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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汉姆与文化产业:传媒泛娱乐化研究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汉姆在《文化的概念:公共政策与文化产业》中,提出“文化产业的建构与组成,文化流通业的集中”这样一个被主流文化研究忽视的维度,弥补了大多数文化消费研究的不足。加汉姆对文化产业的考察遵循着马克思对商品考察的思路,认为文化产业独特的经济本性可以使用资本主义模式内商品生产总的趋势来解释。在分析文化商品的市场风险程度与抗风险的市场规则时,加汉姆认为,文化商品的制造者主要采用了文化类目的方式来分散市场风险。

加汉姆与文化产业:传媒泛娱乐化研究

尼古拉斯·加汉姆是英国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学术兴趣和学术立场与法兰克福学派有着天然的联系。在积极投身传播行业实际工作的同时,致力于传媒文化的理论研究,试图对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模式进行修订,以反击传播政治经济学为经济简论与经济决定论的指责。代表作有《电视的结构》《资本主义与传播》《电视经济学》,核心观点是大众文化的生产与销售建立在物质基础上。

加汉姆在《文化的概念:公共政策文化产业》中,提出“文化产业的建构与组成,文化流通业的集中”这样一个被主流文化研究忽视的维度,弥补了大多数文化消费研究的不足。[36]将文化产业作为文化行为和公共文化政策分析的中心,把文化定义为象征性意义的生产与流通。文化消费特别是常见的大众文化,无论他是叙事的,还是音乐式的,都消耗一定时间。它们都是基于对时间的控制。它们都拒绝试图提高消费时间的生产。[37]将消费时间的稀缺解释为:一是文化门类对观众的竞争;二是在家中进行文化消费的趋势,减少了外出旅游的时间;三是存在一个消费时间单位成本的快速上升,特别是在家中投资购买了硬件后,而使用硬件的时间没有增长。[38]在《资本主义和传播:全球文化与资讯经济》中,加汉姆指出:媒体与文化研究倾向将分析局限在意识形态的文本意义。根据“什么人可以在文化生产的过程中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经济框架决定,加汉姆认为:企业经济对媒体内容如何取舍有着直接的影响,甚至可以决定传媒生产与否。

加汉姆对文化产业的考察遵循着马克思对商品考察的思路,认为文化产业独特的经济本性可以使用资本主义模式内商品生产总的趋势来解释。传媒商品化依循两个方向:一是直接生成的媒体产品,二是通过广告完成的,媒体产品乃至文化商品不会在使用中损坏,可以廉价地进行复制。文化商品有一种扩大市场份额的动力,越是新奇和与众不同越有价值,文化商品也就拒绝了同质化的倾向,并通过多种方式限制接入,以制造出稀缺来实行利润最大化。

加汉姆认为大众传媒对受众最大化的追求导致文化产业明显的高度集中化手段主要有:对流通渠道的单头或集体垄断;试图在积累中集中文化硬件和节目;将观众制作成出售给广告商的商品;制作需要持续消费的商品,比如新闻。在分析文化商品的市场风险程度与抗风险的市场规则时,加汉姆认为,文化商品的制造者主要采用了文化类目的方式来分散市场风险。即制造系列的相关产品而不是单一的文化产品,只要一小部分可以获利,就可以用利润去填补其他商品带来的亏损。同时,开发出潜在商品销售的渠道并不断扩大,也就降低了销售成本。因此,对媒体老板来说,市场定位收视率远远比文化商品的文化品质更重要。

在《解放·传媒·现代性:关于传媒和社会理论的讨论》中,加汉姆认为,传媒是广泛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系统世界中的文化产业;传媒是科技,是专业化生产精神产品的机器;符号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社会差距在不断分离和扩大。加汉姆赞成恢复对受众和效果统计的研究兴趣,通过回归商品拜物主义和黑格尔哲学本源,以及对认同的符号互动主义的创造,承认主动的受众能够积极地参与到自身的控制当中。传媒如果违背那些并不纯粹来自市场而是源自批判知识分子和公共领域的标准,受众就要让传媒为此承担责任。

加汉姆从文化产业的角度对媒体的批判考察,也看到了传媒对待批评上的对策:专家被电视传媒召集起来促成对公众和私人生活问题的现场讨论,观点似乎总是切题和中肯的,被定义为一种漫画式的科学说法,节目这样构造,就严重地妨碍了理性的批判讨论。

从消费时长的角度来看我国受众对传媒文化的消费,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电视依然排在第一位,收视比重已达9.2/%[39],占122~232分钟,其次是网络。除去8小时上班、8小时睡觉,光看电视就占去了其余时间的约1/4~3/5以上。

图3.1 2016~2017年全国电视人口对各类媒体的接触率(%)[40]

图3.2 2013~2017年电视观众人均每日收视时长(单位:分钟)[41]

图3.3 2017年全国各类节目收视比重情况(单位:%)

其中观看电视节目内容所占的时间比例又呈如下分布,电视连续剧、新闻、综艺/娱乐、专题生活服务等节目排在前5位,从2017年来看,综艺/娱乐类节目在网络视频用户中还前进了一位,但如果把体育、电影、音乐、时尚/旅游/休闲、戏曲、动画、购物等都归入娱乐类的话,总量就必然排在第一位。以中央电视台第一套为例,也可以看出文艺节目中心在贡献率上是最大的。

