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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自办大学的类型及规模: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研究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目前的主要大学基本上都在此期间创建。表2-2民国初期国人自办大学名录续表续表续表续表从表2-2可以看出,在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封建王朝覆灭仅仅7年之后,在新思想和新思潮在中国社会还处于传播的初始阶段之时,经过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和非凡实践,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体系已初具规模。

国人自办大学的类型及规模: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研究

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18年和1926年两次公布了全国高等学校概况,公布的高等学校中,从类别上看,有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之分,公立高校又分国立高校和省立(地方)高校。从办学层次上看,因所设学科数量不同,分为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1912年公布的《大学令》明确规定,大学以文理二科为主,高校要称为“大学”要符合一定条件:要么同时设有文、理两科,要么有文科并同时兼有法、商二科,要么理科兼有医、农、工中至少一科。因此,这一时期能称之为“大学”的高校数量极少。1922年11月1日颁布的《大总统公布学校系统令》中规定:“大学校设数科或一科均可,其单设一科者,称某科大学校”,此时,“大学”才多了起来。民国初期的专门学校种类涵盖了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领域,主要有农业类、工业类、商业类、政法类、医学类、药学类、美术类、音乐类、商船类、外语类等。

根据民国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大学概况,1918年,国立大学有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山西大学3校,私立大学有朝阳大学、中华大学、明德大学、中国大学武昌中华大学5校,另有直辖高等专门学校5所,各省公立高等专门学校47所,私立高等专门学校28所。1926年7月,有国立高等专门以上学校21所,公立高等专门以上学校47所,私立高等专门以上学校24所[9],各类高校已达92所(表2-2),在民国初期可谓已具相当规模。我国目前的主要大学基本上都在此期间创建。从在校学生规模看,根据公布的数据,1918年,北京大学有各科在校生1 943人,北洋大学有318人,山西大学有621人,国立5所专门学校有1 667人,地方公立专门学校有7 856人,5所私立大学有1 788人,私立专门学校有3 854人,上述共计18 047人。

表2-2 民国初期国人自办大学名录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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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2可以看出,在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封建王朝覆灭仅仅7年之后,在新思想和新思潮在中国社会还处于传播的初始阶段之时,经过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和非凡实践,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体系已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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