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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大败晋军,成为霸主:春秋繁露2邲之战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邲之战:公元前597年,晋楚两国争霸,在郑国境内的邲地爆发战争,楚庄王利用晋军内部分歧、指挥无力等弱点,大败晋军,一雪城濮之战失败之耻,并由此成为霸主。秦穆公轻侮蹇叔而遭遇大败,郑文公轻视自己的部将而丧失了军队。其所好者,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这是《春秋》所赞赏的。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战攻侵伐不可胜数,而复仇者有二焉。

楚庄王大败晋军,成为霸主:春秋繁露2邲之战

导读

篇名含义不详。本篇以《春秋》所载数事例展开辨析,阐明儒家经权以及以“仁”为善恶是非的根本判别标准,而非固守礼制规矩的思想,颇为值得反思。篇中首先列举《春秋》对于战争的态度和用辞,以及之战用辞的特异来说明“《春秋》无通辞”的道理,实际上是揭示固定的礼之文(仪文轨范)只适用于通常的情况,并不足以作为一切事相的根本判断标准。接下来即以楚将司马子反与宋平之事,指出子反虽然违反了不得专政擅名的礼制,一定程度上也违背了楚国的国家利益,但因他是出于见宋国国民“人相食”“人相爨”的不忍之仁心,而逾越规矩,故而为《春秋》褒扬。所以是否合于仁德之心才是是非善恶的根本判断标准。最后以祭仲、鲁隐公、逄丑父、齐顷公等人事,说明权变等标准在于是否合于义,而并非可以随意违背礼制,或者表面符合礼制,实际不合于义。

《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1,至邲之战2,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3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夫庄王之舍郑4,有可贵之美,晋人不知其善,而欲击之。所救已解,如挑与之战,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是以贱之。而不使得与贤者为礼。秦穆侮蹇叔而大败5。郑文轻众而丧师6。《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是故战攻侵伐,虽数百起,必一二书7,伤其害所重也。

注释

1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予,与、认可、赞许。不认可夷狄(的风俗),而赞赏中原国家有礼义。这是《春秋》一般的说法。2邲之战:公元前597年,晋楚两国争霸,在郑国境内的邲地爆发战争,楚庄王利用晋军内部分歧、指挥无力等弱点,大败晋军,一雪城濮之战失败之耻,并由此成为霸主。3《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春秋》没有一个到处通用的固定说法,而是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变化。4庄王之舍郑:舍,指解围。邲之战前,楚因郑国依附晋国而讨伐郑,攻破了郑国国都,郑襄公向楚庄王求和。庄王认为襄公谦逊卑下,能够得到民众的信任,并说“弱者吾威之,强者吾辟(避)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因此没有灭亡郑国。5秦穆侮蹇叔而大败:秦穆,指秦穆公,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在位。蹇叔,秦国大夫。殽之战前,蹇叔劝阻穆公不应偷袭郑国,穆公不听劝阻还咒骂蹇叔,结果偷袭不成还被晋国大败。6郑文轻众而丧师:郑文公,公元前671年至前628年在位。众,民众,泛指在下位的人。《春秋》闵公二年载:“郑弃其师。”《公羊传》作:“郑弃其师者何?恶其将也。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文公因为不喜欢将领高克,就派他外出打仗,又不让他回国,高克只好率军逃到陈国。郑文公用这种方式对付高克,等于丢弃了自己的军队。7一二书:按先后顺序,一字不漏地详细记载。

译文

《春秋》通常的用辞,不认可夷狄而认可中原各国有礼义,但对邲之战,却偏偏反过来,这是为什么?回答说:《春秋》没有一个到处通用的固定说法,而是随着变化而改动用词。现在晋国变成了夷狄,楚国变成了君子,所以改移用词来跟从所记的事。楚庄王放弃灭亡郑国,有可贵的美德,晋国不懂得这是善行,还要攻击楚人。晋国要救援的郑国已经解除围困,如果继续向楚国挑战,这就没有了善待善行的心,而不把救护民众当回事,所以《春秋》轻视晋国,而不把它跟贤者并列为有礼义的国家。秦穆公轻侮蹇叔而遭遇大败,郑文公轻视自己的部将而丧失了军队。《春秋》尊敬贤能重视百姓就像这样。因此当时的战争侵伐,虽然多达数百起,一定按照顺序记载清楚,是因为战争的伤害太严重了。

