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审美教育名义上和美育有关,但它是从功能性商品美学的批判中成长起来的,试图抵制功能性实用音乐的“音乐强迫”和“文化恐怖”[罗舍尔(Roscher)]。多元审美教育所涉及的思想教育目标,就如沃尔夫冈·罗舍尔(Wolfgang Roscher,1927—2002)所支持的,一方面是感官感知形式的共生,另一方面是个体艺术的文化综合。“多元美学”一词指的不是单纯的数量“很多”,而是艺术的表现和作用形式在质量上的“更多”。艺术恰巧处在相互转换互相启发的阶段,所以不仅仅使用可听到的“耳朵”,或者可看到的“眼睛”,而是要调配整个人的所有感官。音乐教育必须给予一个综合的功能,即
●一个“媒体的整合”(综合艺术任务观点)
●一个“人类学的整合”(评价的关键问题)
●一个“历史的融合”(当代历史问题)
●一个“地理的融合”(文化比较问题)
●一个“社会的融合”(社会任务观点)
下面是多元美学教育的五种课程观点:
●多媒体观点(www.xing528.com)
●跨学科观点
●传统的综合观点
●跨文化的观点
●社会交际观点[60]
这些观点被分配到生产教学学和接受教学学两个不同的学习区域中去。一体化要求在声音剧场和音乐戏剧即兴演奏中被完全兑现,不同的表达形式和艺术(词、声音、光、图象、律动)相结合与不同的感知形式一起使用。[61]多元美学工作的过程是即兴的,最有可能发生的形式是表演(音乐戏剧),它们的教育目标是将孤立的个体艺术做一体化艺术的感知和表达训练。多元审美教育超越了所有的改革苗头和对课程与教育改革的讨论,它在综合表达形式中使用了20世经20年代包豪斯的传统。[62]
图13.2 一体化的多元审美音乐教育课程模型是由生产和再生产教学学这两个半球构成,并划分为五个观点,其又分有六个练习教和学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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