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郊区,简称城郊,位于城市和广大农村腹地之间,是城市环境向农村环境转换的过渡地带。这种特殊的区位条件一方面使城郊处于城市辐射前沿,便于接受中心城市强有力的经济辐射和产业地域空间扩散;另一方面,城郊也是从乡村进入城市的必经地域,便于接纳广大乡村向中心城市的要素聚集。但由于受传统的城乡分割、产业分割、部门分割的影响,城郊地区的上述优势并没有凸显出来。同时,国内从城乡统筹的角度将城郊作为一个既有别于城市、又有别于农村的相对独立的单元来进行的研究滞后。因此,将城郊与城市、农村联系起来,从城郊经济地域空间构成的特殊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出发,寻找有效的产业切入点,大力推进城乡过渡,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通过在大城市周边地区建立环城游憩带,不仅可以满足城市居民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需求,而且可以促进城郊地区的经济增长、相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郊区城市化进程等。更重要的是,城郊独特的区位优势使得环城游憩对于推动城乡过渡作用更加凸显。因此,系统地研究旅游对城市郊区这一城乡过渡地带的影响,探索既有一般指导意义又有可操作性的环城游憩开发模式,对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由于现阶段环城游憩的主要客源是利用节假日、周末等闲暇时间到郊区观光、度假、康体疗养和参加节庆等的周边城市居民,市场容量小,季节性强,停留时间短,人均花费低,这决定了其不能作为城乡统筹中旅游业发展的主导模式,只能是在土地租金和出行成本双重力量的作用下,形成于经济发达的大城市郊区。
【注释】
[1]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中央明确提出了对现行农村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并从2001年开始,逐步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推广。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是指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2005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6年全部免征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决定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新中国的农业税走完了它的全部历程。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是一个历史性的决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现代中国从由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宣告了2600多年来我国对土地、农民连续单独课税历史的终结。(www.xing528.com)
[2]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劳伦茨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越大,说明居民收入差距越大,社会贫富差距越悬殊。
[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1月16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白皮书》。
[4]邵琪伟.在全国发展旅游促进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 http://www.cnta.gov.cn/html/2008-6/2008-6-2-18- 20-17- 716_1.html,200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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