问者曰:其书战伐甚谨。其恶战伐无辞,何也?曰:会同之事,大者主小;1战伐之事,后者主先。苟不恶,何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恶战伐之辞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2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诗》云3:“弛其文德,洽此四国。”此《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4,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义也。

注释

1会同之事,大者主小:会同,会商结盟(停止战争)。主,为主。2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凶年,灾年。修旧,修缮旧的宫室。造邑,建造新的城邑。灾年修缮旧的宫室,《春秋》要批评,在灾年还营造新的城邑,就隐晦地指责。3《诗》云:下引诗句出自《诗经·大雅·江汉》。4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断断,专一。谓专以发动战争为事。

译文

提问者说:《春秋》记载战争十分谨慎,它厌恶战争却没有用词语表示,这是为什么?回答说:诸侯会盟,大国主导小国;交战征伐的事,应战者为主而挑战者为后。如果不是因为厌恶战争,为什么让挑起战争的人居于下位?这就是《春秋》厌恶战争的用辞。而且《春秋》的用辞原则是灾荒之年不修缮旧的宫室,用意在于不令百姓更加困苦。令百姓困苦尚且厌恶,何况伤害百姓呢?伤害百姓尚且痛恨,何况屠杀百姓呢?所以说,灾荒之年修缮旧的宫室《春秋》就指责,建造城邑就隐晦地批评。这说明对百姓的伤害小,《春秋》对它厌恶就小;对百姓的伤害大,对它厌恶就大。现在战争对百姓造成的祸害有多大呢?考辨文意而观察要旨,就可以看出《春秋》所厌恶的是,不用德行只凭借武力,驱使百姓而残害他们。《春秋》所喜好的是,(虽然有惩罚人的兵器刑具之类,)却只陈设而不使用,要用仁义使百姓悦服。《诗经》说:“施行礼乐之类的文德,让周围各国团结和睦。”这是《春秋》所赞赏的。德行不足以使邻近的国家来亲附,文德不足以使远方的人前来投奔,却只会发动战争讨伐别国,这必定是《春秋》特别痛恨的,都不是正义的。”

难者曰:《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1,耻伐丧2而荣复仇。奈何以《春秋》为无义战而尽恶之也?曰:凡《春秋》之记灾异也,虽亩有数茎,犹谓之无麦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战攻侵伐不可胜数,而复仇者有二焉。是何以异于无麦苗之有数茎哉?不足以难之,故谓之无义战也。以无义战为不可,则无麦苗亦不可也;以无麦苗为可,则无义战亦可矣。若《春秋》之于偏战也,善其偏,不善其战,有以效其然也。《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3善杀其所爱哉?故《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比之诈战,则谓之义;比之不战,则谓之不义。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谓善盟;战不如不战,然而有所谓善战。不义之中有义,义之中有不义。辞不能及,皆在于指,非精心达思者,其孰能知之?《诗》云:“棠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4由是观之,见其指者,不任其辞。5不任其辞,然后可与适6道矣。

注释

1恶诈击而善偏战:诈击,诈战,即突然发动的战争。偏战,即阵地战。《公羊传》何休注:“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2伐丧:指在对方服丧期间发动战争。有所谓“礼不伐丧”的说法。3说:通“悦”。4“棠棣之华”至“何远之有”:出自《论语·子罕》。汉儒注解《论语》此句的传统是将此句与《论语》上文“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视为同一段落,因此,将“偏其反而”解释为“返经合道”,董仲舒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但宋儒有不同解释。棠棣,《论语》作“唐棣”。偏其反而,一说指唐棣花先开后合,与其他花不同,喻贤人散处,与众不同;一说指花翩跹摇动,似有情而实无情,喻人之有思。5见其指者,不任其辞:指,宗旨、要旨。意思是,领会宗旨的人,不拘泥于文字。

