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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标准的语文教学:性质与价值的分类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卡哇伊 版权反馈
【摘要】:区分校内考试、校外考试,是基于两者性质、价值和实施主体的区别。校内考试,按学习内容,一般分单元考试、模块考试;按学习时间,一般分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校外考试重在“关于学习的评价”,旨在选拔、认证、监测或问责。这与教师错误定位校内考试,放弃教师专业的评价自主权,屈从于校外考试的做法是不同的,因而算不上“被绑架”。

区分校内考试、校外考试,是基于两者性质、价值和实施主体的区别。

校内考试,按学习内容,一般分单元考试、模块考试;按学习时间,一般分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它由学校教师自己组织实施,旨在发现、收集和解释有关学生学习的信息,以做出下一步学习决策,因而它与教学、学习成为一个整体,镶嵌于教学过程之中,应是一种促进学习的评价。它要揭示学生达成课程标准的具体信息,因而应是一种标准参照的评价。

作为一段时间学习而设计的终结性测试,其载体不独“试卷”一种,基于一段时间学习而设计的作品(口头的、书面的、展示的),也具有“试卷”的功能,用来检测学生语文学习的情况,也能准确发现学习问题,并及时进行补救教学。因此,《普通高中2017年版》提出,教师要注意搜集学生在语文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材料,如测试试卷、读书笔记、文学作品、小组研讨成果、调查报告、体验性表演活动和个人反思日志等作为评价的材料。“试卷”之外的评价材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获得更真实、更深入的评价结果。当然,这是广义的“校内考试”,不是本节要聚焦讨论的校内考试。(https://www.xing528.com)

与校内考试相对的,是校外考试。它包括实现选拔功能的中考、高考等,也包括着眼于监测、问责功能的各种考试,如为掌握“基于标准的教学”情况而由地方或国家层面组织的监测性考试等。校外考试重在“关于学习的评价”,旨在选拔、认证、监测或问责。校外考试注重从效度、信度、区分度、自洽性、稳定性等方面去分析和要求,一般应建立“常模”以便于分析、报告和反馈。

当然,两者并非截然分开的。比如为准备中考、高考,各校或联谊学校组织的模拟考试,采用校外考试的形式,却具有“关于学习的评价”功能;而校外组织的监测,当其提供了科学的分析、报告和反馈时,也具有“为了学习的评价”功能。而且,由于校外考试命题技术相对比较成熟,校内考试适当借鉴校外考试是合乎情理的。这与教师错误定位校内考试,放弃教师专业的评价自主权,屈从于校外考试的做法是不同的,因而算不上“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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