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合情感,用情带声
在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丰富多彩的民族戏曲,还是民歌的创作,情感的展现一直是排在首位的。中国民族声乐理论认为,“情是气之根本,气乃情之身躯,情动气则生,气运动声就响”。歌唱之中的发音咬字、运气息,全是为了表现情感与表达意思。表演者在运用声乐演唱技巧和表演方法的时候,需要把情感当作依据。此种“情”不是那种普通的情感,是表演者对曲目内涵进一步理解以后体会和凝练形成的情感,所以是个性化之情感。因此,需要表演者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与敏感的领悟能力,从而精准把握音乐作品的中心主题,深刻地展现出曲目之中人物角色的思想情感。唯有其本人先被音乐作品打动,他才能在演唱音乐作品的时候加入自己的真实体会,运用心灵去演唱,才能打动人们的心,也才能较好地表现中华民族戏曲艺术之中“唱声唱情”好传统。清朝李渔指出:“同一音,同一曲,无情就死,有情就活。”由此可见情感在音乐作品表现中的核心地位。实际上,对声乐曲目再次创作的时候,演唱技巧的作用是低限度的,情感表现却是宽广的,这是由于情感之表达有很多繁杂的内容,如声乐作品创作的社会背景、中心主题、人物角色个性、当时处境等。因此,对声乐表演者在刻画人物角色、表现情感、传达意思上有很高的标准。
(二)用字行腔,用声音传达情感
语言是展现人类情感的有效工具,而音乐语言也深受语言的影响和作用。中国民族声乐一向有“用字带声”“用声传情”的优良传统,和西方美声唱法相比较,我国民族唱法更加注重语言的清晰,在唱字上有很复杂的融字技巧。沈括《梦溪笔谈》之中说:“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实际上,那种“字中有声”是部分要求,是指每个字都要有饱满和动听的声音支撑;“声中无字”是综合需要,是指演唱要通畅、连贯、委婉,和行腔遥相呼应,声音一定要有圆润之美感。“声中无字”不是忽视吐字发声,而是在挥洒自如、委婉动听的歌声中把字融进更具音乐艺术特色与艺术感染力的意境里。声乐演唱培训过程中,务必要使字的发音清楚、简单明了、正确、刚劲有力,还可按照声乐曲目内容的实际需要适度强化语气,或做一些夸张艺术处理。事实上,演唱之中的刚劲、柔和、虚虚实实、连接、断开、收紧、放开等语气变换,全部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因此也就实现了用字行腔、用字传声和传情之目标,才能精准地、细致入微地展现声乐曲目中的人物角色和感情。(www.xing528.com)
(三)声音与情感并重,意韵十足
民族声乐艺术的重点是声音与情感并重,即字、声音、情感、形的整体展现。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的实践之中,有“唱中带做、兼唱带做”的传统。由古时的歌唱、舞蹈、音乐三者独立到以后的诗歌、音乐、舞蹈融合,最后到当代舞台之上的歌伴舞等,依然保留与凸显了亦歌亦舞的特色。民族歌剧受戏曲艺术影响比较深,注重唱、念、做等。此种被普通民众所喜欢的艺术表演形式,不但与“用情传声”的表现标准相一致,也容易达到“声音和情感并重”的艺术效果。西方的美声唱法中,声音与情感并重是构建在音乐旋律之上的,把音乐旋律自身的情感运用美妙动听的声音展现出来是演唱的顶级美学理想。韵味之美在字、声与情韵上的展现是互相依赖、密切相关的。上面提到,中国传统民族声乐演唱一向有“注重字”的习惯,可只是做到咬字、吐字正确清楚明显和声韵美的演唱标准并不一致。传统民族戏曲表演注重“口出字、喉出声”,字一经发出,字和声音的延长就要由其他的演唱技法进行掌控与展现。要让传统声乐表演艺术极具整体的韵味美感,给字和声韵加入活力的根本就是情韵。用情打动人是我国传统民族声乐实现韵味美目标的中心内容,所以字与声以及情三者唯有互相协调和融会贯通,才能达到深情而动听、传神生动的韵味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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