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不受①。公仪休作为鲁国之相,位高权重。《淮南子》中有非常精彩的记述:公仪休担任鲁相,而特别喜欢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着把鲜鱼献给他,公仪休拒绝接受。公仪休为官对人对己的标准是十分明确的。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不受①。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无私?故能成其私②。”一曰:“知足不辱③。”
【注释】
①公仪休:鲁博士,为鲁相。《史记·循吏列传》有记载。此条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并载于《韩诗外传》卷三、《新序·节士》等。②“故《老子》曰”句:引文见于《老子》七章。“非以”句:《道藏》本、刘绩《补注》本作“非以其无私邪?”③“一曰”句:见《老子》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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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休作为鲁国之相,位高权重。他有吃鱼的嗜好。全国得知,争相送鱼。公仪休是如何处理的?《淮南子》中有非常精彩的记述:
公仪休担任鲁相,而特别喜欢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着把鲜鱼献给他,公仪休拒绝接受。他的弟子劝谏说:“老先生特别爱吃鱼,但是送鱼,你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因此才不能够接受。接受了别人的鱼,而被免去相位,即使再喜欢吃鱼,也不能够吃到自己供给的鱼了。不接受别人的鱼,就不会免相,那么就能够长期靠俸禄买到鱼吃。”公仪休为官对人对己的标准是十分明确的。所以《老子》中说:“把自己放在最后,自己反而占先;把自己置之度外,自身反而得到保存。不正是因为他的无私吗?所以能够保全自己。”又说:“知道满足,不会遭到困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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