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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研究结果及袁世凯教育纲要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定官吏及自治机关办学考成法,以寓奖劝,统由教育部规定妥协后呈候施行。特下命令,颁布宗旨。更由教育部派视学随时至各地方视察,实际能否履行,据以考定成绩;庶儿教育有一定之趋向,不致纷歧错误。其学校经费,应由国家支出或补助者,由教育部与财政部随时商订办理。

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研究结果及袁世凯教育纲要

甲 总纲

一、施行义务教育,宜规划分年筹备办法,务使克期成功以谋教育之普及。

说明 义务教育,顷己明颁命令,各省应即遵照施行。惟以全国幅员之广,人口之众,风气未开,民力未逮,倘无一变通而有标准循序渐进之办法,遽欲全国学龄儿童同时就学,势固甚难;即绳以功令,亦恐难以遍喻。如听其自然进步,则于义务之旨不符。使煌煌命令等诸具文,尤非国家兴教劝学之本意。计惟有用分年筹备之法,筹备应以若干年为期,由教育部详细筹划妥定办法,年定进程,分期筹备,举凡学龄之调查(调查学龄儿童,易起乡民之误会,近日浙江已见风潮。应由地方官委任自治团体,于调查户口时,注意于每户及岁儿童有无入学,另立表格填注,即不惹乡民之疑义,并可为统计之根基),入学之督促,学校之设置,师资之造就,经费之筹集,无不按期备办,依限观成。另定官吏及自治机关办学考成法,以寓奖劝,统由教育部规定妥协后呈候施行。

二、兴学由造就师范编辑教科书入手,应由教育部通行各省,按照各地方所需教员之数分期造就,并由部编辑小学中学教科书,以确定全国教育之基础。

说明 按义务教育规制颁行之后,全国小学入学人数骤增,所需教员甚伙;非预为造就,必致因师资缺乏,以不合格之教员充数,灰向学之心,阻学务之进步。应由教育部咨行各省巡按使,按照各地方历年所需教员人数,分期造就,管理教授,一切务须完善。至教科书系达教育目的之要具,如与教育宗旨不相呼应,即不能达到目的。应就现在部设之编审处,按照学生迅速编辑中小学教科书。其教科书内容,务与国家教育宗旨相合。其参考各书,为学校所需而坊间所不备者,亦应一并编辑以为改良教育之准备。

三、申明教育宗旨,注重道德、实利、尚武,并运之以实用以命令颁布。

说明 现时教育最大之缺点有四:一不重道德,二不重实利,三无尚武精神,四不切实用。教育部前颁教育宗旨,注重道德、实利、军国民、美感各教育,惟未标明实用主义。且部令虽颁,国内并未奉行,教育迄今无一定趋向。是宜重加规定,以道德教育为经,以实利教、尚武教育为纬;以道德实利尚武教育为体,以实用主义为用(实用教育,以各学校注重理、化、博物等实科之实验为始;尚武教育,以自初等小学注重体育卫生,加以军队束伍进退之法为始)。特下命令,颁布宗旨。更由教育部派视学随时至各地方视察,实际能否履行,据以考定成绩;庶儿教育有一定之趋向,不致纷歧错误

四、改革小学中学学制,改初等小学校为二种:一名国民学校以符义务教育之义,一名预备学校专为升学之预备。中学校分为文科、实科,以期专精深造。

说明 按中国普通教育,采日本单一之制,小学只有一种。在只求识字之平民子弟与有志深造之士族子弟,受同式之教育,于人情既有未顺,于教育实际亦多违碍。如施行义务教育规制以后,小学难以遍求完善,尤必因此横生阻力。是宜取法德制,分小学为二种,一国民学校,即现在之初等小学,分为多级、单级、半日各种,四年毕业,为纯受义务教育者而设,办理可以简便。一预备学校,与初小相似,四年毕业,为志在升学者而设,办理须求完备,较之现行单一制颇为便利。又现行中学校学制,各科并重,自初小、高小以至中学课程,迭次圆周,既嫌复汛,而于造就社会中坚之人物与高等教育之预备,均有不能独到之处。现宜取法德制,分为文科、实科二种,或分校,或一校兼备二科,视生徒之志愿以入学,不特适于天性,且学科有所偏重,造诣自有专长,将来毕业后出任事业,能力较优,自足为社会之中坚人物,即升入专门大学亦易深造,较现制实为便利。

