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价值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在自然资源配置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自然资源经济学中,已经被开发的自然资源称之为资源产品,未被开发的被称之为自然资源。在自然资源供应充足的过去,人们认为自然资源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财富,是人类共有的,是无偿的,可以随意开采利用,所以自然资源无价。自然资源产品,是人类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得到的产品,凝聚了人类的劳动,所以自然资源产品才有价值。长期以来人们只是对资源产品定价或用资源产品价格代替资源价格,其实质都是资源“无价”。长期的自然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局面引发了对自然资源的大规模、掠夺式的开采利用,导致自然资源严重浪费甚至枯竭,生态失调,环境污染加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乱采滥挖、乱垦滥伐、围捕盗猎等现象屡禁不止,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被削弱,社会的持续发展受到挑战。因此,自然资源价值理论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1]
纵观西方近年来的资源价格研究,其基本思想和理论是“资源稀缺论”和“效用价值论”。如何解决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对自然的无限依赖性的问题,是现代资源价格研究的核心内容。经济学家罗宾斯就曾用“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即研究具有多种用途而又不足的资源利用关系的学说”定义经济学。西方资源价格学研究的基础在于福利经济学。英国剑桥学派的马歇尔及继承人皮古提出了“效用可量化”和“收入均等化”两个经济学命题,他们认为应着重关注“效率”而不是“公平”。所谓效率,即经济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也即福利经济学称作的“帕累托最优”,事实上,仍会有一些人遭受损失。因而,经济学家又提出了资源价格的“补偿理论”学说。西方经济学认为,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公是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大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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