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约5000年,华夏族在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起源并逐渐发展起来。传说中的黄帝是陕西关中地区的姬姓部落的首领,其东面有一个以炎帝为首的姜姓部落。在原始社会末期,部落之间为了争夺土地和人口经常发生摩擦。两大部落之间爆发了阪泉之战,黄帝打败了炎帝,黄炎两个部落结为联盟,逐步征服周边其他部落,华夏族(汉族)的前身由此产生。炎黄部落联盟在涿鹿之战中打败了南方九黎族首领蚩尤,其势力东至山东,南达长江流域,炎黄部落联盟进一步扩大。在随后的2000年间,黄帝的后裔先后建立了夏朝、商朝、周朝。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并建立了秦朝,公元前206年,汉朝建立,以华夏族为主体、融合了周边的众多民族的汉民族基本形成。
在秦汉时期,随着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以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为主要经济形态的封建专制统治逐步建立,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宗法制是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核心,它是用父系血缘的亲疏关系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宗法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对中国以后各封建王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二是对等级差异的强调。这直接反映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上。
中原地区在商周时期,就有成熟的夯筑技术,用来建造民居、宫殿以及城池,至秦汉时期建筑技术得到空前的发展。河南各地出土的汉代陶仓楼,是对汉代中原地区中产阶层楼阁艺术风貌的直观再现,其楼观、回廊、高台、仓阁和门阙等交错纵横,具有高大凌空的体势和向上耸立的多层结构,建筑风格宏大优美。
秦汉以后,中原移民将中原建筑文化带入广西沿海地区,表现为院落式、楼阁式建筑及殿宇建筑的出现。如合浦县罐头厂M1A出土的东汉院落式陶屋,平面略呈正方形,房顶为悬山式。前有门楼,后有栅居式双层主房,中为庭院,两侧筑有带墙帽的围墙。屋顶正脊两端上翘,房屋墙体往下收分。正门左侧有上圆下三角形的窦洞,供禽畜进出。基本上具备了中原四合院建筑的特点。1989年2月合浦红旗岭二号汉墓出土的庑殿顶陶楼,由门楼、院落和带阳台的二层主楼构成,正门两边,刻有手持长矛的武士,其形象类似中国古代的门神,显然已是北方建筑的形式。合浦汉墓出现的这些陶屋明器建筑形式,说明汉代广西沿海地区的建筑技术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汉墓出土的大量汉砖,也说明汉代广西沿海地区的人民已经掌握了烧制加工建筑材料(砖、瓦等)及其基于此的建筑营造技术。(www.xing528.com)
自秦汉以来,广西沿海的汉人与少数民族交流十分密切。早在汉初,汉人赵佗在岭南建立南越国,自称“蛮夷之长”。隋唐时,以宁逵、宁猛力(原籍冀州临淄)为代表宁氏家族统治钦州期间,废除对少数民族的“蛮”“夷”之称,行“修其教”“不易其俗”,继而“建城邑、开学校”,以“诗书礼乐”教化各族人民,使他们自然归流。宋代知州陶弼、岳霖等人在钦“兴学造士”,修城抵御外侮,加强民族团结,抗拒外来侵扰。姜公辅、宁原悌以“招流民子,感化乡间”,深受各族人民拥护。明代,对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羁縻”政策,以其自治,并在钦州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今防城县及钦州西北部地区)划分三都七峒,建立领主土司制度,委少数民族黄姓族首世袭峒主。明知州林希元在少数民族地区“教以耕织”“兴利除弊”“招叛归籍”。清嘉庆年间,壮族人冯敏昌著书立说,修建书院,发展钦州文化。
广西沿海地区在宋、元、明、清、民国时期隶属广东省,这里的汉族民居与广府民居的建筑文化一脉相承。广府人主要由早期中原移民与古越族融合而成。广府民系文化特征既有古南越遗传,更受中原汉文化哺育,又受西方文化及殖民地畸形经济因素影响,具有多元的层次和构成因素。广府建筑的房子都是三合院形制,住宅基本格局为“三间两廊”形式。常常是四五代人聚族而居,宗祠为整个村落的精神核心,村前有水塘是所有村落的共同特点。其建筑特点主要是:一是依据自然条件包括地理条件、气候特点,体现出防潮、防晒的特点;二是大量吸取西方建筑精髓,体现了兼容并蓄的风格。
广西沿海地区的移民中,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粤、闽、赣的客家人,并把其以围屋(也称围龙屋)为代表的客家建筑文化带来。围屋的外形基本分同心圆形、半圆形和方形三种。围龙屋不论大小,大门前必有一块禾坪和一个半月形池塘,禾坪用于晒谷、乘凉和其他活动,池塘具有蓄水、养鱼、防火、防旱等作用。客家围龙屋大门之内,分上中下三个大厅;左右分两厢或四厢,俗称横屋,一直向后延伸。在左右横屋的尽头,筑起围墙形的房屋,把正屋包围起来;小的十几间,大的二十几间,正中一间为“龙厅”,故名“围龙”屋。小围龙屋一般只有一到两条围龙,大型围龙屋则有四条、五条,甚至六条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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