五、各地方固有学款,宜分别保存,不得移作他用,并将国家、地方税项查明厘定,确定学款支出范围,以防混淆。在两税未分以前,暂照各地方习惯,以部款、省款、县款三种支配之。

说明 按各国办学经费,向视学校之种类性质,有国税支出、地方税支出之别。改革以来,各地方固有学款,半充他项行政之用,固由财政紊乱竭蹶,两税不分,致遭侵夺,亦由前此办学所用经费,不分国家、地方税项,一并开支,界限既淆,自易摇动。现在财政既有统一之望,其旧有学款属于地方税范围者,应即保存,不得移作他项行政经费之用,由教育部与各省巡按使妥商办理,另由财政部将国家地方两税查明厘定,俟税则划分后,按其行政性质分别支出,彼此不相侵夺。其学校经费,应由国家支出或补助者,由教育部与财政部随时商订办理。两税未分以前,仍听各省按照习惯办法,划定部款、省款、县款之范围,以为将来划分支出之准备。惟在部款支出范围,有愿以省款支办,及在省款范围愿以县款支办者,悉听其便。

乙 教育要言

一、各学校均应崇奉古圣贤以为师法,宜遵孔以端其基,尚孟以致其用。

说明 学堂崇奉圣贤,非为宗教之信仰,实以为师法之极则。孔子道大,无所不包。孟子开端即言义利之辨,因战国时人人竞利,乃反复言义以约之,正与今日人心知有权利,不知有义务责任,后先一辙。故遵孔并应尚孟,以其时代俗尚相近。读孟子一书,实不啻为学生现身说法,不仅为道统所关也。且孔孟当道德横流之际,皇皇言仁义,百折不挠,绝无利己之见存;其爱国热诚,允足风示万世,学校生徒,尤当识此崇奉之意旨。

二、中小学教员宜研究性理,崇习陆、王之学,导生徒以实践。教科书宜采辑学案,以明尊孔尚孟之渊源。

说明 乙项首条,既明示尊孔尚孟之主旨。然欲明尊孔尚孟之历史,则道统源流,不可不知。宋明学案等书,于师传之系统,学说之异同,言之綦详。其中学派歧出,求其适用于今之时势,莫如宋陆象山,明王阳明两先生,其学近于孟子,主张力行致知之说,务实务用。当今学子义利之辨不明,为世道隐忧,允当力崇陆学,奉为圭臬。阳明专以致良知为主,令学者自求创解,不落窠臼,尤属哲学家特识,观其功业炳蔚,足证学有实用。日本王学最盛,东乡大将谓一生得力于王学,洵非虚语,可见王学确有可崇可佩之价值。中小学教员,虽不足语于性理精深之学,但既职普通教育,不可不于知行之说稍稍讲求,以指导受学之国民而励之于实践。至教科书如历史国文等科,亦宜将宋明学案选择,编为课目,以明道统之源流。讲求心性之学,实教育国民必不可少之趋旨也。

三、道徳教育,以高尚涵养徳性之法,宜师英美;以严重锻炼德行之法,宜师德国;以期其调和发达。

说明 欧美教育道德之方法,随种性而各异。英美民族高尚优美,故其教徳利用感化主义。德国民性浑朴,故其教德利用严格主义。以中国现时社会人心论:教德之方,宜取法于德;以民性论,仍宜兼师英美,两派互用,庶可调和发达。

四、中学小学修身科国文科,应将诚心、爱国、尽责任、重阅历之积极行为,与勿破坏、勿躁进、勿贪争之消极行为,编入德目,重量教授。一面准此以为训练,俾在受学时期养成其意志与惯性,以资涉世处事时之应用。

说明 诚心、爰国、尽责任、重阅历、勿破坏、勿躁进、勿贪争诸端,均系处世必需之志行,必须在学校中平素养成。应将以上各项定为德目,编入修身国文教科书中。一面注重教授,确定其意志,一面照此训练,使其志行合一,实于日后处世关系甚巨。

