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期是人生重要的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日渐完善,心理、生理也日渐成熟,他们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同,并且对于音乐有着较强烈的需求。长期以来我们的大学教育,过分强调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掌握,学生的发展带有一定的片面性。虽然,近些年来,我们提倡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顾此失彼,致使学生的人文知识、个性品质受到一定程度忽略,学生面对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刺激,对自己没有正确的认识,或对前途悲观失望,失去生活的勇气,或自私自利,或冲动急躁,致使“全面发展”可望而不可即,成为一种梦想,而音乐教育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教育中的这些缺陷。近些年,音乐教育在全国一些普通高校得到较大地普及推广,它已成为普通高校全面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在整个普通高校教育中越来越显示出它独特的价值。那么,学校在传授专业知识、技能时,也应注重音乐等艺术教育的传授,以此为途径,促使学校美育的全面地实施,进而使学生素质得到较全面的提高和发展。
一、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现状
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起步较晚,在20世纪50年代刚有起步,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快就中断了,直到八十年代初期才开始恢复。一些著名的重点大学,如清华、上海交通大学、沈阳航空学院、北京大学等十几所高校于20世纪八十年代先后成立音乐教研室,开设音乐选修课,在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如;北京大学1981年开设音乐欣赏选修课,原计划招收400人,但是报名人数竟然高达1600人,第一节课,挤坏教室的门。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到1995年底,全国1000所高校中有2/3以上高校开设艺术课程,门类从单一的音乐欣赏扩大到包括知识、理论、欣赏和实践等多方面,教材也日趋丰富多样,达十余种。但是,由于音乐教育的起步基本上是少数学校的自发性行为,学校在考虑学校整体教育时,并没有把音乐教育纳入其中,音乐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中缺少它应有的地位,使得今天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越来越难适应社会的发展,面临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本身所存在的问题
那么,音乐教育在普通高校境况究竟怎样还存在着哪些问题为此我们对全国部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数据和查询的资料中可看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现状比以前有了很大改观,但也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乐观,它的境地似乎仍是可有可无,随意性很强,有的或把它仅仅看作是一种装饰,仍流于形式和表象,对其仍没有从根本上引起重视,“艺术教育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再则,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仍不平衡,虽然有少数学校已取得很好成绩,但大部分学校还存在不少问题,如:音乐教育的管理机构不健全,教学管理不完善;音乐师资普遍缺乏、师资水平偏低;经费投入不足;教材、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单一,教学理论、教学方法陈旧等等,都是普通高校音乐教育难以进一步发展的原因。所有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显然,有些问题,不是靠个人力量能够解决的,必须依靠政府、学校才有可能得到逐步解决实施。
1、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
我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认可,也逐步实现了教育、教学的自我变革和创新。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依然突出。这种不平衡性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关主管领导的个人认识、管理监督机制、师资队伍建设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以宁德师范学院为例,虽然高校教育评估顺利通过,在普通的二本高校中有一定的发展特色和优势,学生规模近八千人。但专门的公共音乐教育师资缺乏;现有本科音乐学专业,但师资参与公共音乐教育的极少;尚未设立专门的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没有稳定公共音乐选修课程教育实施计划;没有专职的公共音乐教师引进计划等。可以说本校公共音乐教育在这里基本上处于急需规范和改革发展的阶段。
2、顶层设计日趋优化,但执行、监督力度不足
国家教育部对于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重视体现在相关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一系列法规、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纪要》《全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06]3号),以及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等。从学科定位、课程设置、专业学位设立、教师建设、资金保障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的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发展战略部署。
目前这种有制度但缺少保障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通过广泛的调查与分析,可以看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发展总体趋势令人鼓舞,但不少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现状仍然令人担忧。靠个别教师的教学热情较大程度地改变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还显得力不从心。各高校对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认识深度不同,相关的管理、监督的缺失或力度不足等使问题解决失去了有力手段和基本保障。即使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这样的极其重要的评估、建设工作中,也很少将艺术教育实施的常规的相关指标体系也少有严格的评审,如:是否独立的艺术教育机构、师资建设是否达标、课程建设是否科学、师生比是否合理等。教育部对于各高校的教学评估是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最佳良机,切实执行则可以大大增强实际的检查、督导、建设和执行力度,实现全面的教学学科协调发展。
3、教学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亟待加强
艺术教育在高素质人才培养中越来越显著地体现出其不可或缺的优势和特色,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需有一名校级领导亲自主管已经成普遍客观现实,但根据相关调查可以看出,大部分高校的分管领导多数还只是挂个虚名。切实建立教育教学组织机构、建立严格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形成常规的教学规范之“梦想”依然难成现实。
