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默多克是西方传媒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开创者、当今英国“新左派”的代表人物。他涉猎广泛、视野开阔,传媒、广告、商业电视、家用计算机、文学、艺术、恐怖主义、社会风险、阶级分析、游行示威、越南战争、转基因、生态环境、纳米、克隆、数字鸿沟等看似不甚相干的领域都是他的研究对象。
默多克讨论文化话题遵循两条基本线索:“一条是文化的工业化商业化的历史——沿着这条线索,可以看到几个世纪以来,文化成为怎样的一种商业,文化产品怎样成为一种可买卖的商品;另一条线索是象征和言说的,文化在这里成为一张由语言、形象、具体物品和风格交织而成的网,有自己独立于政治和经济的历史。”[24]《呼唤大众传播的政治经济学》被认为是欧洲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宣言性和纲领性文字。《示威游行与传播:一个个案研究》采用传统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通过量化和非量化的取样途径,剖析了英国报刊和电视因受其自身利益和逻辑的局限对学生反对越战游行示威报道的失实和歪曲,成为批判学派的经典之作。[25]《传播工业的大公司与控制》探讨了媒介的控制权与所有权的集中与合并,重要的媒介公司形成寡头垄断并横跨不同行业,以致势力高涨控制了文化生产范围与方向。媒介公司的目标是赢利,也常常介入意识形态的层面,把媒介主的利益与价值纳入媒介内容。把大众文化纳入媒介作品中,转变为娱乐产品,提供给大家享受。既可以吸引大量观众,避免投资风险,又可以保持现状,维护媒介主的既得利益。[26]《大企业与传播产业的控制》揭开了“所有权分散论”和“管理革命论”的假象,所有权的表面分散实际上强化了对传媒企业的控制。管理的革命让资本家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不表示资本家同时失去有效控制权,仔细辨析资方的拥有权与媒体从业人员相对独立的操作权,“行动/权力”理论说明了处在权力中心的管理者控制着媒介企业的未来走向。[27]
默多克还通过对美国电视连续剧的考察,谈到了广告对传播内容的影响。在《公民权益与代表》中,思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公民身份和文化权力问题,审视了西方社会人的地位和尊严,明确提出如果人们要变成完全的公民,就有权使用确保社会包容和促进参与的物质和符号的资源。为此,提出文化权的概念必须具有四方面的内容:对信息的权力,对经验的权力,对知识的权力,对参与的权力。为保障公民这些权力,又提出:必须提供一个相对开放的代表竞技场;必须把“对话的、竞争的声音”带入共同领域的中心;必须促进公民有权使用知识框架的权力,使用可接受评估和挑战的原则的权力;必须确保它的全方位服务依然同等对待全体人员;必须捍卫它们作为公共货物的地位,抗拒把它们转化为商品。[28]
默多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文化及其产品对人的控制,实现肉体的解放还不是人的最终解放,精神的解放、思想文化的解放才是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必然要求。[29]默多克关注社会民众的文化权力,更关注社会民生,在传播业的工作场合研究阶级权力,批判社会精英对传播控制权的创造与再造。
彼得·戈尔丁与默多克一道,吸收马克思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模式,着重从经济结构和所有制关系的层面来剖析大众传媒的内在矛盾。他们指出,大众传媒、大众文化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集中在若干经济和金融集团的手中,集中和垄断的后果是:大众传媒、大众文化成为若干经济和金融集团的意识形态的传播工具和发泄渠道,并自动确保了从属群体对统治阶级的支配的默许,从而得以维持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30]
戈尔丁指出,在英国,随着大众媒介私有化进程的加剧,公共广播制度下人们平等使用信息服务与信息设施的权利也逐渐消失,信息像其他商品一样可以买卖,而信息的供应一旦由市场来保证,公民对信息的使用就会受到各种限制,尤其是经济条件的限制,传播权所需要的资源就被破坏。尽管媒介声称为公众需要提供信息服务,但通俗报纸沦为娱乐工业的一部分,公共广播遭到排斥,传播媒介不能为民主传播及公民的政治平等提供必要的基础。在信息越来越成为一种资源的时代,媒介私有化造成信息使用上的不平等,反过来进一步扩大收入的不平等,形成一种恶性循环。[31]
媒介私有化与公共原则相违背,最终会侵害传媒公共领域。首先,媒介私有化必然以追逐利润为目标,以经济规律为指导,往往在新闻选择上避重就轻,回避重大问题,甚至对一些严肃的问题进行娱乐化处理,淡化严肃性,造成公共生活缺乏必要的信息,影响公众对信息的全面把握和正确理解;其次是媒介私有化获利的诱惑,使公共图书馆、剧院等其他公共部门也商业化运作;再次是媒介跨国公司对民族国家的公共领域产生了危害,最终造成政治上的不平等。
