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篇详述阴阳尊卑之义。先秦的阴阳学说中,阴阳并无尊卑之别,而是共同构成世界的二元结构基础。董仲舒论阴阳,将其纳入《春秋》所规定的贵贱尊卑的社会等级秩序中,一方面是为礼制秩序落实自然界,即天道的根据;另一方面,阴阳也因纳入社会等级秩序而发生了一元化的扭曲。在治国方式上,也因肯认阳尊阴卑,而进一步推导出相对应的刑德关系,得出为政不可任刑,应当德主刑辅的结论。
天之大数,毕于十旬1。旬2天地之间,十而毕举;旬生长之功,十而毕成。十者,天数之所止也。古之圣人,因天数之所止以为数纪3,十如更始4。民世世传之,而不知省5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则见天数之所始;见天数之所始,则知贵贱逆顺所在;知贵贱逆顺所在,则天地之情著,圣人之宝出矣。6是故阳气以正月始出于地,生育长养于上,至其功必成7也,而积十月8。人亦十月而生,合于天数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成9,合于天道也。
故阳气出于东北,入于西北,发于孟春,毕于孟冬,10而物莫不应是。阳始出,物亦始出;阳方盛,物亦方盛;阳初衰,物亦初衰。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11以此见之,贵阳而贱阴也。故数日12者,据昼而不据夜;数岁者,据阳而不据阴,阴不得达之义。
注释
1毕于十旬:应作“毕于十”,“旬”字涉下文而衍。2旬:当作“zhōu)”,周匝,包括,包全。下一“旬”同。3数纪:数目的纲纪,数目的准则。纪,法度、准则。4十如更始:数目到十以后便重新开始。如,而。更始,重新开始。5省(xǐng):省察,知道。6天地之情著,圣人之宝出矣:天地的实情就会显著,而圣人所珍视的也就显明了。圣人之宝,圣人所珍视的。一说,应作“圣人之实”,“宝(寶)”与“实(實)”繁体字形近而误。实,实情、实质。7必成:应作“毕成”,全部成熟。8积十月:这里没有算上十一月、十二月两个月,按苏舆说,是因这两个月都处于阳气萌发之时,是阳气生长的时节,不是长养万物的时节。9人亦十月而成:应作“人亦十月而生”。10发于孟春,毕于孟冬:孟春生发,孟冬完成。孟春,春天的第一个月,即阴历正月。孟冬,冬天的第一个月,即阴历十月。11“物随阳”至“而更起”:万物随阳气生起运行而生长变化,数也随着阳气的终始而终始,夏、商、周三代订立正月也是随着阳气变化而变更的。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正,正月。夏朝以一月为正月,商朝以十二月为正月,周朝以十一月为正月。12数(shǔ)日:计算日子。数,计数。
译文
上天最大的数目,终结在十。天地之间所有的事物,全都可以归纳为十类;所有出生长养的功效,到十就可以完成。十,是天数的终止。古代的圣人借着天数的终止作为数字的准则,到十以后就重新开始计数。百姓代代相传,却不知晓它的缘起。知晓它的缘起,就可发现天数的开始;发现天数的开始,就可知道贵贱、逆顺的所在;知晓贵贱逆顺的所在,天地的实情就会显著,圣人所珍视的也就表现出来了。所以阳气从正月开始出现在地上,在地上生长养育万物,到它的功劳完成的时候,积累了十个月的时间。人也是经过十个月的孕育才出生,与天数相合。所以天道是经过十个月的养育而成熟,人也是十个月而出生,符合于天道。
因此阳气从东北升起,在西北没入,从孟春发生,在孟冬结束,万物没有不和这一规律相应的。阳气开始生出时,万物也开始出现;阳气正旺盛,万物也正旺盛;阳气开始衰弱,万物也开始衰弱。万物随顺阳气而生起和没入,数随着阳气终始而终始,夏、商、周三王订立的正月也是随着阳气的变化而变更的。由此看来,天道是重视阳气而轻视阴气的。所以计算时日,根据白昼而不根据夜晚;计算年岁,根据阳气而不根据阴气,这就是阴气不能通达的道理。
是故《春秋》之于昏礼也,达宋公而不达纪侯之母。1纪侯之母宜称而不达,宋公不宜称而达,达阳而不达阴,以天道制之也。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阴之中亦相为阴,阳之中亦相为阳。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各为其上阴。2阴犹沈3也,何名何有?皆并一于阳,昌力而辞功4。故出云起雨,必令从之下5,命之曰天雨。不敢有其所出,上善而下恶。恶者受之,善者不受。土若地,义之至也。
是故《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者,视地之事天也。为人子者,视土之事火也。虽居中央,亦岁七十二日之王6,傅7于火以调和养长,然而弗名者,皆并功于火,火得以盛,不敢与父分功美8,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地事天也,犹下之事上也。地,天之合也,物无合会之义。9(www.xing528.com)
注释
1“是故《春秋》”至“纪侯之母”:《春秋》记载,鲁成公八年宋共公派华元到鲁国行聘礼,夏天又派公孙寿去纳币。对这两件事,《春秋》记为“宋公使华元来聘”和“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按婚礼记事的原则,只有当婚者的父母才可以派遣人去做这些事,但在宋共公的婚事上却由宋公自己派遣人,这是不合乎《春秋》记事原则的。但宋共公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他的父母都已不在人世。不达纪侯之母,纪侯之母的婚聘之命不能通达到国外。据《春秋》鲁隐公二年记载,“纪履緰(xū)(亦作纪裂)来逆女”,纪侯有母亲在,而据《公羊传》,“母不通也”,母命不能通到国外,所以说“不达纪侯之母”。2“诸在上者”至“其上阴”:所有在尊位的相较于地位比自己低的都是阳,所有在卑位的相对于地位比自己高的都是阴。如兄较弟为阳,较其父则为阴。妻较夫为阴,较于妾媵则为阳。3沈:同“沉”。4昌力而辞功:竭尽全力但却推辞功劳。昌力,盛大的力量。5必令从之下:应作“必令从天下”。6亦岁七十二日之王:主管一年当中的七十二天。五行学说认为,全年三百六十日,五行主日,每一行就分主七十二日。王,主宰。7傅:辅佐,襄助。8不敢与父分功美:不敢与父分有功劳和美名。“父”当兼指“天”和“父”。9地,天之合也,物无合会之义:意思是,功劳实际是地与天相配合完成的,但只能说是侍奉天,而天是不与万物配合的。