6适:往,去到。

译文

问难者说:《春秋》记载战争,有厌恶也有赞赏。厌恶诈战,而赞赏阵地战,以攻伐服丧国为耻,而以复仇为荣。怎么能说《春秋》认为没有正义的战争而全都厌恶呢?回答说:《春秋》凡是记载灾害的,即使田亩间还有几棵庄稼,也要记载没有麦苗。现在天下那么大,三百年的时间,战争的次数数都数不过来,而复仇战争只有两次。这跟只有几棵麦苗记作没有麦苗有什么不同?这种说法不足以驳倒我的观点,所以可以说没有正义的战争。认为没有正义的战争的说法不对,那么土地上没有麦苗的记载也不对;认为土地上没有麦苗的记载可以,那么没有正义的战争的说法也可以。如同《春秋》对阵地战一样,认可的是摆好阵地(不偷袭),而不是认可战争本身,这也是一个验证。《春秋》爱惜人民,而战争要屠杀人,君子怎么会赞成杀戮自己所爱惜的人呢?所以《春秋》对待阵地战的态度,与他对中原各国的态度一样。相对于鲁国,就称为外;相对于夷狄就称为内。同样的,阵地战与诈战相比,就说是义;与不发动战争相比,就是不义。所以结盟不如不结盟,然而有相对好的结盟;战争不如不战争,然而有相对好的战争。不义当中有相对的正义,正义当中有相对的不正义。文辞所不能涵盖的,都蕴含在要旨当中,不是精心思考的人,怎么能够了解?《诗经》说:“棠棣之花,翩跹开合。难道我会不想你?只是所居太遥远。”孔子说:“只是没有思念罢了,哪里会怕遥远!”由此看来,见到要旨的,不拘泥于文字。不拘泥于文字,然后就可以跟他探讨道了。

司马子反为其君使1,废君命,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平。是内专政而外擅名2也。专政则轻君,擅名则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为其有惨怛3之恩,不忍饿一国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远之而大,为仁者自然而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无计其间,4故大之也。难者曰:《春秋》之法,卿不忧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为楚臣而恤宋民,是忧诸侯也;不复其君而与敌平,是政在大夫也。湨梁之盟5,信在大夫,而《春秋》刺之,为其夺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夺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间6也。且《春秋》之义,臣有恶,擅名美。7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8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复,庄王可见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国之难为不得已也。奈其夺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今诸子所称,皆天下之常,雷同之义也。子反之行,一曲9之变。独修之意也10。夫目惊而体失其容,心惊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通于惊之情者,取其一美,不尽其失。《诗》云11:“采葑采菲,无以下体。”此之谓也。今子反往视宋,闻人相食,大惊而哀之,不意之至于此也,是以心骇目动而违常礼。礼者,庶12于仁,文质而成体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着其礼?方救其质,奚恤其文?故曰“当仁不让”,此之谓也。《春秋》之辞,有所谓贱者,有贱乎贱者。夫有贱乎贱者,则亦有贵乎贵者矣。今让者《春秋》之所贵。虽然见人相食,惊人相爨13,救之忘其让,君子之道有贵于让者也。故说《春秋》者,无以平定之常义,疑变故之大则,义几可谕矣。

注释(www.xing528.com)

