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8日,高教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分别与中山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就重组大学出版社和共同筹建“高等教育出版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此举被行业媒体称为“中国式出版并购”,在业内引发了巨大关注,赞同、犹疑之声同时存在。
我作为高教社的主要领导参与了相关的筹备工作,见证了出版单位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探索与得失。
2001年,刘志鹏社长对高教社的发展提出了十年发展规划,其中前两年打基础。到2002年年初,高教社对传统以“编辑室”为核心的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组成了13个出版分社和3个经营业务部门(编辑制作部、市场部、销售部),提出“内涵发展,外延拓展”。同时,提出了集团化、精品化、数字化等发展思路,其中,集团化发展战略被放在了首位。
高教社提出集团化发展战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背景。首先是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其中明确提出打破条块分割的市场和产业格局,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现代传媒集团。而且在实践中,国内已经组建了一批试点出版集团、发行集团,探索集团化、集约化发展已经成为当时出版行业深化改革的重要途径。其次是高教社自身面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教育出版竞争加剧、如何确保我国高等教育教材出版机构在国内教材出版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等重大挑战。为此,当时高教社提出了“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大型教育传媒集团”的战略目标。
集团化战略目标提出后不久,有一天,时任天津大学出版社社长杨风和专程来社找到我,提出想出版高教社教材配套教辅的愿望,希望能得到许可。当时,我觉得与大学出版社开展合作是落实集团化发展战略的一个很好的突破口,于是就与刘志鹏社长商量,能不能借此机会谈一些更深入的合作。这个主意启发了刘社长,他说这个主意好!事实上,由于高教社有着强大的教材品牌资源,而大学出版社都背靠大学,具有各自的优质出版资源但没有被充分开发,双方的合作确实具有很好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因此,抓住这次机会,与天津大学、天津大学出版社就相关合作进行了初步洽谈。这次洽谈启发并鼓舞了高教社扩大合作面的信心。之后,凭借刘志鹏社长与当时李延保书记、黄达人校长的关系,高教社又与中山大学等学校进行了更加广泛的接触,探讨深入合作的可能性和方式。
在此期间,2002年5月22日,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周济到高教社考察调研,也要求高教社在集团化建设方面“要有大的思路和动作”,“要注意与大学、大学出版社和大学学报密切合作,利益共享,共同开发教育出版市场”。
为了切实做好集团化发展的相关工作,高教社专门成立了集团化工作小组,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小组由我任组长,苏雨恒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姜洁、付英宝、刘超、季静等。工作小组成立后,拟定了工作方案,首先要向部领导做汇报,之后才能开展工作。于是,2002年8月21日下午,我和刘志鹏社长以及苏雨恒一道,专程到教育部向当时分管出版工作的袁贵仁副部长和时任社政司司长靳诺等进行了汇报。袁贵仁副部长听取汇报后,同意此方案,并表示要积极鼓励支持这种做法,需要时教育部可以发文,并指示对不同的大学出版社可以采用不同的合作重组方案,可以有选择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大学及其出版社的积极态度,加上教育部领导同志的大力支持,进一步鼓舞了高教社继续推进重组大学出版社并筹建高等教育出版集团的决心。
全国共有百余家大学出版社,这些出版社分布在各地,各具特点和优势,如何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是高教社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为此,先确定选择合作伙伴的基本原则,其中主要因素是对方的学科优势、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通过合作,进而形成未来高等教育出版集团学科专业品牌齐全、优势突出、地域全覆盖的竞争优势。在上述原则和目标下,我们第一批考虑选择的合作伙伴主要是:中山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方交通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大学等。(www.xing528.com)
8月21日得到袁部长指示后,我们心中有了底,第二天(8月22日)我和刘志鹏社长及工作小组的同志们首先来到了中山大学,与时任校长黄达人、副校长王珺,中山大学出版社社长叶侨健进行了会谈。经过会谈,高教社和学校双方明确了合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并决定成立工作小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此后,双方又开展了多次会谈,逐步确定了重组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重组将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明确产权关系和经营责任;在对大学出版社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高教社通过资金投入成为大学出版社出资人,并享有相应的权益;重组后,大学出版社仍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并按公司化的模式进行改造,形成规范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高教社将扶持大学出版社在相关学科专业做强做大。当然,在谈判中也遇到很多具体的问题,例如大学出版社人员的安置、发行业务管理等。双方在协议文本上进行了很多次的磋商。
以与中山大学的合作为起点,我们又分别与天津大学、吉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方交通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开展了重组出版社的协议谈判。到2003年年初,高教社重组相关大学出版社筹建高等教育出版集团的工作方案逐步形成。2月21日,我们把工作方案向教育部党组做了汇报,教育部党组支持成立高等教育出版集团,表示不做行政干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成立集团公司。
为了扩大筹建集团工作的影响力,取得出版行业的更大支持,高教社决定举行一次公开的合作协议签订仪式。经过认真筹备并请示教育部同意,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于2003年4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我们邀请到时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中宣部出版局局长张小影、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司长阎晓宏、新闻出版总署发行司司长刘波、教育部社政司司长靳诺等领导出席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仪式由我主持。时任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天津大学校长单平、吉林大学副校长孙春林分别与高教社社长刘志鹏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出席合作协议签订仪式的还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等12所大学及大学出版社的负责人。
2003年4月18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03年4月,全国“非典”疫情已经十分严重,签约仪式之后重组大学出版社的工作暂时处于停顿状态。同时,签约仪式之后也不代表重组工作正式启动,因为重组方案必须得到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而其中涉及很多政策层面界定不清的因素,如法人治理结构是什么模式,以资产为纽带的集团是什么模式,有关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参与重组的各方也都在探索。此外,重组后的出版社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手续,高教社作为新增主办单位要报批和重新登记,之后才能启动重组程序。还有,重组需要对大学出版社资产进行评估,但如何剥离和评估大学出版社资产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对高教社而言,一年内与10家出版社进行重组,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管理能力上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03年以后中央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最有代表性的是中国出版集团于2002年4月9日成立后,到2004年3月25日正式成立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标志着包括所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整体转企已经开始。高教社前一阶段所确定的“一体两翼”等改革发展模式,以及走“事业性质”集团化的道路开始与国家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因此,高教社重组大学出版社这件事很难得到行业主管机关的同意,于是最终搁浅。自此,我领导的集团化工作小组的工作自然结束,小组的同志们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
回顾高教社与相关大学合作重组大学出版社并筹建“高等教育出版集团”这段历史,尽管集团化工作小组同志们历时两年之久,东奔西跑,付出了很多心血,教育部曾先后于2002年3月21日、2003年9月15日致函新闻出版总署,同意高教社组建出版集团,也同意增加高教社为大学出版社主办单位,但业内轰动一时的与大学合作重组其出版社的创举并未如愿完成,留给我们很多思考:这件事情从某个侧面虽然可以表现出高教社的改革精神,这是高教社自建社以来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但也说明高教社改革发展的路径和时间表要与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做到顺势而为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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