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孚]子治亶父三年,而巫马期絻衣短褐,易容貌,往观化焉①。见夜鱼释之②。巫马期问焉,曰:“凡子所为鱼者,欲得也。今得而释之,何也?”渔者对曰:“(季)[孚]子不欲人取小鱼也。所得者小鱼,是以释之。”巫马期归,以报孔子曰:“(季)[孚]子之德至矣③。使人暗行,若有严刑在其侧者④。(季)[孚]子何以至于此?”孔子曰:“丘尝问之以治,言曰‘诫于此者刑于彼’,(季)[孚]子必行此术也 ⑤。”故《老子》曰:“去彼取此⑥。”
【注释】
①“季子”:《道藏》本、刘绩《补注》本同。王念孙《读书杂志》:“季”当为“孚”,字之误也。《群书治要》引此“季子”作“宓(音孚)子”,《吕氏春秋·具备》同。按:《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宓不齐,字子贱。少孔子三十岁。”为单父宰,有治政才能。亶(dǎn)父:又作单父,在今山东单县。巫马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字子期。少孔子三十岁。”絻(wèn)衣:古代的一种丧服。脱帽,用布包发髻。《广韵》“问”韵:“絻,丧服。”《吕氏春秋·具备》作“短褐衣弊裘”,《孔子家语·屈节解》作“阴免衣,衣敝裘”。②“见夜鱼”句:《道藏》本、刘绩《补注》本同。王念孙《读书杂志》《太平御览·鳞介部》七引作“见夜鱼者释之”,《群书治要》引作“见夜渔者得鱼则释之”。③至:指达到很高的境界。《玉篇》:“至,极也。”④暗行:黑暗中行事。指独自行事。⑤诫:《道藏》本、刘绩《补注》本同。诫,即告诫义。王念孙《读书杂志》:各本及庄本“诚”字皆误作“诫”。《群书治要》引此,正作“诚”。《吕氏春秋》《家语》并同。按: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王谓“诫”当为“诚”,是也。“刑”为“形”假,言诚于此者则形于彼也。又按:以上化自《吕氏春秋·具备》,亦载于《孔子家语·屈节解》。⑥“故《老子》曰”句:引文见《老子》十二章、三十八章、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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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主角一:孔子的学生宓子贱治政,孔子派另一个学生巫马期化装、夜里私访。主角二:夜里捕鱼人,把小鱼放到水中。主角三:孔子感慨地说“诫于此者刑于彼”。道德、法规的教化作用,真是巨大啊!请看《淮南子》:
孚子治理亶父三年之后,巫马期头戴絻巾,身着粗衣,改变容貌,微服去观察他的治政变化。看到夜里打鱼的人,把捕到的鱼扔到水里。巫马期便问:“你捕鱼为的是得到鱼,现在把捕到的鱼又放回水里,这是为什么呢?”打鱼的人回答说:“孚子不希望人捕取小鱼,所得到的是小鱼,因此又放回水中。”巫马期回去后,把此事报告孔子说:“孚子的道德教化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了。即使人在黑夜里行事,就好像有严刑在自己身边一样。孚子怎么能达到这种境界呢?”孔子说:“我曾经询问他如何治理国家,他说:‘在这些地方告诫过,在那些地方就成了法规。’孚子必定实行的是这种方法。”因此《老子》中说:“抛弃浮华,取其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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