1司马子反为其君使:司马子反,楚国将领。《春秋》宣公十五年载,“宋人及楚人平”。当时楚军围困宋国,楚军只剩七天之粮,庄王就派子反去了解宋国情况,如果七天还攻不下就放弃。结果子反从宋国大夫华元那里得知,宋国已经粮绝乃至“易子而食”“析骸而炊”,子反怜悯宋国民众的处境,就把楚军的实情告诉给华元,使得楚庄王不得不退兵。《春秋》一般不记载鲁国之外别国的和议,为嘉奖子反而特别对此事做了记录,就是下文所说“《春秋》大之”的意思。2内专政而外擅名:在国内越过诸侯专政,在国外越过诸侯擅自撷取名声。3惨怛:忧劳,哀痛。4矜(jīn)宋之民,无计其间:矜,怜惜、体恤。间,间隙、嫌隙。指子反因怜悯宋民之苦,无暇计较可能有擅作主张的嫌疑。5湨(jú)梁之盟:湨,水名,在今河南境内。梁,堤坝。《春秋》载襄公十六年(前557)“公会晋侯、宋公、卫侯……于湨梁”。6间:间隙,喻文字间自相矛盾。7臣有恶,擅名美:此句不通,疑为“恶臣擅君名美。”8“尔有”至“君之德”:引自《尚书·君陈》。猷,谋略。9一曲:一端。10独修之意也:独修,自修。指在某个特定情况下,道德主体能够独立自觉地树立道德意识与作出道德判断,而不是盲从某种道德教条,如上文所说的“雷同之义”。11《诗》云:下引诗句出自《诗经·邶风·谷风》。12庶:当作“摭”,择取、汇集。13人相爨:爨,烧火做饭。即《公羊传》所说的“析骸而炊”。齐地方言称爨为“炊”。

译文

司马子反为国君出使,却背弃了国君的命令,将军队的实情告诉敌国,答应宋国的请求,而与之议和。这是在国内专政,在国外擅自撷取名声。专政就轻视国君,擅名就是不守为臣之道,可《春秋》却推崇他,为什么呢?回答说:是因为司马子反有恻隐之心,不忍令宋国百姓饿到人吃人的地步。布施恩惠,以能恩及关系疏远的为大;施行仁爱,以自然出自内心为美。现在司马子反发自内心,怜悯宋国的百姓,无暇计较可能有擅作主张的嫌疑。所以《春秋》推崇他。问难者说:《春秋》的记事规则是,卿不替别国诸侯考虑,政事不听任大夫。子反身为楚国臣子却怜恤宋国百姓,这是替别国诸侯考虑;不回复自己的国君就跟敌国议和,这是政事听任大夫。湨梁盟会,决定权在大夫手中,《春秋》讥讽此事,因为大夫侵夺了国君的尊严。议和一事由大夫决定,也是侵夺国君的尊严,可是《春秋》却称赞他,这说明《春秋》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况且按照《春秋》大义,反对臣子擅取国君的好名声。所以忠臣不公开进谏,希望好的意见由国君提出来。《尚书》说:“你有好的谋略、建议,入朝告诉君主,出外听顺君命,说:这个好谋略,是我们国君德行的体现。”这是做臣子的规则。古代贤良的大夫,他们都是这样服事国君的。现在子反离国君很近却不向国君复命,可以见到庄王却不向他报告,都认为是他因为要解除楚宋两国的危难而不得不这样做。那他为何要擅自夺取国君美名呢?这也是我的迷惑。回答说:《春秋》评定史事的原则,有恒常的,也有权变的,权变的适用于不寻常的事,恒常的适用于寻常的事,各有适用的范围,彼此不相妨害。现在诸位所说的,只能针对天下寻常的情况,是对正义的教条式理解。子反的做法,是特定环境下的权变。这是自觉、独立的道德意识。视物受惊身体就会失去常态,心灵受惊就会忘事,这是人之常情。体会到受惊的情况,就要取他好的一面,不苛求他的过失。《诗经》说:“采芜菁啊采萝卜,不要因菜根苦而丢弃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子反前去探察宋国情况,听说已经饿到人吃人的境地,大吃一惊而哀怜他们,没有意料到情况这么严重,因此触目惊心而违反了通常的礼节。礼,是摭合于仁,形式与实质兼备才构成体系。现在让人吃人的情况发生,就丧失了仁爱,还怎样体现礼?正要补救礼的本质(仁),哪里顾得上礼的形式?所以说“行仁爱时,没有必要谦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春秋》的用辞,有轻贱的,有比轻贱更轻贱的。有比轻贱更轻贱的用辞,就有比尊崇更尊崇的用辞。现在谦让是《春秋》所尊崇的。即使如此,见到人吃人、用他人的骸骨烧饭而震惊,为救护百姓忘记了谦让的事,正说明君子之道有比谦让更宝贵的。所以研究《春秋》的人,不要以寻常的规则,去怀疑权变的大原则,就可以明白《春秋》之义了。

