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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社会秩序:寺观文化的重要作用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地说,寺观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表现为下述三点:首先,佛、道二教的管理机构是国家中央政权的组成部分,寺、观的制度及机构的设立构成国家政治的一个部分。道教则把目光投向现实社会,主张以修炼和慎独达到超越苦难的目的,要求人们积善成德,为后代造福。它认为现存的社会秩序与人无关,教诲人们逆来顺受、安贫乐道。

稳定社会秩序:寺观文化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佛教道教的势力一直很大,它们不但对文化传统的建构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而且对国家政治也产生了相当大的作用。尽管佛、道二教未成为与政权分庭抗礼的教会而始终处于封建皇权专制的统治下,其命运掌握在封建君主的手中。但是,封建统治者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一般则对佛教和道教采用拉拢与利用政策,同时也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因此佛、道二家基本上都处于受尊重和推崇的地位。寺观作为佛道二教的象征,自然与各自所代表的宗教的命运相同,或兴盛,或衰落,都与封建国家对其采取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一般地说,寺观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表现为下述三点:

首先,佛、道二教的管理机构是国家中央政权的组成部分,寺、观的制度及机构的设立构成国家政治的一个部分。中国汉传佛教管理机构的设立始于两晋。姚秦之时,姚兴以鸠摩罗什弟子僧枓为僧正,僧迁为悦众,法钦与慧斌为僧录,令其管理僧尼事务北朝时,北齐置昭玄寺,设大统、功曹等职,“以管诸州郡县沙门曹”。[4]隋仿袭齐制。唐时有寺观监。至宗,以祠部郎中、员外郎管理天下的祀典、道释、祠庙等的政令。元代设宣政院,成为掌全国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的中央机构,院使常由年长的朝中大臣担任。明代自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在南京天界寺设善世院、后又仿宋制设立各级僧司、僧官以来,僧众事务一直由僧录寺管理,有明一代始终如此。清代也仿明制设僧录司,分设善世、阐教、讲经、觉义等职,各分左右,掌管全国佛教和僧尼事务。道教则在梁武帝时,才设置大、小道正管理道教事务。西魏北朝,仿照梁朝在政府中设司玄之职掌管道门之政。隋唐时,政府专设崇玄署以掌道观及道士簿籍、斋醮之事,属鸿胪寺。宋时则在秘书省下设左街道录院,掌管道教事务。元代的集贤院和明清两朝的道录司,都是由朝廷许可的统一管理全国道教事务的机关。从对佛、道二教的管理机构上可以看出,这些部门的官员本身就是教徒,而且机构常常设在寺观之中,即使形式上机构官署在都城,但常任办事机构总在某一个寺、观内。因此,寺观实际上已成为国家政治机构的有效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第二,寺观最重要的政治功能并不在于参与国家机构(事实上也是统治者所不愿意的),而在于辅佐和协助国家政治,稳固统治秩序。由于宗教主要为人们提供精神上的安慰和填充心理上的空虚,因此它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一把极为威力而颇含御人技艺的利剑,它不但受到下层民众的信奉,而且还受到皇室等上层阶级的青睐,这种浓郁的宗教气氛淡化了人们对苦难的焦虑,弱化了人们的反抗意识和不满情绪,对统治者的长治久安起到了极大的辅弼作用。以寺、观而言,虽然由于封建君主的好恶及专制,寺观、道观也是历尽权力风雨的冲刷打击,兴废无常,盛衰交替,但其基本趋势是寺观的数量越来越多,寺观的信徒也越来越众。佛、道二教不但为统治者制造种种君权神授的舆论根据,而且一些高僧天师还涉足政坛,直接参预国家政治。前者以道教更为突出。道教始终使“神权”与皇权保持高度一致,为封建统治者效劳。《太平经·安乐王者法》云:“帝王,天之子也,皇后,地之子也,是天地第一神气也。”葛洪抱朴子·外篇·良规》曰:“天也,父也。君而可变,则天亦可变,父亦可变也”。公开宣扬君权的合理。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在统一了北方后,为了其入主中原的合法,一面以汉化篡改自己的先世,一面利用道教来宣扬君权神授。太延六年(440),寇谦之受命“为帝祈福于中岳,精诚通感,太上冥授帝以太平真君之号并冠服符箓。”[5]拔跋焘闻奏,即改年号为太平真君。三年后,寇谦之又奏:今陛下以真君御世,建静轮天宫之法,开古以来未之有也,应登受符书,以彰圣德。”“世祖从之,于是亲至道坛,受符箓,备法驾,旗帜尽青,以从道家之色也。自后诸帝,每即位皆如之。”[6]自后这种事情,历史上屡见不鲜。如隋太原留守李渊起兵晋阳建立唐代、李世民玄武门兵变夺取帝位、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自披黄袍称帝立宋、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位等,都与道士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佛教来自域外,虽无法编造立国之君的合法、亡国之君的延祚和中兴之君的王气等谎言,但也以预言形式服务于君主立国的需要。如《明史·太祖纪》中记载朱元璋起兵反元是因受寺中之神的启示,当然他即位为帝也就是佛的旨意了。这种对君权合理化的解释与宣传,既保障了君权统治的合法,更消除了对君主地位的许多反抗和不利因素,维持了统治阶级内部结构的相对稳定,同时也客观地给国家和百姓带来了和平和安宁。至于一些道士高僧参与政务,出入朝庭,也是有例可举,不一而足。唐僖宗时的著名道士杜光庭在前蜀曾为光禄大夫尚书户部侍郎上柱园蔡国公,赐号广成先生,蜀主王建“小大事每令咨禀”、“盖广庭非止善辞藻而已,有经国之大才”[7]。明代最崇道的世宗朱厚聪,重用道士邵元节、陶仲文、爵至礼部尚书,均参与朝廷政事。

第三,以寺、观为基地的佛教与道教,对中国人的心理稳定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佛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在中国总是受到儒家与道教的排斥。而佛教除与道教公开对立外,对儒家一般采取迎合协调的态度。唐宋以后,儒、道、佛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渐成主流,于是他们在极为微妙的心理状态下携起手来,共同为统治阶级服务,不但使道法遍布各地,而且也使佛禅盛极一时,佛教终于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方面。佛教在隋唐后明显地偏移了印度佛教的注重抽象本体的轨道,而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为禅宗,大讲人性、心性,服务于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心理需要。道教则把目光投向现实社会,主张以修炼和慎独达到超越苦难的目的,要求人们积善成德,为后代造福。它认为现存的社会秩序与人无关,教诲人们逆来顺受、安贫乐道。这种教义很有利于国家的统治,再加上佛、道二教均用因果轮回、善恶相极的恫吓方式来使人们不敢冒犯已存的社会规范。此外,寺观还给在政治斗争失败和人生失意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个理想的退避场所,“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儒家人生信条更成为文人士大夫在仕途潦倒时遁迹佛门或跻身道徒的有力证据和精神寄托,有些皇帝也在江山易主时栖身寺观,一面保全性命,一面安度残生。大量的遗民足可证明寺观对人们精神世界的庇护作用,说它是精神的避难所也不为过。寺观对人精神世界的麻醉性和欺骗性,使它有时会产生比强制更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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