五、各学校教员宜注意学生之个性陶冶,奖掖其良知良能,并养成其自动力暨共同习惯。

说明 不问学生之性质如何,惟施以同一之教法,不策励学生之自勤自勉,惟以注入教授养成其依赖性;不在学校中养成共同之习惯,使为将来处世共业之先例。此皆近日学校教育之缺点,害及身心而后日殊费矫正者也。司教职者,一方宜用注入教育,造成为器使之人物;一方又宜用自然教育,陶冶其个人之特性,是在教职员平日研究生理心理各学及各教育家学说而应用之,自得其道。又学生在学时,固在教育之善诱善导,使其有迎刃而解之领悟。尤宜励其自动力,为将来自进深求之先机,故养成自动力,亦属教育要道。又国内社会旧习,于共同作业之一切美行,均甚缺乏,故共同事业之进行,动生障碍,学校亟宜养成其共同习惯,以树其基础。以上三端,均由教育部切饬励行,随时考察。

六、明示教育趋向,使人人知求学系造就本身能力,用以开发社会无穷事业,非仅供官吏一部分之用。凡从前入学专以干禄之恶习,切宜破除,以养成国民独立之精神。各学校均用此著为校训。

说明 此项由教育部通饬各省学校,著为校训,令职教员举其事实理由,时时为学生讲演,并由教育部严定限制学校职教员及毕业生服官之法以助达其目的。

丙 教科书

一、中小学教科书于一定期限内编定颁发,国定制与审定制并行。

说明 前清学部编有教科书,以编订之员并非师范出身,多半不适于用,转不如商务文明两局之易于风行;故纯用国定制,亦有流弊,必兼采审定制为善。

二、中小学校均加读经一科,按照经书及学校稈度分别讲读,由教育部编入课程,并妥拟讲读之法,通咨京外转饬施行。各学校应读之经如下:

小学校;初等小学,《孟子》;高等小学,《论语》。

说明:按小学课程,向有修身一科以教徳行。惟为教授及训练时间所限,教科书不能多编课目,实际不能收德育之效。《论语》、《孟子》,于家庭社会国家之道德行为无不具备。故国民小学应于修身一科外,另设读经一科以补其不足。惟经义深奥,《论语》又较《孟子》义理稍深,初等小学学生在七八岁时颇难理解,应在第三四学年讲读《孟子》。其年龄在九岁以上者,仍应于第一二学年讲读,由教育部规定二种课程,听各地方酌量情形办理。高等小学学生知识稍增,自第一学年起即读《论语》。但各校不得借口读经,锐减各科教授时刻。现在小学校因课程时间少,颇失社会信用,既加读经一科,可将他科时刻略减,而另加读经时刻。其读经时刻多少,以毕业时读完《论》《孟》两书为准。

中学校:《礼记》节读,如《曲礼》、《少仪》、《大学》、《中庸》、《儒行》、《礼运》、《檀弓》等篇,必须选读,余由教育部选定;《左氏春秋》节读,其读经时刻多少,如上同一规定。

说明:按中小学读经一事,久为今时新旧学者主张之争点。以儿童心理及教材排列与夫道徳实用而论,经书诚有不能原本逐读之理由;但为道德教育计,为保存民族立国精神计,经书亦有宜读之理由。现在删经编经之事既不能行,惟有仿照外国宗教科办法,列为专科。《论语》、《孟子》仍读原本,《礼记》、《左传》可以节读。其讲授之法亦应参考外国教授宗教之法,曲为解释,以期与现今事实上不生冲突。而数千年固有道徳之良将及沦丧之时,要可借此重与发明,以维持于不敝。应由教育部妥拟教授读经之法,总期得教德与保存民族精神之益,而救济以上所指之困难,以免徒增赘旒,毫无实益。