《春秋》记天下之得失,而见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无传而著1,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为大,弗察弗见,而况微渺者乎?故按《春秋》而适往事,穷其端2而视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齐顷公3齐桓公之孙,国固广大而地势便利矣,又得霸主之余尊,而志加于诸侯。以此之故,难使会同,而易使骄奢。即位九年,未尝肯一与会同之事。有怒鲁卫之志,而不从诸侯于清丘、断道4。春往伐鲁,入其北郊,顾返伐卫,败之新筑。5当是时也,方乘胜而志广,大国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6晋鲁俱怒,内悉其众,外得党与曹、卫,四国相辅,大困之鞍,获齐顷公,斫逄丑父。7深本顷公之所以大辱身,几亡国,为天下笑,其端乃从慑鲁胜卫起。伐鲁,鲁不敢出,击卫,大败之,因得气而无敌国以兴患也。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此其效也。自是之后,顷公恐惧,不听声乐,不饮酒食肉,内爱百姓,问疾吊丧,外敬诸侯。从会与盟,卒终其身,国家安宁。是福之本生于忧,而祸起于喜也。呜呼!物之所由然,其于人切近,可不省邪?

注释

1无传而著:传,注解。著,显著、显明。2端:原委。3齐顷公:齐桓公之子惠公所生,公元前598年至前582年在位。4清丘、断道:清丘,春秋卫地,今河南濮阳县东南。断道,晋地,在今河南济源县西。鲁宣公十二年诸侯于清丘会盟,宣公十七年诸侯于断道会盟,齐国均未参加。5“春往伐鲁”至“新筑”:新筑,春秋时齐国、卫国交界处。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公元前589年,齐顷公攻打鲁国,又在新筑打败了卫国的救援军队。晋国收到鲁卫两国求援,前往救援,因此爆发了下文提到的鞍之战。6大国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聘,古代诸侯之间或诸侯向天子的问候。之前晋国派重臣郤(xì)克,鲁国派大夫臧孙许作为使臣前往齐国聘问,两位使臣一位跛足,而另一位眇目(瞎了一只眼睛),齐顷公竟然让母亲萧太后隔着帷幕观看(作乐),并派跛足者迎接跛足的使臣,派眇目者迎接眇目的使臣,触怒了来使。据《公羊传》载:“二大夫出,相与踦闾而语,移日然后相去。齐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之战。齐师大败。”7“晋鲁俱怒”至“斫逄丑父”:鞍之战中,齐顷公孤军深入,被郤克等人率领的晋军擒获。卫士逄丑父与齐顷公交换衣服和位置,并假扮国君,派顷公取水以借机逃脱,晋军得知受骗后杀掉了逄丑父。

译文

《春秋》记载天下得失,并揭示之所以得失的原因。文字隐晦却意蕴明确,不作传注却文义显著,对此不可不明察。泰山的高大,不观察尚且不知道,更何况细微的东西呢?所以根据《春秋》而推知往事,追溯事情的原委,而观察最终的结果,得志的君子,有喜事的人,不可以不审慎。齐顷公是齐桓公的亲孙子,齐国国土本来就广大,而地势也便利,又荫袭霸主的余威,有心继续称霸诸侯。因为这个缘故,很难使他跟诸侯会盟,却很容易使他骄傲奢侈。即位九年,从未有过一次参与会盟的事。有激怒鲁国、卫国的意向,而不跟诸侯们在清丘、断道等地会盟。春天出发攻打鲁国,攻入鲁国的北郊,返回时又攻打卫国,在新筑打败了卫军。正当这个时候,乘着战胜的气势自大不已,大国都前来访问,却轻慢而不尊敬各国使臣。晋国、鲁国都被激怒,在国内动员军队,在国外得到曹国、卫国的支持,四国互相支持,在鞍地围困齐军,俘虏齐顷公,杀死顷公的卫士逄丑父。深入反思顷公之所以遭受大辱,几乎亡国,被天下耻笑的原因,就是从威慑鲁国、战胜卫国开始的。攻打鲁国,鲁国不敢出城迎战,攻打卫国,大败卫国,于是志得气满,心中再无敌手以引生忧患意识。所以说,得志有喜的时候不可以不警惕。这就是证明。从此以后,齐顷公心存恐惧,不听音乐,不饮酒吃肉,在国内对百姓仁爱,慰问病人和吊唁亡者,在国外恭敬诸侯。跟从诸侯参与会盟,终其一生,国家安宁。这就说明幸福原来产生于忧患,祸患起源于欢喜。唉!事物产生的缘由,与人的行为非常切近,难道可以不省察吗?

