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课程·教材·教法》创刊,我有几点想法,就说一说。
第一点:经过三四年的努力,各科课本大致齐备了,今后在使用中当然还要修改。至少可以说,各科教材已经初具规模了。按理说,老师对教材的内容应该是熟悉的,问题在怎么运用这些教材把知识和技能教给学生。教和学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授给和接受的关系。老师把铅笔分发给学生,只要老师给了,学生就收到了。教课可不是这样,如果不得其法,只照着课本宣讲,学生很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所以我想,办这样一种刊物,推动大家来探讨各科教材的教法,交流教学的经验,的确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点:教材即使编得非常详尽,也不过是某一学科的提要,加上一些必要的范例罢了(语文课本几乎全是范例);因此,教材只能作为教课的依据,要教得好,使学生受到实益,还靠老师的善于运用。我国有一种至今还相当普遍的观念,认为“教”就是老师讲课本给学生听,“学”就是学生听老师讲课本。如果真的照这样做,学生得到的益处就非常有限。学生要学的,不光是课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各科的学习中学会自己寻求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本领。这是他们一辈子的工作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要使学生养成自己寻求知识和解决问题的习惯,并不是容易的事,这就更需要探讨各科教材的教法。
第三点:同样的教材,可以有不同的教法,因为教的人不同,学的人也不同。总之,能收到实效的就是好教法。不要因为某种教法曾经受到某某的赞赏,就此“定于一”,不允许再有别的教法。任何一种教法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要它更优,缺点要它改正,这才能不断改进。轻易否定一种教法是不好的,把一种教法强加于人也是不好的,因为都不利于动员大家创造好的教法。(www.xing528.com)
第四点:学习别人的成功的教法当然很必要,但是不宜生搬硬套,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变通。同一种教法,因为教的人不同,学的人不同,收到的效果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就编辑《课程·教材·教法》这个刊物来说,不要代替老师编什么教案,而应该通过探讨教法和交流教学经验,让老师各自编出适合本校本班的教案来。老师对学生要用启发的手段,刊物对读者(就是教各科的老师)也应该用启发的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点:一位老师往往只教一门功课,一位学生要学的功课却有许多门。这许多门功课并不是各自孤立的,它们相互之间有很密切的联系。以语文课为例,就没有一门功课离得开语文。学生对各门功课的理解,基础之一就是他的语文程度;老师对各门功课的教导,也都会影响到学生的语文程度。所有各科老师要经常通气,互相配合,同心协力把学生教好。如果一位教师能够精通自己教的那门功课,对其他各门功课也都有大致的了解(按理说这并不是过分的希求),那么他教课的时候就能触类旁通,一定会使学生得到更多的益处。在这一方面给教师以帮助,也是《课程·教材·教法》的任务之一。
1980年11月10日作,刊次年《课程·教材·教法》1期,署名叶圣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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