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至2015年水质监测成果,依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与考核技术方案》和地表水功能区《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对水功能区达标率进行分析评价。
(1)评价项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与考核技术方案》规定,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应同时进行水功能区全因子水质评价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水质指标达标评价。“十二五”期间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水质项目达标评价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双因子水质达标评价。因此,评价选取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2个项目进行评价。
(2)评价方法。对于年度监测次数低于6次的水功能区,按照年均值方法进行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年度评价类别等于或优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类别的水功能区为达标水功能区;对于年度监测次数大于6次的水功能区,应采用频次达标评价方法,年达标率大于(含等于)80%的水功能区为达标水功能区。
(3)水功能区水质代表值确定方法。
①具有一个代表断面的水功能区,以该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该水功能区的水质评价代表值;
②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断面的水功能区,采用各代表断面水质评价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代表值;
③缓冲区采用甘肃省和上下游省区水质监测资料,以平均值作为该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代表值;
④饮用水源区采用水质最差的断面监测数据作为该功能区的水质评价代表值;(www.xing528.com)
⑤秦祁河、散渡河、葫芦河等河流是天然苦咸水河流,评价时考虑了背景值的影响;
⑥没有水质目标排污控制区不参加达标评价。
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结果。
表4-5 渭河干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统计表
如表4-5,渭河干流2011至2015年监测10个水功能区,评价河长386km。2012年以来水功能区达标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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