逄丑父杀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谓知权?丑父欺晋,祭仲许宋1,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丑父之所为,难于祭仲,祭仲见贤而丑父犹见非2,何也?曰:是非难别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贵;获虏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贱。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故《春秋》以为知权而贤之。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荣之与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3、郑祭仲是也。前正而后有枉者,谓之邪道,虽能成之,《春秋》不爱,齐顷公、逄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情无乐,故贤人不为也,而众人疑焉。《春秋》以为人之不知义而疑也,故示之以义,曰国灭,君死之,正也。4正也者,正于天之为人性命也。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顺人理,以至尊为不可以加于至辱大羞,故获者绝之。以至辱为亦不可以加于至尊大位,故虽失位弗君也。已反国复在位矣,而《春秋》犹有不君之辞,况其溷然方获5而虏邪。其于义也,非君定矣。若非君,则丑父何权矣。故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爱。丑父大义,宜言于顷公曰:“君慢侮而怒诸侯,是失礼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无耻也而复重罪请俱死,无辱宗庙,无羞社稷。”如此,虽陷其身,尚有廉名。当此之时,死贤于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正是之谓也。由法论之,则丑父欺而不中权,忠而不中义,以为不然?复察《春秋》。《春秋》之序辞也,置王于春正之间6,非曰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后可以为王也云尔?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听之,则丑父弗忠也。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耻。有廉耻者,不生于大辱。大辱莫甚于去南面之位而束获为虏也。曾子曰7:“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视死如归。”谓如顷公者也。

注释

1祭仲许宋:祭仲,名足,字仲,郑国大夫、权臣。郑庄公病逝,其世子忽继位,是为郑昭公。祭仲省庄公丧途经宋国,为宋人胁持,要他帮助当时在宋国的昭公之弟突成为国君。祭仲经过考虑,答应了宋国。在郑国的昭公见势不妙,就出奔卫国。祭仲就带着突回国即位,是为郑厉公。《公羊传》认为《春秋》记载这件事时对祭仲称字不称名,是表示肯定的意思,赞许祭仲能够行权变,保住了国君的生命和郑国的安全。2非:责备,批评。3鲁隐公:鲁惠公庶子。惠公死后太子允年幼,隐公以贤被推即位,公子翚(huī)谄媚隐公,建议杀掉太子允,隐公拒绝,并打算待其年长归位于太子。公子翚害怕事情败露,又向太子允献谗言,杀掉了隐公,太子允即位,是为鲁桓公。《春秋》记事从隐公元年起。4国灭,君死之,正也:语出《公羊传》襄公六年:“曷为不言莱君出奔?国灭,君死之,正也。”莱国被齐国所灭,莱共公浮柔逃到棠邑,国家宗庙重器都被献给齐国。《公羊传》认为国君之正道就是与其国共存亡。5溷然方获:溷,浑浊。获,虏获,为人所虏则不成为君。6“《春秋》之序辞”至“之间”:《春秋》开篇鲁隐公元年首句为“元年,春,王正月。”7曾子曰:以下引文见《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译文

