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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学的起源与发展-冯达文文集》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孔孟显然是从“情”开出他们所提倡的人道,并进而创设成德学的。这即是从父子兄弟之亲情及由这种亲情引申而出的“孝”、“弟”观念处论“政”,是谓“德政”。“道”如指涉外在事物的相互关系及其“数”与“势”,则为一必然性范畴;如仅指涉“孝”、“仁”及由之引出的“礼”、“政”,则为一应然性范畴。这正好说明,孔孟无意于在由“天”、“天命”所显示的客观必然性上讲“道”。

《仁学的起源与发展-冯达文文集》

孔孟显然是从“情”开出他们所提倡的人道,并进而创设成德学的。如果把孔、孟的人道观称为“仁学”的话,那么可以说,孔孟“仁学”的基本观念如孝、仁、礼、仁政、道等,都是直接从世俗社会的日常感情引申出来的。

先看“孝”。《论语·阳货》记述: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父母殁,儿子守丧三年为“孝”。此“孝”,就直接诉诸“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所产生的家族亲情

再看“仁”。孟子称:“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亦即“不忍人之心”。孟子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

救一个落井的小孩如果是为了结交其父母,“要誉于乡党朋友”,那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出发的一种理智的思考。如果以此种行为为“仁”,则此“仁”依托的是知识心。孟子不然。他诉诸“不忍人之心”,即同类同情心。孟子从“不忍人之心”处开显“仁”,即以情感心为“仁”的根柢。

又看“礼”。“礼”为社会外在规范,直接涉及人与人、家族与家族、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现代社会多从如何协调不同利益关系的知性思考中通过一定程序给出。“三年之丧”为古代礼制之一。据上引宰予与孔子的对话,宰予说“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里的礼乐指守丧之外的其他“政事”。宰予认为,守丧三年必耽误其他“政事”,此即要求把礼制的确立置于现实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础之上。这便是从社会功利的角度谈“礼”。孔子反对宰予的观点,而从世俗情感处称“孝”谈“礼”。孟子亦然。孟子在论及葬礼时称:

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孟子·滕文公上》)

于此,孟子认为对亲人由天葬改为有棺有椁之礼葬,即出于“其颡有泚,睨而不视”的一种羞愧之情。《礼记·三年问》进一步发挥孟子的这一番说法称: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

此处“有血气之属,必有知”之“知”,主要不是指知性心,更多的是指情感心;“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则特指人超越鸟兽所特有的同类同情心。正因为人都有同类同情心,故才可以“称情而立文”。文指文理,也即礼仪。早期儒家于此也确认,“礼”因“情”而设。[1]

进而看“政”。“政”为调整不同利益关系的主要手段。韩非对这一点有清楚的认识,故以“法”、“术”、“势”论“政”。但孔、孟论“政”依然未论及外在社会的利益关系。他们没有“理”的观念,即表明他们并未涉及外在事物之条理;[2]他们没有“数”的概念,即表明他们尚未了解不同事物在量上的对比;[3]他们也没有“势”的概念,又表明他们更未考虑到不同事物在量上的不同对比关系可引发的不同发展趋向。[4]孔孟依旧从人的主观方面,特别是从人的情感方面论“政”。《论语·为政》记述: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www.xing528.com)

这即是从父子兄弟之亲情及由这种亲情引申而出的“孝”、“弟”观念处论“政”,是谓“德政”。(《论语·为政》)孟子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

“不忍人之心”为同类同情心。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为“仁政”,亦即以“情”论“政”。[5]

最后看“道”。“道”如指涉外在事物的相互关系及其“数”与“势”,则为一必然性范畴;如仅指涉“孝”、“仁”及由之引出的“礼”、“政”,则为一应然性范畴。在孔孟那里,“孝”、“仁”、“礼”、“政”都主要诉诸人之主观情感,故“道”亦仅指“人道”,人的主观认定之“道”,人内心以为应该如此之“道”。孔子弟子有子说: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这即是说,能够依孝弟的要求去做,也就合于“道”,“道”即由之而确立。孟子则直称:

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

以孝悌为“道”,以“人”(仁)为“道”,都是从人心所认取处、从应然处论“道”。这种人之“道”是不必诉诸外在客观必然性的,故孔孟才会一再宣称: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

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下》)

在这里,人、人之“道”与“天”、天之“命”被认作是分立且背离的。这正好说明,孔孟无意于在由“天”、“天命”所显示的客观必然性上讲“道”。孔子甚至极少谈“天道”。子贡就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显然,在孔孟那里,“人道”与“天命”并不贯通。[6]孔孟并不是从“天”、“天命”所标识的外在客观必然性处,而是以人之主观面、从主观情感处引申出“道”,于此可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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