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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等法律草案进展汇总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刑法修订草案、国防法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设立重庆直辖市议案的说明,审议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就这一草案向大会作了说明。国务院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

香港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等法律草案进展汇总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刑法修订草案、国防法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设立重庆直辖市议案的说明,审议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被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今天就这部法律草案向大会作了说明。他说,1979年制定的刑法,经过17年的实践,总的看来刑法规定的任务和基本原则是正确的,许多具体规定是可行的,对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为了适应与犯罪斗争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对刑法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王汉斌在介绍了刑法修订经过后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刑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他说,这次修订刑法,主要考虑:第一,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第二,注意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三,对一些原来比较笼统、原则的规定,尽量把犯罪行为研究清楚,作出具体规定。王汉斌说,制定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是继去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王汉斌还就进一步明确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减刑和假释,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正当防卫,自首和立功,反革命罪,投机倒把罪,流氓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完备刑事法律条文问题,死刑问题,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作了说明。

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向今天的大会作了这部法律草案的说明。

迟浩田首先介绍了这部法律的起草经过。关于制定国防法的必要性,迟浩田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和巩固了国防,维护了民族独立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日益提高。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步伐,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尽快制定国防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迟浩田介绍了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国防法起草工作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江泽民同志对新时期军队建设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科学地总结我国国防建设的经验,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有选择地借鉴外国国防立法的经验和成果,立足现实,着眼发展,起草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指导和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国防法。

迟浩田还就国防法的适用范围、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国防经费、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军人权益保护、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等问题作了说明。

今天的会议还印发了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根据这个草案的规定,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将不超过3000名,各民族在全国人大中都将有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应在1998年1月底以前选出。(www.xing528.com)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被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就这一草案向大会作了说明。他说,现在香港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选出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曹志在介绍了草案起草情况后,还就应选代表的名额、选举方式、选举程序作了说明。

国务院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李贵鲜就这一议案向今天的大会作了说明。李贵鲜说,设立重庆直辖市是国家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样做的考虑是:第一,有利于充分发挥重庆市作为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带动川东地区以至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有利于加快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第三,有利于三峡工程的建设和库区移民的统一规划。

李贵鲜说,设立重庆直辖市的条件已经具备:第一,重庆市作为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和与海外经济往来的重要内河口岸,经济基础比较好。第二,重庆市是西南地区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和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中心。第三,重庆市是计划单列市,各项经济、财务指标容易与四川省划开,不存在难以解决的矛盾。

根据国务院的议案,四川省的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将划入重庆市,拟议中的重庆直辖市总面积8.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02万人。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陈慕华主持。大会执行主席卢嘉锡、曹志、马思忠、王群、朱良、刘华清、孙维本、李长春、阿木冬·尼牙孜、陈焕友、孟连崑、贾志杰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注释】

[1]本文原载于《重庆日报》,199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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