逄丑父牺牲自己而使国君生还,怎么还算不上懂得权变呢?逄丑父欺骗了晋国,郑国祭仲答应宋国的要求,都不合于正道来保存自己的国君。然而逄丑父的所作所为,比祭仲更难,可是祭仲被赞许,逄丑父却被批评,这是为什么?回答说:是非难以区分就表现在这一点上。这些看起来很相似的事,却有不同的道理,不可不仔细辨察。舍去王位而避免兄弟纷争,是君子甚为看重的;被俘之后逃跑,是君子甚为看不起的。祭仲使得国君受到尊重,并且得以生还,所以《春秋》认为他懂得权变而加以称扬。逄丑父使得国君遭到蔑视而得以生还,《春秋》认为他不懂得权变而责备他。二人都不合于正道而救护国君,这一点相似;但是荣耀国君还是令国君受辱,却有不同。因此人们有所作为时,其先虽不合于正道,其后能合乎正义的,就称为符合权变。即便事情最终不成功,《春秋》也称赏他,鲁隐公、祭仲就是这样的。其先合于正道,而后违于正道的,称为邪道。即便成功,《春秋》也不喜欢,齐顷公、逄丑父就是这样的。冒着巨大的羞辱而活下来,实在没有快乐可言,所以贤人不去做,普通人对此则表示怀疑。《春秋》认为人们是因为不知大义而怀疑,所以把大义宣示给他们,说:国家灭亡时,国君为国而死是正义。所谓正义,是以上天赋予人天性与使命为标准的。上天赋予人天性与使命,让人类实行仁义而羞于行可耻之事,不能像鸟兽一样,苟且活命,苟且逐利。因此《春秋》推求上天所施予的来理顺人类的常理,认为至尊之人不可以蒙受奇耻大辱,被俘获之后就应自绝性命。奇耻大辱也不可以加诸至尊之人,所以失去君位就不以君相称。已经返回国内恢复王位的,《春秋》仍有不称为君的用辞,何况对浑浑噩噩被人俘虏了的呢。在道义上说,他肯定不算是国君了。既然不是国君,丑父还算得上什么权变。所以逄丑父欺骗三军是对晋国有大罪,他救了顷公却让齐国宗庙受辱,所以行为虽然难得,《春秋》却不喜欢。逄丑父遵循大义的话,应该对顷公说:“您轻慢侮辱而激怒诸侯,这是大大的失礼。如今受到大的羞辱还不能自杀,是没有廉耻,而犯了双重的大罪。我请求咱们一起去死,不要污辱宗庙,不要羞辱社稷。”像这样,虽然陷入死亡,尚可保有廉洁的名声。在这个时候,死比生好。所以君子活着受辱,不如死了光荣,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按照法则来论,逄丑父欺骗又不合权变,忠心却不符合道义,认为不是这样的吗?请再察看《春秋》。《春秋》用辞的序列,就是把君主放在“春”和“正”之间,这意思不是在说君王应对上遵奉上天的施命,对下教化扶正百姓,然后才可以当国君吗?现在看能喜好善讨厌恶,喜好荣誉憎恶羞辱,不是人自己能够生出的,而是上天施予人的。君子听从上天施予人类的,那么逄丑父就是不忠。上天施予人的,是使人有廉耻。有廉耻的人,受到大的羞辱后就不再活着。大的羞辱没有比丢掉君位而被敌人俘虏更大的了。曾子说:“羞辱如果可以躲避,就躲避。到了不能躲避的时候,君子就把死亡看作如同回家一样。”就是在说齐顷公这类人。

《春秋》曰:“郑伐许1。”奚恶于郑而夷狄之也?曰:卫侯遬卒2,郑师侵之,是伐丧也。郑与诸侯盟于蜀3,以盟而归,诸侯于是伐许,是叛盟也。伐丧无义,叛盟无信,无信无义,故大恶之。问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称伯不子,法辞其罪何?4曰: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5居丧之义也。今纵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丧举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6失其子心,故不复得称子,谓之郑伯,以辱之也。且其先君襄公伐丧叛盟,得罪诸侯,诸侯怒之未解,恶之未已。继其业者,宜务善以覆之,今又重之,无故居丧以伐人。父伐人丧,子以丧伐人,父加不义于人,子施失恩于亲,以犯中国,是父负故恶于前,己起大恶于后。诸侯果怒而憎之,率而俱至,谋共击之。郑乃恐惧,去楚而成虫牢之盟7是也。楚与中国侠8而击之,郑罢疲危亡,终身愁辜9。吾本其端,无义而败,由轻心然。孔子曰10:“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知其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今郑伯既无子恩,又不熟计11,一举兵不当,被患不穷,自取之也。是以生不得称子,去其义也;死不得书葬,见其穷也。曰:有国者视此。行身不放12义,兴事不审时,其何13如此尔。

