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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解答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法律位阶”,就是指一部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法律位阶的高低,决定着法律效力的高低。通过法律位阶的对比,目的是为了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旅游行政执法过程中,懂得选择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懂得优先适用哪一部法律,避免法律适用错误问题的发生。这是《立法法》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时法律适用的规定。

旅游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解答

据统计,在国家层面上与旅游执法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下17部,再加上数量不等的地方立法,在这么多的法律法规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法律位阶”。所谓“法律位阶”,就是指一部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

法律位阶的高低,决定着法律效力的高低。面对一个违法行为,不同的法律又可能设定不尽相同的规定,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规定。通过法律位阶的对比,目的是为了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旅游行政执法过程中,懂得选择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懂得优先适用哪一部法律,避免法律适用错误问题的发生。

(1)在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中,位阶最高、也是法律适用的首选就是《旅游法》。这里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所有有关旅游行业行 政处罚的规定,执法人员必须首先适用《旅游法》的规定。只有在《旅游法》没有相应规定、而其他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才适用其他法规规章。第二,在旅游法律法规的选择适用时,凡是和《旅游法》冲突的规定一律无效。

比如有关出借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行为,在《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都有禁止性的规定,并设立了相应的罚则,但法律法规设置的处罚并不一致,在此情形下,执法人员对于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之所以要适用《旅游法》而不是《旅行社条例》,原因就在于法律法规的位阶不同。

(2)《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地位仅次于《旅游法》。这三个由国务院颁布的旅游行业行政法规的罚则,只要和《旅游法》的规定不冲突,就是对《旅游法》规定的补充和完善,可以适用于旅游行政处罚中。(www.xing528.com)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只要和法律、行政法规不冲突,也可以适用于旅游行政执法中。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的适用: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这是《立法法》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时法律适用的规定。

例如,《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的受理期限为会谈结束后的90天,超过该期限的旅游投诉,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而某省地方性法规规定,服务类的投诉期限为1年;二者对于投诉受理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最终确定以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为准,旅游投诉受理期限为1年。虽然这个例子为民事纠纷的处理,其基本原理同样应用于行政执法中法律的选择适用。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的适用: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由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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