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城乡统筹中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自身发展。因此,在城乡统筹中发展乡村旅游,必须从乡村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尤其是农民和农户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有针对性的乡村旅游开发经营模式,努力降低一味依赖外部力量而造成的旅游收益漏损,使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真正受益者,提高旅游收益在农村的乘数效应。本研究认为,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展乡村旅游,关键是要让农户参与进来,具体开发经营模式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
1. 资源出租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村集体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将所拥有的旅游资源出租给旅游开发商,盈亏由旅游公司承担,村民只是按期领取租金。此模式主要应用于那些资金、人才和技术匮乏,但具有良好资源禀赋的农村地区。
2. 个体农户模式
个体农户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农户以“旅游个体户”形式,在村集体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对自家或承包经营的农牧林场、果园和民居等进行改造,独立完成乡村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
3. 农户联合模式
为追求规模经济效益、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可以通过农户联合开发经营。这种联合可以是在个体农户的示范带动下,农户们自发联合;也可以由村集体(村委会)作为组织协调机构,由村民集资建设,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组织农户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开发、接待和服务。(www.xing528.com)
4. 多方合作模式
这种开发经营模式的参与方包括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及其他开发经营主体,根据各参与方职能、利益以及合作方式,多方合作模式又可演化为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第一,村集体出资源、企业出资金并负责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居民作为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这种模式主要适应于康乐型乡村旅游开发。
第二,村集体负责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市场宣传和经营管理,农户负责按规定接待、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三,村集体出资源、出资金负责项目规划建设、选拔农户、安排接待和组织协调,聘请管理公司负责景区景点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农户负责按规定接待、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四,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招徕客源,村集体负责组织农民参与地方戏表演、导游、工艺品制作、提供餐饮住宿、维护和修缮自家民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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