三、中小学校国文教科书除编定者外,应读《国语》、《国策》,并选读《尚书》,以期养成政治知识。

说明 处今列强竞争之世界,为国民者,不可不具政治之智识,尤不可不具通权达变之政治思想。中小学国文一科,实为输入此种知识之捷径。《尚书》、《国语》、《国策》,不特文词古朴精微,可为文范,而经权正诡,无所不具,尤足发达思想。应由教育部通饬,中小学校于编定国文教科书外,多读《国语》、《国策》,并选读《尚书》。中学以上,并应于每日学科之暇,多阅史鉴,以增其政治之知识。所谓良教育,系造成有机的国民,非造就器械的国民也。(www.xing528.com)

丁 建设

一、各县暂就原有区域划分为若干学区,于一定期限内,必须设置若干初等高等小学校。

二、各县两等小学均令就地筹款开办。但向由省款或县款支给早经成立,暨体察情形必须由官款补助者,不在此限。

三、私塾取奖进主义,得就其程度高下,受两等小学同一之待遇,期于同化于学校。

四、自中学以至大学均就目前财力可及与国内所需要,酌量设校。其区划如左:

中学校 应就现时已设之校,每县或数县一所,由省款及县款支出。

说明 旧制一府一直隶州必有中学一所,间有州县设立者。现在府直隶州区域消灭,旧制组合上颇生摇动;且小学发达后,入中学者多,旧制办法,诸事未便。现在以县为屮学学区,每县设中学一所。其一县入学人少者,可由各省酌量情形,联合数县设立一所,逐渐扩充。

师范学校 每道各设一所,或两道合设一所,由省款支出。

说明 师范学校为造就小学教员之所,与中学校、师范学校、中等实业学校均属于普通教育,应归地方筹款设置。现已规定义务教育之制,小学需用教员必多,各地方亟应酌计所需教员人数及早筹设。查各省除直隶、江苏等省师范学校均在四校以上,平均每道有一校以上。其余各省并无标准办法,设校甚少,成绩亦逊,不足为扩充小学之准备。现应暂以道为师范学区,每区设师范一所,辖县较多者亦可增设。其西北、东北省分,丁口及小学稀少之处,可令两道合设一所。

女子师范学校 注重女子职业,并保持严肃之风纪。京师设一所,由部款支出;每省设一所,由省款支出。

高等师范学校 应由教育部统筹全国定为六师范区,于其区内就适宜地点各建一校,其经费由部款支出。

说明 高等师范学校为造就师范学校、中学校教员之所,属于高等教育,业由教育部划归国立。前经拟定全国划为五学区,每区设校一所,地点为北京、江宁武昌、成都、广州五处。现除北京、武昌二校先后成立外,其成都、江宁、广州三处应就原有省校即速筹办。惟五校尚觉不敷,可在西北或东北省分各增一学区,多设一校,应由教育部择定。

实业师范学校 每省一所,省款支出。如有繁盛商埠财力易集者,得酌量添设。

说明 中等实业学校所需教员,与中学校不同,高等师范及专门实业毕业者,未必尽合教员之选。现拟提倡实业教育,自宜先从造就师范入手,应由各省先设实业师范一所。其繁盛商埠财力充裕者,并得酌量添设。其设科以能补工业专门、农业专门学校所不及者为主。

中等实业学校 每县或数县一所,省款及县款支出。其设科以克应本地方需要为主。

说明 一国实业之用途,需要高等技艺之处少,需要中等技艺之处多,故实业目的上之经营,中等急于高等学校,其一端也。实业学校分甲乙二种,又分农业、工业、商业、实业补习、蚕业、森林、兽医、水产、艺徒、女子职业各种类,均属职业教育。为振兴普通实业之主要准备,亟宜即速设立。应由各省酌量各地方财政,分别甲乙两种,一县或数县设校一所。甲种者至少每道必设一所,其设科种类不必求全,以本地方物产制造之所宜及所需要为主。

专门农工商医学校 除京师仍旧办理外,其各省省会及商会繁盛之区,得按照地方需要酌量添设,由部款或省款支出,并奖励地方公立或私立。

说明 以上四种专门学校均与民生有关,自应按照地方需要广为设立。现在各省所办专门学校及其设科,于上列四种是否与地方需要相应,及有无轻重失宜之弊,应由教育部派员切实查明,通盘筹划,设法整理。其为地方所切需而并未设置学校者,应由部设,或咨行各该省巡按使设立。其地方公团及私团,有愿设立上列四种学校者,亦应力为提倡,暂勿过量干涉。惟于资格关系,宜严认定之法,以防幸取。

