧存在着教育矛盾。随后,为了缓解矛盾,1980年韩国政府实行公立教育正常化政策,全面禁止“私教育”(韩国校外培训的统称)。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韩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私教育的限制,从社会需要出发,由政府主办学费较低的“课外学校”,满足公众对于课外辅导的需求;为了降低课外辅导的费用,1995年韩国政府提出“新教育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公立学校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惠及了农村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2000年4月27日,韩国最高法院宣布,废除私教育禁令。此后,韩国政府的政策重点逐渐转为限制私教育费用。到2011年,韩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如:降低课外辅导费用、降低学院费用及经费信息公开化等。
在日本,对于私塾的行为,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公司法》《法人税法》《不正当赠品及不正当表示防止法》以及《儿童权利公约》等。除此之外,还有行业性组织社团——法人全国私塾协会(事实上是受经济产业省委托的法人组织)对行业内的活动基准进行制定、评价私塾、对私塾讲师进行培训和能力认证等一系列的规范与管理。日本对于公立学校老师去私塾兼职的现象开始是不允许的,但是随着2003年《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修订和2004年国立大学的法人化,学校教师可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校外兼职。(www.xing528.com)
在欧盟,课外辅导教育对增加就业、促进家庭消费、增加人力资本存量等大有裨益,政府或团体出于经济、政治的需要,对此不干预甚至鼓励。比如,法国政府对参加课外辅导的家庭给予50%的税收减免。东欧三国政府采取故意的放任政策,一方面,这三国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足额支付教师的工资,不得不对课外补习活动网开一面,以使教师通过补习活动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课外补习具有的补充功能与家庭、学生个人需求之间存在适切性,有存在的土壤。因此,即使政府出台一些措施,如果不能提高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有效改进主流学校教育质量,也不一定会得到公众的支持,反而可能会流于失败并引起社会紧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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