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邻
目前,全市人民正以无比喜悦的心情,热烈庆祝设立重庆直辖市。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们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七周年,有着特殊的意义。
设立重庆直辖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这对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开放开发,催动长江巨龙的腾飞,圆满完成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开发性移民任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庆直辖市的设立,对我们来讲,既要看到这是加快发展的极好机遇,更要看到所肩负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城的方针,努力把重庆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使重庆成为经济繁荣发达、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直辖市。根据中央赋予重庆的历史任务,从重庆的实际出发,市委、市政府提出重庆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这就是:大力加强中心城市建设,把重庆主城区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名副其实的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科教信息中心,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三峡库区建成新型的产业群,形成充分体现市内各区域优势的、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形成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的、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把重庆建设成城乡联系畅通,有中国特色的城乡共发展、共繁荣的现代化大都市。
城市规划是保证城市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是指导城市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好城市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我们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庆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以《城市规划法》为法律依据,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重庆城市发展的实际,切实做好城镇群的发展规划,使新的城市总体规划真正体现现代化直辖市的风貌和水平,体现重庆的特点,描绘好城市发展的美好前景和宏伟蓝图。
建设现代化的重庆直辖市,是重庆3000万人民光荣而艰巨的共同事业。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各族人民群众都要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苦干实干,用我们勤劳的双手,集体的智慧,创造辉煌灿烂的明天,把宏伟的蓝图变为美好的现实。要用“爱国、奉献、团结、奋斗”的红岩精神,塑造当代重庆人,提倡遵纪守法,讲文明、讲道德,争做文明市民,在创造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创造高度的精神文明。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要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与违背《城市规划法》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形成一个知法、守法并坚决维护《城市规划法》尊严的良好氛围。(www.xing528.com)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坚持依法治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在这个问题上,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法,切实搞好《城市规划法》的执法大检查,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筹建直辖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使直辖市成立后城市面貌能够不断改观。二是积极探索在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大的管住、小的放开,重点监控、一般放开的原则下,建立适合重庆市情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既要保持规划的严肃性、统一性,又能调动区市县的积极性,推动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把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作为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规划管理队伍;同时,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坚持做到廉洁执法、科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执法和管理形象,使《城市规划法》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现代化的直辖市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注释】
[1]本文原载于《重庆日报》,199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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