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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法律规定及监管主体详解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住宿业法律规定及监管主体详解

1.对住宿业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监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住宿业正常经营和旅客安全的监管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3.对住宿业消防工作的监管

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4.对住宿业食品安全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5.对住宿业环保排污的监管(www.xing528.com)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6.对住宿业特种设备的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7.对住宿业公共卫生的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8.对住宿业服务收费的监管

价格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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