译文
因此《春秋》对于婚礼,记载宋共公派人纳币一事而不记载纪侯母亲派人迎亲一事。纪侯的母亲应该称举而不记载,宋公不应称举但却记载,这是通达阳气而不通达阴气,是依据天道制定的。男人即使卑贱而都属阳,妇女即使高贵而都属阴。阴之中还互相为阴,阳之中也互相为阳。所有在尊位的相较于地位比自己低的都是阳,所有在卑位的相对于地位比自己高的都是阴。阴就如同下沉的意思,哪里有它的名称或拥有什么呢?全都归给阳了,竭尽全力却辞让功劳。所以生云下雨,一定让它们从天而降,称之为天雨。(大地)不敢执有自己生出的东西,在上位的为善而在下位的为恶。恶的就承受,善的就不接受。土就是大地,道义行到了极致。
因此《春秋》中对国君不直称其恶,对臣子不直称其善,善的都归给国君,恶的都归给臣子。做臣子的原则与地相同,所以做人臣的,要比照地如何侍奉天(来侍奉国君)。做人子的,要比照土如何侍奉火(来侍奉父母)。土虽居于中央,也是每一岁七十二日的主宰,辅助火,以便调和长养万物,然而不占有功劳,都归功于火,火得以兴盛,不敢与父分有功绩和美名,这是孝的最高标准。因此孝子的行为,忠臣的道义,都是取法于地的。地侍奉天,如同在下位者侍奉在上位者。地,是天的配合,但万物却没有与天相配合的道理。
是故推天地之精,运阴阳之类,以别顺逆之理。安所加以1不在?在上下,在大小,在强弱,在贤不肖,在善恶。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阳为德,阴为刑。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虽曰权,皆在权成。2是故阳行于顺,阴行于逆。逆行而顺3,顺行而逆者,阴也。是故天以阴为权,以阳为经。阳出而南,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4故曰: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5,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经而后权,贵阳而贱阴也。故阴,夏入居下,不得任岁事,冬出居上,置之空处6也。养长之时伏于下,远去之7,弗使得为阳也。无事之时起之空处,使之备次陈,守闭塞也。8此皆天之近阳而远阴,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远天之所远;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数右9阳而不右阴,务德而不务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10也,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
注释
1以:而。2虽曰权,皆在权成:应作“虽曰权,皆在经成”。经,通常之道。3逆行而顺:应作“逆行而顺者,阳也”。4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显扬常道而隐没权变的,重视德教而轻视刑罚的。5戾(lì):凶暴。6置之空处:置之于空虚无用之处。7远去之:远远离开生长之物。之,这里指养成生长之物。8使之备次陈,守闭塞也:让它具备次等的职位,承担闭塞的职责。9右:重视,推崇。10成世:当作“治世”。
译文
因此要推求天地的精气,运用阴阳的规律,来区别顺逆的道理。什么地方不存在呢?它们存在于上下、大小、强弱、贤能不贤能、善恶中。恶之类的事物全属阴,善之类的事物全属阳。阳代表德教,阴代表刑罚。刑罚与德教相反而顺从于德教,这也是权变之类。虽然说是权变,但都是以常道而完成的。因此阳气是顺着运行,阴气是逆着运行。逆行却顺和的是阳气,顺行而违逆的是阴气。所以天道以阴气为权变,以阳气为常道。阳气升上地面就向南方运行,阴气升上地面就向北方运行。常道是在兴盛的时候运用,权变是在终了的时候运用。以此看出天道是显扬常道而隐没权变的,是重视德教而轻视刑罚的。所以说:阳是天之德教,阴是天之刑罚。阳气温暖而阴气寒冷,阳气是给予而阴气是夺取,阳气仁爱而阴气残暴,阳气宽厚而阴气急切,阳气是喜爱而阴气是厌恶,阳气是生长而阴气是衰败。所以阳气经常居处在充实的位置而在兴盛时实行,阴气经常居处在虚位而在终了时实行。上天喜好仁爱并接近它,讨厌暴戾的变道而远离它,是重视德教而轻视刑罚的意思。重视常道而轻视权变,也就是尊崇阳而贱视阴。所以阴气,夏天隐入居于下位,不能承担年岁的事务,冬天出现居于上位,被安置在虚位。生育长养的时候,阴隐伏在下位,远远离开生长之物,不让它承担阳的事务。没有事务的时候,让阴气出现在虚位,让它具备次等的职位,掌管闭塞的职责。这都是天接近阳而远离阴,推崇德教而贬低刑罚的表现。因此,天子要接近天所接近的,远离天所远离的;推崇天所推崇的,贬低天所贬低的。所以天数推崇阳而不推崇阴,致力于德教而不致力于刑罚。刑罚不能用来治理天下,就如同阴气不能用来完成年岁一样。为政却依靠刑罚,叫作违逆上天,是不合乎王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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