我国媒介采取公有制,在根本上与公共原则相一致。在媒介走向市场以来,发展的前景非常看好,但伴随的娱乐化低俗化现象同样令人担忧。媒介文化逐步向娱乐文化过渡,逐渐转化到娱乐之维的动态演练,“娱乐因素”在传媒文化中由量变到质变演进,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促动,各种娱乐化信息以惊人的速度“走村串户”,全面影响着我国公有媒介的生态环境建设。(www.xing528.com)
我国媒介文化泛娱乐化进程中暗含着两条交错的路径:娱乐内容的总体膨胀和娱乐化思维向非娱乐领域渗透。媒体娱乐性内容在整个媒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软新闻激增和硬新闻衰减形成鲜明的对比,各种“侃爷、丑角和明星等充斥电视、电影、广告的传播媒介,将审美风尚世俗化、生活化、享乐化”。[32]同时,本该严肃的传媒内容逐渐娱乐起来,挖掘严肃内容的娱乐价值,对其进行娱乐化处理,任何传媒事件,只要具备一丁点儿娱乐元素,就可能被策划炒作成一道娱乐大餐。传媒与不断成熟中的文化市场已经开始显现出一个异常健硕的胃口:消化一切难于消化的原材料,吐出可供即时消费的噱头或快餐。[33]
无论是降低严肃新闻的比重,还是挖掘严肃新闻的娱乐价值,进行娱乐化处理,正如传播政治经济学派所指出的那样,影响着受众对信息的准确理解,无形中形成了一种传媒文化的操纵,从根本上损害受众获取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等信息的权利。娱乐内容的喧嚣与膨胀,侵占了公共领域的空间,剥夺了大众传媒为公众提供参与社会公共生活所需的各种信息,进而就社会政治经济问题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形成舆论等的机会。
我国传媒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媒体以传播者为中心向以接受者为中心转变,受众需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媒体传播的每一个内容似乎都重在考虑接受者的要求,似乎受众的所有需求都应该满足。商业媒介把受众看作可以出卖给广告商的商品和购买信息商品的消费者,公有媒介把受众看作公民。在媒介经营管理中,我国媒介越来越重视受众对信息商品的需求,通过二次或三次购买的程序,来实现利润的回收,结果公民在其中被巧妙地转化为消费者。一些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降低媒介的品格,一味满足甚至刺激受众的低级需求,把受众的本能与原始欲望充分地调动起来,久而久之,使受众沉湎于这种感官享受之中,形成潜移默化的浸润,文化无意识操纵便成为现实。
众所周知,我国大众传媒为精英分子所把持,精英文化对大众文化实行长久的“统治”。比如一台电视晚会,从主题的确立到导演的选定,从主持的变换到演员乃至节目的最后呈现,从头至尾都是由精英文化在把持,自始至终贯穿的是精英知识分子的思想和理念。[34]一个个节目从报选题开始,节目主题、晚会板块、主持串词、节目衔接、演员形象、服装道具、背景设计甚至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是导演在围绕晚会主题与演员和受众之间的较量,精英文化在突出欢乐气氛中,采用娱乐的形式与技巧,以大众的口味展现出来。晚会对受众的重视在某种程度上不如说是对收视率的重视,对广告的重视。精英文化通过大众文化的流变最后实现完美结合,好像是传者与受者博弈的结果,实际上是通过对受众的“重视”来谋取收视率与广告,娱乐大众不过是精英文化采取大众文化的形态对受众实施的一种文化操纵而已。
再来看随处可见的针对女性的广告用语和教导女性身体每一个部位都变得性感美丽的小贴士:温香暖玉抱满怀——做个细腰美女;美容就这么厉害——韩国刀下美女;女人,使你的臀部线条更“魔鬼”;快!看过来——好看的小腿才敢露。面对完美的身体楷模,在广告宗教式的绝对命令下,女性为了“美丽”而甘愿终其一生对身体名为保养实为自虐地施以“酷刑”。[35]节食、食素、减肥、买高档化妆品、进美容院、加入健身俱乐部、熏蒸、练瑜伽等,极力按照广告的宣传框架——“姿本主义”来塑造自己的身体,所谓高贵优雅的清瘦佳人在泛娱乐化广告的牵引下苦苦修炼,“美丽”背面的残酷却少有人知许。
为了“美丽”神话的自恋式投入,实际上是一种压榨性的经济投入,并且是商业利润上最为暴利的剥削。传媒用模式化的标准通过广告文化对女性心理实行有意识的操纵,不过是媒体和广告商的一种共谋。
我国传媒事业的改革十分重视市场的作用,但也必须看到市场的局限性,不能走自由市场的道路。传媒泛娱乐化表面上满足了受众的需求,本质上奴化了受众,使公民意志弱化,降低参与公共事务的激情。公民在传媒泛娱乐化的框架内,自我欣赏,自我陶醉,在浅层快感的笼罩之下,淡化自己的身份,最终被剥夺了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承担责任的义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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