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系统的功能是指自然资源系统在其生长运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和与其他系统发生联系时所表现出来的作用方式。这样来定义自然资源系统的功能是符合系统论理论的,但难点在于给其具体化带来了困难。因为通常所说的自然资源系统功能只是讲它是人类社会生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等,这没有涉及问题的实质。当然这里我们所提出的自然资源系统功能说也是初步的,带有探索性的,根据我们对自然资源系统功能所下的定义,我们认为自然资源系统具体有以下3个方面的功能:
(一)自生长功能
所谓自生长功能是指自然资源系统在远离人类的干预和作用下,具有自我生长、自我发展的功能。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生长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几十亿年以来,地球上的自然资源生生不息,从无生命的资源发展到有生命的资源,从单一的物种发展到上千万计的物种,足以说明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生长功能。即使在人类出现以后并发展到今天的时代,自然资源系统的自生长功能仍然是蓬勃发展的。自然资源系统的自生长能力不仅表现在有生命的资源上,在无生命资源方面也是一样,比如土壤的形成也是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生长功能的例子。当火山喷射出熔岩的时候,当奔腾的流水在光秃秃的地球表面侵蚀最坚硬的花岗岩的时候,当年复一年的酷暑严寒使岩石渐渐破碎和瓦解的时候,在这些自然资源力的作用下,加之微生物的繁衍,山石也就逐渐变成了土壤,为植物的生长提供了栖息地。至于古代植物和动物在沧海桑田的地壳运动中被埋藏在地下,经过亿万年的变化后形成了煤、石油等这些重要的自然资源,这些无不是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生长功能的例证。
(二)自组合功能(www.xing528.com)
所谓自组合功能是指自然资源在没有人类干预的情况下,其构成要素具有自我组合形成有机整体的能力。自然资源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根据“耗散结构”理论,这样的系统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与能量,当这种交换达到一定阈值时,就能使系统从原有的混沌状态转化为有序状态。自然资源系统具有的自我组合功能正是在这一机制作用下才形成的。自然资源系统无论是从整体上来看,还是从一个子系统来看,都是在这一机制的作用下才组合成互相联系的有机体。当然从动态的眼光看,这种有机体在外力的作用下,其秩序又会被不断地打破,通过新的物质与能量的交换过程,又会达到新的平衡,组合新的有机体。生态系统的发展和形成过程是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我组合能力的最典型例证。
(三)自恢复功能
所谓自恢复功能是指自然资源系统在其他系统或人类的干预下遭到局部破坏时所具有的自我恢复能力。“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对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我恢复能力的生动描述。用现在的语言来说,草原超载放牧要引起草原的退化,但只要停止超载放牧,草原就会重新恢复生机。再如生产过程中有毒物质的排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限度,完全可以通过水分对温度和湿度的调节、大气和水的流动对毒物质进行扩散、稀释等,以恢复自然资源系统的本来状态。再如一块废弃了的农田,经过50—150年的自行恢复后,其土壤性质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其表层有机物质逐渐增多,土层渐渐加厚,水土保持能力也会随着土壤中有机物质含量的增加而增加,这将更有利于植物的生长。这些都是自然资源系统具有自恢复功能的体现。但是,自然资源自恢复能力不是无限的,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适得其反。草原放牧超过了最大适宜载畜量,草原就必然退化;林木采伐量超过生长量,长此以往就破坏森林子系统;污染物的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如此等等,致使自然资源的自恢复功能不得以发挥,从而破坏自然资源系统,这是我们应该极力避免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