(www.xing528.com)

图3.4 2017年全国电视观众与网络视频用户喜爱的节目类型TOP10(%)[42]数据来源:美兰德·中国电视覆盖与收视状况调查数据库Source:2017.7-2017.8@CMMR Co.Ltd

图3.5 2017年城市电视台各类型节目贡献率(单位:%)[43]

再来看网络消费时长的分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9年2月)[44]最新公布,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8.29亿,网民每周上网时间继续增加,人均周上网时长达到27.6个小时。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59.6%,域名总数为3792.8万个,其中“.CN”域名总数为2124.3万个,占比为56.0%;农村网民规模为2.22亿,占整体网民的26.7%,城镇网民规模为6.07亿,占比达73.3%;IPv4地址达到3.39亿个,IPv6地址数量达41079块/32。网民的互联网应用表现出商务化程度迅速提高、娱乐化倾向继续保持、沟通和信息工具价值加深的特点。其中网络娱乐(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继续增长,达到4.83亿,网络文学使用率为52.1%,用户规模达4.3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6.12亿)的用户持续增长,泛娱乐类内容使用率总量明显排在前列。

表3.1 2017年12月~2018年12月,各类网络应用(含手机)使用率及排名变化[45]

续表

另据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2018)》显示,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已达2.56亿,占整体网民的41.5%,占青少年总体的71.8%,超过全国互联网普及率45.8%的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较2017年增加了5.4个百分点,延续增长之势。从兴趣点上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玩游戏、聊天交友和查资料;按上网行为归类,主要目的是娱乐,其次是网络社交,娱乐仍旧是他们最为喜欢的领域。青少年每天平均上网时长为5.3小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等内容的电邮或电子贺卡,69.4%的人认为上网或玩网络游戏是一种给生活减压或发泄情感的方式,日常生活中被压抑的情感在网络上得到宣泄。55.32%的青少年对“如果有一段时间(比如3天)不上网,你会觉得难受吗?”给予了肯定回答,55.2%的青少年有过“因上网导致身体不适的反应”。报告分析说,这类青少年网民对网络有一定的依赖性,如不加以控制和疏导,不但荒废学业,甚至对身体和精神产生不良影响。[46]

从以上最新数据及其分析发现,人们日常文化消费的主体是传媒文化消费,在传媒文化消费中,娱乐文化消费又占主体。对媒体的贡献率来讲,娱乐文化生产的贡献率最大。站在加汉姆的角度分析我国当下传媒文化的生产和建设,注重娱乐产业是可以在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视域中找到依据的。

我国传媒娱乐文化的生产与建设,在注重新奇和与众不同的同时,主宰式的快乐制造,愚乐而不是娱乐的现象非常普遍。娱乐话题的制造、娱乐明星的出位、专家走马灯似的变换、嘉宾出场的作秀、弱智问题的竞猜、暴力色情的引诱……泛娱乐化制造噱头和新奇怪异,用制造代替创造,用怪异代替创新,用工业化流水线式的生产来制造明星,在为传媒带来高额利润回报的同时,对社会、对媒体自身、对受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如前所述,近一半的青少年接触黄色网站,接受暴力、黄色、恐吓等内容的电邮和贺卡,应该能警醒传媒娱乐文化的生产者们,注重健康的传媒娱乐文化建设已刻不容缓,单纯偏向经济效益的取向,只能是一种短视的行为,不注重主流价值观念和娱乐精神的建构,贻误的可能不只是下一代,还有国家的未来,当然也包括整个传媒文化自身的理性发展。

钱锺书先生在《论快乐》中说过,“快”字就已经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了出来……一个拼命追逐快感的人,是无暇细细品味生活的真趣的。[47]传媒娱乐文化的生产注重收视率和广告价值回报,媒介会自觉地把内容定位于能够吸引最大量的顾客并赚取最多的广告收入的内容上。[48]浅层快感的制造,的确能迅速抓住观众的眼球,摆脱暂时的生命沉重感。但真正的快感是超越身体的,不是“玩的就是心跳”,不是在“越来越快”的感觉中享受“轻逸”和“迷醉”,而是在思考中体念知识的韵味和思想的光芒。

大众传播应将传播空间更多地让渡给时政新闻、社会教育、公共文化等内容,以尊重公民所拥有的知情权。然而,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里,媒介公司更关心利润,市场原则取代公共利益原则,使用媒介的“公民”变成了经济环节中的“消费者”,市场需求成了衡量媒介的指标。20世纪90年代,西方新闻界出现了“新式新闻”——“infotainment”,是“information”与“entertainment”的合成,预示着新闻与娱乐融合的趋向。[49]这是一种不好的取向,因为过分注重娱乐性新闻几乎注定会歪曲事实和产生误导,那些冒充新闻的娱乐(产品)更为阴毒,它们玷污了真正的新闻。[50]也失去了传媒之为“媒体”的本质意义。可怕的是,这种取向早已蔓延到了我国传媒文化的建设中,传媒文化的泛娱乐化为生产者孜孜以求,在娱乐经济中大显身手,却不经意间阻碍了受众理性的批判讨论,直至削减受众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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