大学校 全国定为四区,就适宜地点建设,由部款支出。

说明 大学为最高教育机关,除法商大学外,如文理工医农大学,均应由国家设置。现拟将全国划为四大学区,每区设大学一所,每校分科暂不必六科皆备,以互相辅益为主。六科之中,应以理工医农为先,文商次之,法又次之。

法政学校 每省设一所,由省立或地方公立,以养成自治人才为主,科目偏重自治,程度略逊专门。教授理论之外,兼以多知事实为主。毕业后,不得与以预高等文官考试及充当律师之资格。其各省旧有之专门法政学校,暂勿扩充班次。京师现设之法政专门学校,一仍其旧。

说明 法政教育,原以造就官治与自治两项之人才。乃改革以来,举国法政学子不务他业,仍趋重仕宦一途,至于、自治事业咸以为艰苦,不肯担任。故仕途则日见拥杂,政治受不良之影响,自治则人才缺乏,毫无着手之方。时弊如斯,故法政教育亟应偏重造就自治人才,而并严其入宦之途,一以促自治事业之发展,一以防仕途之嚣杂。应由教育部妥定办法,通咨各省施行。

五、经学院宜于大学校外独立建设,按经分科,并佐以京师图书馆,以期发明经学之精微。

说明 经学与各种科学不同,教授法亦异,如在大学校内文科大学添设一类,管理教授殊难与各科大学一致进行。故经学院必须独立建设,专以阐明经义发扬国学为主,按照各经种类,分立科门。其通习课程,参照文科大学办理,并将京师所设图书馆大加扩充以资参考,由教育部详拟办法呈候核办。

六、国立文科大学宜注重研究中国文学、哲学、史学,并佐以考古院,以发扬国学之精神。

说明 按中国经史百家以及历代性理各籍,多属于文学、哲学、史学三科范围。此种属于精神科学,于表彰固有之文化,发扬民族之精神,均有密切关系。近日学子,厌弃旧学,丧失独立之精神,足为人心世道之忧,亟应极力提倡古学,发展固有文化,始足维持独立之精神,奠国基于不敝。查北京大学校中文科大学,向有中国文学、哲学、历史学三类,所以研究国学阐扬旧文化,应由教育部督饬该科大学学长延聘中外通儒,将以上三类学术发幽阐微,表显其科学之价值。关于设备调查之事,不妨宽筹经费切实办理,一面在京师组织考古院,凡关于考古之资料广为搜集,勿使散失。一经用科学研究法研究之后,中国数十纪之文化或可借此表彰,其于保存国粹,发明国学精神,所关匪细。

七、提倡各省各处设立经学会,以为讲求经学之所,并冀以养成中小学校经学教员及升入经学院之预备,由教育部通咨办理。

八、各省公立私立各学校,宜严加取缔,除中小学校外,凡办理不得法者,得改设或撤废之。就其固有基金提充上列各校建设之用,由教育部通咨办理。

九、高等专门以上学校招班,宜严定考试入学之法,不得随意变通招考,致紊学系,由教育部通咨各省转饬遵照。

戊 学位奖励

一、学位除囯立大学毕业,应按照所习学科给与学士、硕士、技士各字样外,另行组织博士会,作为审授博士学位之机关,由部定博士会及审授学位章程暂行试办。

说明 按学位所以证明学问之成就,与科举出身视为授官之阶梯者,性质微有不同。故各国惟专门大学方有学位。其普通学校只认为有普通之知识技能,不足以言学问,故不与以学位。现在国立大学已有学士学位之规定。其高等专门毕业取法日本制,不授学位,倘与事实相合。惟博士学位尚未规定,现宜仿照东西各国成法制定博士会章程,并组织博士会(此与学术评定会办法不同)作为审查学术及授与学位之机关,以期奖进高等之学术。

二、学位规定后,政府应颁布学位章服,以表彰其学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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