就宁德师范学院来说,在尚无公共艺术教育的独立机构的情况下,开设什么课、哪些老师开课、哪些老师有资质开课、谁来管理、谁来监督等皆是不确定的问题。由教务处每学期在少数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开设少量公共选修课程其实很难实施稳定的学科教学。其实,这些问题主要属于管理责任意识不强所造成的。每一位分管或负责的领导应该都是清楚的,除了个人的认识程度和角度不同之外,当然还有更多的客观因素所致,但要不要负责,怎么负责,谁来监督,怎样被监督等实际问题亟待进一步明晰。我们都盼望着主抓艺术教育工作的领导都能是艺术教育的支持者或欣赏者,也很期盼那些高校领导对于艺术或艺术教育的个人爱好和感情直接影响或决定艺术教育发展方向的不良现象越来越少。
4、重视艺术实践活动,轻课堂教学的现象不可取(www.xing528.com)
应该说艺术实践活动是每所高校皆极为重视的,每当学校举行什么重大活动或有艺术展演任务时,艺术教师多会得到暂时的“宠爱”。参加各种艺术节、文艺会演等能为学校争光更是学校想要的,在此方面投入很多也在所不惜。但往往刮过这阵风等下一场风已成为习惯,多注重结果而少关注平实的教学和训练也是常见的行为。也有一些学校的教师也真是读懂了领导的思想,一心热衷于活动、比赛等,将拿奖、获得荣誉作为中心工作,而忽视正常的课堂教学,甚至很少参与或放弃课堂教学。这些皆是有悖公共艺术教育基本思想和原则的,严重影响了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实质精神。艺术实践活动要十分丰富,也是课堂教学的成果展示与检验,但这样的活动往往只关注和培养个别的学生,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倾向,重视活动和荣誉本为正道,但影响课堂教学,忽视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实质要求是极不可取的。活动十分需要,教学百分重要,科学发展是硬道理,真正理解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精神内涵是实质性提升公共音乐教育水平的基础。
5、教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拓宽思路
目前,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校成立公共艺术教育的专门组织机构的高校日渐增多,但师资的短缺依然是紧迫的问题。按照全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06]3号)要求,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学生总数0.15%—0.2%,而实际的生师比例与这一要求还相差甚远。宁德师范学院已经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评估,但学校并没有借此机遇进一步促进公共艺术教育相关事务的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依然未能提上日程。据笔者了解,本学期专门从事公共音乐教育的老师还没有,艺术系的专业教师也很少有意参与公共音乐课程教学,个别申请音乐选修课的老师基本上是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并不具备音乐教学的基本资质,说教师建设还处于零基础阶段是现实和客观的,学生本应接受音乐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基本被剥夺。
喜欢音乐的学生是众多的,教师队伍建设远不能适应现实的教育需求,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短时期内对于学校来说也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普通的二本高校,经济保障不充足,教师编制紧缺,困难是现实存在的,但其根源依旧是对于音乐艺术教育的本质了解不够,重视不足。其实,类似于宁德师范学院这样已经有基础较好的专业艺术院系,个别专业的师资充足甚至过剩的高校也不少,但公共艺术教育也未能发展起来。即便是一些由艺术系直接承担公共艺术教育的也很少能积极主动地实现教学效果的高效化。其主要原因是对于公共音乐教育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实质性接触和参与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领域研究的师资较少,更多的教师不愿意或轻视这种所谓“非专业”课堂教学,很少主动承担这份“额外”的工作。
少数人在音乐教师严重超编,课时量、工作量严重不足且有可能影响到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情况下才不得不申请公共音乐课程的教学,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种不良现象应该说比较普遍,我们要客观分析,不宜过于避讳。师资的数量和专业教学能力是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条件,但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不同于专业的音乐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审美教育的综合教育理论体系。专门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师资目前较为短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研究方向的专门人才培养还不能很快地满足高校发展的要求,原有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项目已经终止,这些都给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合格师资队伍建设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更为遗憾的是一些高校师资在攻读完学位后逐步脱离了原来的岗位,背弃了当初研读的初衷,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本身更是一种损失和伤害。
6、教师的劳动需要切实得到尊重和认可
这几年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老师在数量上增加了,大部分教师也多取得了相应的专业资格,也有一些老师逐步转向了专业音乐教育岗位,甚至放弃了公共音乐艺术教育的现象,但问题的出现往往有其内在的原因。
(1)公共音乐教育长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首先,客观地说,公共音乐教育普遍不及其他学科受到重视,长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些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课程安排往往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随机安排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实质上是对公共音乐教育工作的认识还未跟上当今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那种只是为了增加选修课学分而设课的做法严重影响部分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利于引领教师们进行更好的教育思想、理念的深入研究和教学实践,更无助于教育教学良好效果的呈现,也得不到学生的广泛认可。
(2)教师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由于公共音乐教育学科难成规模,更难出效益,课程不能稳定,劳动得不到充分认可,自然其在整个学校整体的地位难以提升,被边缘化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到教师相关课题的申报,教学经费的申请等诸多事项,甚至在教师职称评定等重要环节受到影响。这种恶性循环的形成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扭转,缺少了劳动者的积极劳动和奉献精神,公共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就缺乏了核心动力。
总之,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得进步和成效,在教育思想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上有了明确的方向和制度保障,对于高校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的潜在和现实意义认识清晰,但从现实状况复杂性和多样性观之,依然显示出监督、管理、考核的方式方法和执行信心、勇气、力度等方面的缺失和不足,个别领导者、管理者个人思想认识、情趣爱好等因素影响一个学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现象不应视为常态,师资力量的稳定和素质提升依然是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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