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有许多符合“科学方法”的成功经验,党和政府也很重视个性很强的传统民族声乐风格和共性很强的现代民族声乐风格的发展。1950年,“土洋”之争的结论是“新中国唱法应与中国人民的斗争生活紧密联系,表达新民主主义的内容,摄取民间传统唱法的精华,有机地接受外来进步的理论和方法,创造出一种以表现新中国人民的思想感情,具有十足的民族气派,富有地方色彩,而又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新的歌唱方法”。
1957年,文化部举行“全国声乐教学会议”,会议明确指出:“我们的历史任务是努力创造社会主义民族的声乐新文化,对西洋欧洲唱法要民族化,对民族传统唱法要继承、学习,并进一步发展提高。”
这些政策性的论述表明,欧洲唱法民族化与继承、发展传统民族唱法成为两条主线。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指导下,民族声乐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阶段,为以后科学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段时间以来,传统民族唱法受到充分重视,传统的戏曲、曲艺、民歌表演在社会上已经占有明显的地位。与此同时,辛勤的音乐工作者整理并出版了《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等传统著作。国家民歌、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也组织音乐工作者收集同时整理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歌曲,编辑成册,出版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类的丛书。一些传统唱法的知名表演艺术家,如骆玉笙、马连良、马增惠、周信芳、王音旋、马增芬、王玉珍等风格独特的艺术家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中央音乐学院邀请民歌手张天恩、朱仲禄等教唱陕北、陕西民歌和青海花儿,在音乐界对民间唱法的重视形成了风气。例如,上海音乐学院邀请京韵大鼓艺人王秀卿传授曲艺唱法,邀请民间艺人丁喜才教授榆林小曲等,都促进了传统民族唱法的发展和提高。从1957年开始,在文化部的部署下,各音乐学院相继设立民族声乐专业,分别以欧洲唱法和民族唱法培养人才,也为学习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文化部和中央民委委托上海音乐学院开办了民族声乐班,要求民族声乐班要“在保持民族风格的基础上提高和发展延长能力。”在政府和音乐界的共同努力下,传统民族声乐的提高效果很快显现出来。声乐界也涌现出一批有地方特色、高水平的民歌独唱家,如演唱内蒙古风格的胡松华,藏族风格的才旦卓玛,湖南风格的何纪光等。这些歌手通过自己的实践发展了传统歌唱技法,形成了具有现代观念的个性风格。戏曲、曲艺界的艺术家也做了大量努力,如言慧珠、傅雪漪、刘慧琴等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提高了自己的演唱水平的同时,也为更多的学习者提供方法和技巧。与此同时,郭兰英、汤雪耕、丁雅贤、白秉权等许多声乐工作者也总结了民族声乐共性风格的特征,为共性风格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典型经验。民族歌坛上同时活跃着很多共性风格的歌唱家,如刘秉义、马玉涛、马国光、贾世骏、耿莲风、吴雁泽、李双江等。这个时期,政府和音乐界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民族声乐两种风格共同发展、相互作用的自然发展规律,民族歌坛百花齐放,声乐源地一片兴旺。(www.xing528.com)
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欧洲声乐教育家、歌唱家的不断来访交流,欧洲演唱技法与民族技法的共性风格进一步得到了结合并且深入。美声技法被充分重视起来,但传统民族唱法却陷入了低谷。戏曲、曲艺、传统民歌的观众逐年减少,有些品种已经失去了生存空间。这就是两种风格的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对历史的反思可以让我们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研究的轨迹,以便更好地发展壮大民族声乐。随后,历史的必然选择是建立民族声乐共性风格与个性风格。当今世界各国在对待本民族文化的问题上,大都采取了双重发展的战略方针,如亚洲的韩国和日本,一方面非常重视现代音乐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决不放弃对传统民族声乐的继承与巩固。在韩国,音乐家的祖先根据中国的律吕谱改造而成的并间谱,音乐人在从事民间音乐时还在使用;在日本,国民至今还毕恭毕敬地看“半字谱”。日本国家电视台有一个固定频道专门播放传统民族艺术的表演。这些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不仅要保持现有共性风格的发展,还要保护我们的传统声乐品种。要根据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断改革声乐教育的理念与手段,培养多种个性风格的声乐人才;建立市场需要的人才机制,创造个性风格与共性风格交流互动、健康发展的优良环境。只要我们沿着共性与个性风格的两条道路坚定地走下去,我们的民族声乐就会延续不衰,繁荣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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