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学校统一的原则得以实现。四年的小学之后是中学(5-10年级),中学可以扩展两年[扩展高中(Erweiterte Oberschule,缩写为:EOS)]参加最后的高中毕业考试。随着1958年工业课的引进,学校改为综合理工高中(Polytechnische Oberschule)。与此同时,“高中”(Oberschule)这个术语又有了新的含义,意为现在东德的综合一体化学校,其中也包含了小学(1至4年级)和EOS(11年级和12年级)。[26]根据1965年的《教育法》,整个学校制度按等级分为:初级1至3年级,中级4至6年级和高级7至10年级,取代了小学、初中和高中旧的分级制度。
1963年国民教育部成立了“音乐教育专业班”,为大学师范教育提早做专业准备。只有通过入学考试的人才能就读这类高级中学,这样的安排主要是针对专业的音乐教育,重点结合小学教育的合唱教学(每周六小时),目的是高中毕业后进入大学阶段的音乐教师教育。
这里不要与“专业音乐学校”的特殊班级混淆,这些特殊班级与当地的音乐学院(魏玛、莱比锡、德累斯顿、柏林)紧密联系,意在培养有音乐天赋的学生,使他们今后能够接受大学阶段青年艺术家的职业培养。专业学校把由各大音乐学院教授授课的扩展音乐一体化器乐课程与中学的教学计划相结合,这类课程一直实施到高中毕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这一有意义的音乐教育成果,在西德学校体系中是无法找到的,并在统一之后得到保留。
柏林、莱比锡、魏玛和德累斯顿的音乐学院以及柏林、莱比锡、耶拿和哈勒的大学在战争后不久就开始恢复了艺术和教育培训。小学音乐教师教育在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院进行,其中非专业教师可以进一步获得音乐教师的资格。柏林、莱比锡、哈勒和耶拿的大学音乐教育学院负责初中和高中音乐教师的培养;此外,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以及茨维考和波茨坦的教育学院稍后也加入了音乐教师培养阵营。
作为唯一的例外,魏玛音乐学院在理查德·缪尼西的带领下保留了旧有学校音乐教师的培养模式。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建立了所谓的“教育咨询中心”,对所有教师进行有条不紊的训练和进一步的资格培训,也为音乐专业准备了这样的教育咨询中心,其系统的教学问题已反映在专业期刊《学校中的音乐》里。
把音乐教师教育归类到大学教育中的做法,使得音乐教育能够把自己建设成为一门新兴的大学专业,尽管在国家控制之下,人们依然对音乐教育进行了深入研究,以展示社会主义教育的优越性和探索音乐对人的影响、人们的感知和对人们(意识形态)的含义。因此,音乐教育学院各自分配了具体的研究领域,这些研究领域主要是以音乐心理学和社会学为焦点,20世纪70年代又新增沟通理论。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为:
●理解接受研究,
●孩子的声音和歌唱的发展,(www.xing528.com)
●音乐课的音乐心理基础;教育学方法的发展,
●关于音乐兴趣发展、观点和大众传媒作用的社会学问题。[27]
图16.2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学校体系的构造[O.奥维勒(O.Auweiler):《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教育方案和教育政策》,哥廷根,1972]。
虽然研究结果往往是由政治指导方针随着趋势预先设定的,而且方法论的必要手段因为东德的封闭,与国际上比较显得相当地受限制,但音乐教育研究的传统仍然建立了起来。
图16.3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的音乐专业教师培养(摘自库尔特·施瓦恩:《关于音乐的一些思考》,摘自《学校中的音乐》,8,1957,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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