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工匠的解释是“手艺工人”。传统意义上的工匠可理解为“手艺人”,即具有专门技艺特长的手工业劳动者。《韩非子·定法》说:“夫匠者,手巧也……”可见手艺精巧是工匠的基本特征之一。现在对工匠的理解除了手艺人之外,还包括技术工人或普通熟练工人。一般认为,工匠精神包括高超的技艺和精湛的技能,严谨细致、专注负责的工作态度,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以及对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
1.实质内涵
(1)爱岗敬业。“爱岗”,顾名思义,热爱自身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敬业是从业者基于对职业的敬畏和热爱而产生的一种全身心投入的认认真真、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状态。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传统,敬业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之一。爱岗与敬业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爱岗敬业是工匠精神必不可少的职业态度。工匠所从事的岗位需要工匠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认识,克服现实困难,打破陈旧就业观念,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全身心投入工作当中。
(2)精益求精。精益求精是指从业者对每件产品、每道工序都凝神聚力、千锤百炼、追求极致的一种职业品质,它指匠人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以恭敬的态度对待每一个过程,心无杂念专心造物,把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周密严谨,为每件产品注入灵魂的工作风格。正如老子所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将细微之处做到极致,才能体现出工匠精神的魅力。
(3)专注用心。专注用心就是内心坚定着眼于细节的一种耐心、执着和坚持的精神,这是一切“大国工匠”所必须具备的精神特质。从中外实践经验来看,工匠精神都意味着一种执着,即在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与韧性。“术业有专攻”,只要选定一个行业,就一门心思扎根下去,心无旁骛,在一个细分产品上不断积累优势,在各自领域成为“领头羊”。在中国古代早就有“艺痴者技必良”的说法,如《庄子》中记载的游刃有余的“庖丁解牛”,《核舟记》中记载的奇巧人王叔远等。
(4)责任担当。责任担当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需要承担的工作义务与工作职责。职业责任主要包括岗位应尽职责、道德责任以及工作流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后果。工匠作为技能型岗位的从业人员,对保障企业产品质量、树立企业形象、促进国家品牌建设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工匠精神在职业责任上体现为履道担责。
(5)改革创新。工匠精神上的改革创新,是指从业人员利用现有知识、技术、环境,创新出新思维、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的工作精神。古往今来,正是这种追求突破、追求革新的创新精神帮助工匠们勇往直前,成为世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工匠,如倪志福、郝建秀等,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汉字激光照排系统之父”王选、“中国第一、全球第二的充电电池制造商”王传福、从事高铁研制生产的铁路工人和从事特高压、智能电网研究运行的电力工人等都是“工匠精神”的优秀传承者,他们让中国创新重新影响了世界。(www.xing528.com)
2.工匠精神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构成有机整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这说明,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之间存在着极强的关联性,三者相互补充,相互支撑,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劳动之所以光荣,是因为劳动创造了人,劳动创造了历史,劳动创造了价值,劳动创造了世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消除了劳动的异化现象,劳动才能真正放射出“太阳”般的光辉,“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才真正成为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精神是位于哲学层面的,它是支撑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理论基础。无论是劳模精神,还是工匠精神,都是基于劳动光荣的理念而产生的,是劳动精神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不同实现形式。
就劳模精神与工匠精神的关系而言,劳模精神的主体是劳模,工匠精神的主体是员工。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与工匠精神相比,劳模精神是一种高层次的道德追求。劳模精神除了强调卓越的技能,同时还强调高尚的道德情操,劳模精神作为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对全社会起到了引领作用。工匠精神更多地强调技术上精益求精的不懈追求,它是对广大员工的一种时代要求,更强调员工的个体完善。另一方面,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都是为了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素质,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总之,要发挥好新时代中国工匠精神的作用,必须处理好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关系,使三者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劳模、尊重工匠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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