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支出为1311458.3 万元,其中:
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948676.4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712510.9万元增加236165.5 万元,增长33.15%。
②政府征收的税费70367.4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53270.5 万元增加17096.9 万元,增长32.09%。
③企业办学教育经费24997.5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23366.2 万元增加1631.3 万元,增长6.98%。
④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用于教育的经费4033.5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3718.7 万元增加314.8 万元,增长8.47%。
⑤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28952.5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35041.6 万元减少6089.1 万元,减少17.38%。
⑥社会集捐资办学经费5397.1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5653.8 万元减少256.7 万元,减少4.54%。
⑦学费、杂费171494.5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189706.6 万元减少18212.1 万元,减少9.60%。
⑧其他教育经费63761.1 万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57539.4 万元增加6221.7 万元,增长10.81%。
表3-2 2006年和2010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各渠道支出及构成 单位:万元、%
从2007年开始地方教育经费支出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地方教育经费支出以事业性经费支出(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与全省地方和其他部门教育经费支出(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为统计口径。
2007年全省地方事业性经费支出情况:
①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25141.3 万元,占比为47.45%;用于个人部分138589.3 万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15839.4 万元,占比为46.60%;用于个人部分132751.2 万元。成人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9301.9 万元,占比为61.44%;用于个人部分5838.1 万元。
②中等职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49498.8 万元,占比为40.94%;用于个人部分71417.3 万元。其中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29527.0 万元,占比为41.84%;用于个人部分41042.5 万元。职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17188.7 万元,占比为39.68%;用于个人部分26134.5 万元。技工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687.0 万元,占比为59.59%;用于个人部分1143.8 万元。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086.1 万元,占比为26.78%;用于个人部分3096.5 万元。
③普通中学用于公用部分176998.6 万元,占比为32.63%;用于个人部分365496.2 万元。其中普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81919.8 万元,占比为40.50%;用于个人部分120328.7 万元。普通初中用于公用部分95078.8 万元,占比为27.94%;用于个人部分245167.5 万元。
④普通小学用于公用部分109095.3 万元,占比为19.73%;用于个人部分443772.1 万元。其中农村小学用于公用部分79829.4 万元,占比为19.17%;用于个人部分336501.9 万元。
⑤特殊教育用于公用部分1378.7 万元,占比为39.16%;用于个人部分2142.3万元。
⑥幼儿园用于公用部分6675.2 万元,占比为22.62%;用于个人部分22834.0万元。
⑦教育行政单位用于公用部分22852.5 万元,占比为68.15%;用于个人部分10680.4 万元。
⑧教育事业单位用于公用部分35250.6 万元,占比为74.62%;用于个人部分11988.2 万元。
⑨其他教育用于公用部分9639.6 万元,占比为47.39%;用于个人部分10703.4万元。
2008年全省地方事业性经费支出情况:
①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56745.7 万元,占比为46.38%;用于个人部分181236.7 万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49351.9 万元,占比为46.21%;用于个人部分173867.7 万元。成人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7393.8 万元,占比为50.08%;用于个人部分7369.0 万元。
②中等职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63877.3 万元,占比为37.71%;用于个人部分105521.7 万元。其中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39267.9 万元,占比为39.87%;用于个人部分59211.1 万元。职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20921.5 万元,占比为35.06%;用于个人部分38750.4 万元。技工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094.1 万元,占比为41.21%;用于个人部分1560.9 万元。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2593.8 万元,占比为30.18%;用于个人部分5999.3 万元。
③普通中学用于公用部分281474.3 万元,占比为36.61%;用于个人部分487436.1 万元。其中普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117900.7 万元,占比为52.63%;用于个人部分106136.2 万元。普通初中用于公用部分163573.6 万元,占比为30.02%;用于个人部分381299.8 万元。