注释

1郑伐许:事见《春秋》成公三年。2卫侯遬(sù)卒:卫穆侯姬遬卒于鲁成公二年,即公元前589年。3郑与诸侯盟于蜀:《春秋》成公二年:“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娄人、薛人、鄫人盟于蜀。”4“是君死”至“其罪何”:有,通“又”。法辞,表示谴责的言辞。按《春秋》例,旧君死,新君立,当年称子,逾年才可称爵,郑襄公死后,悼公不到一年即位,《春秋》称郑伯不称子,是讥讽问罪的意思。5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出自《尚书·无逸》“乃或谅阴,三年不言”。高宗,指商王武丁。闇,指帝王守丧之庐。6施:通“弛”,废弃。7去楚而成虫牢之盟:虫牢,古地名,春秋时郑地,今河南封丘北。鲁成公五年,郑悼公背叛楚国,与晋、齐、宋等国订立虫牢之盟。8侠:通“夹”。9愁辜:愁苦。辜,这里读作“苦”。10孔子曰:以下引文见《论语·学而》。11熟计:犹“熟虑”。12放:通“仿”,效仿。13何:误字,当作“祸”。

译文

《春秋》记载:“郑攻伐许。”为什么厌恶郑国而以夷狄称之呢?回答说:卫穆侯姬遬死后,郑国的军队侵略卫国,这是趁人国丧期间发动战争。郑国和各诸侯在蜀地盟誓,已盟誓之后回国,诸侯于是攻打许国,这是背叛了盟誓。攻打有丧事的国家不道义,背叛盟约不诚信,不诚信和不道义,应当特别厌恶。问难的人说:这个郑襄公死后,他的儿子郑悼公没超过一年就继承王位,《春秋》却称他为伯,不称子,这种文法表明他有什么罪过呢?回答说:按照先王的制度,有大丧的臣子,君主三年不上门叫人,这是为了随顺他的孝心无法承办公事。《尚书》说:“高宗居庐守丧,三年不发布政令。”这是居丧的规则。现在即使做不到这一点,怎么能在自己的父亲死去不足一年就在丧期发动战争?《春秋》因为他缺少恩德,并且丧失了作为儿子该有的孝心,所以不再称他为“子”,而称他郑伯,来羞辱他。况且他的先父郑襄公攻打有丧事的国家,背叛盟约,得罪了诸侯,诸侯对郑国的愤怒还未消除,厌恶还没有结束。继承襄公事业的,应该修善行遮掩他的过错,现在又加重罪过,毫无缘由地在居丧时攻打许国。父亲在别国居丧时攻伐,儿子在居丧时攻伐别国,父亲将不义加施于别人,儿子丧失了孝心而侵犯中原,这是父亲先负旧恶在先,自己又行大恶于后。诸侯果然都愤怒并憎恨他,全都来盟会,商议共同攻伐他。郑国才感到恐惧,背离楚国,而与诸侯结成虫牢之盟。楚国和中原各诸侯国南北夹击它,郑国陷于疲惫危亡,终身愁苦。我探求其原因,就是因为不行道义而失败,用心轻率而造成这样的。孔子说:“领导拥有千乘兵车的大国,要敬慎而诚信。”知道得失的关系重大,所以恭敬而慎重。现在郑伯既不讲儿子当感念的恩德,又不深思熟虑,一次发兵征伐不合适,遭受的祸患无穷,这是咎由自取。所以活着的时候不能称他“子”,是去除他的名分;死了以后又不记载下葬,是为了显示他的罪过。就是说:统治国家的人要比照这些。为人不遵循道义,做事不审察时机,祸患就跟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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