④普通小学用于公用部分205543.1 万元,占比为26.40%;用于个人部分572896.2 万元。其中农村小学用于公用部分157311.7 万元,占比为26.07%;用于个人部分446091.6 万元。
⑤特殊教育用于公用部分1887.5 万元,占比为45.88%;用于个人部分2226.5万元。
⑥幼儿园用于公用部分7936.2 万元,占比为26.68%;用于个人部分21813.4万元。(www.xing528.com)
⑦教育行政单位用于公用部分20958.9 万元,占比为71.11%;用于个人部分8513.3 万元。
⑧教育事业单位用于公用部分91112.7 万元,占比为84.90%;用于个人部分16200.1 万元。
⑨其他教育用于公用部分41637.9 万元,占比为73.86%;用于个人部分14735.1 万元。
2009年全省地方事业性经费支出情况:
①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84261.3 万元,占比为49.42%;用于个人部分188570.5 万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75492.9 万元,占比为49.30%;用于个人部分180500.2 万元。成人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8768.4 万元,占比为52.07%;用于个人部分8070.3 万元。
②中等职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38509.9 万元,占比为40.11%;用于个人部分206852.5 万元。其中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82525.9 万元,占比为40.16%;用于个人部分122983.5 万元。职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53772.6 万元,占比为40.92%;用于个人部分77644.0 万元。技工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380.2 万元,占比为35.56%;用于个人部分2501.0 万元。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831.2 万元,占比为18.25%;用于个人部分3724.0 万元。
③普通中学用于公用部分342564.5 万元,占比为38.46%;用于个人部分548093.8 万元。其中普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126633.7 万元,占比为41.01%;用于个人部分182173.5 万元。普通初中用于公用部分215930.8 万元,占比为37.11%;用于个人部分365920.3 万元。
④普通小学用于公用部分244963.5 万元,占比为27.86%;用于个人部分634398.4 万元。其中农村小学用于公用部分179451.5 万元,占比为26.87%;用于个人部分488406.6 万元。
⑤特殊教育用于公用部分3561.7 万元,占比为53.68%;用于个人部分3073.3万元。
⑥幼儿园用于公用部分8676.3 万元,占比为23.96%;用于个人部分27528.7万元。
⑦教育行政单位用于公用部分17554.0 万元,占比为64.87%;用于个人部分9508.3 万元。
⑧教育事业单位用于公用部分28609.9 万元,占比为58.82%;用于个人部分20030.7 万元。
⑨其他教育用于公用部分15603.4 万元,占比为48.65%;用于个人部分16471.9 万元。
2010年全省地方事业性经费支出情况:
①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231476.7 万元,占比为51.76%;用于个人部分215747.0 万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223499.4 万元,占比为51.75%;用于个人部分208402.0 万元。成人高等学校用于公用部分7977.3 万元,占比为52.06%;用于个人部分7345 万元。
②中等职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89713.3 万元,占比为41.07%;用于个人部分128741.4 万元。其中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59866.6 万元,占比为40.79%;用于个人部分86917.9 万元。职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26728.9 万元,占比为43.00%;用于个人部分35429.9 万元。技工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373.3 万元,占比为36.87%;用于个人部分2351.3 万元。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用于公用部分1744.5 万元,占比为30.15%;用于个人部分4042.3 万元。
③普通中学用于公用部分371123.3 万元,占比为36.88%;用于个人部分635149.4 万元。其中普通高中用于公用部分150001.5 万元,占比为41.46%;用于个人部分211801.9 万元。普通初中用于公用部分221121.8 万元,占比为34.31%;用于个人部分423347.5 万元。
④普通小学用于公用部分232930.5 万元,占比为25.01%;用于个人部分698524.3 万元。其中农村小学用于公用部分173803.1 万元,占比为24.32%;用于个人部分540787.1 万元。
⑤特殊教育用于公用部分3260.3 万元,占比为49.38%;用于个人部分3342.1万元。
⑥幼儿园用于公用部分22544.8 万元,占比为32.59%;用于个人部分46628.7万元。
⑦教育行政单位用于公用部分12529.1 万元,占比为54.73%;用于个人部分10514.9 万元。
⑧教育事业单位用于公用部分38397.9 万元,占比为61.65%;用于个人部分23889.5 万元。
⑨其他教育用于公用部分15742.2 万元,占比为46.85%;用于个人部分17856.9 万元。
表3-3 2008—2010年全省地方事业性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2010年各市州地方教育经费总收入达3106736.1 万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2532465.9 万元,占总收入的81.52%;各级政府征收的税费78327.5 万元,占总收入的2.52%;企业办学教育经费16649.7 万元,占总收入的0.54%;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用于教育经费1671.1 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事业收入401238.8 万元,占总收入的12.92%;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18744.7 万元,占总收入0.06%;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7953.3 万元,占总收入的0.03%;其他经费收入30183.3 万元,占总收入的0.1%。
表3-4 2006—2010年甘肃省地方教育经费收入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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