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垃圾分类”的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出现。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刊载《垃圾要分类收集》,文章报道北京城区将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而分类重点在于垃圾的回收利用。
而今天理解的垃圾分类——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相关法规则最早出现于1992 年6 月28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桂林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自此中国垃圾分类的地方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然而,为何垃圾分类在十余年间仅仅停留在试点阶段?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认为,垃圾分类“屡战屡败”的根本原因是,以往我们没有明白垃圾分类的目标与途径,我国的废品回收再利用系统和环卫系统也因此难以实现有效衔接。
关注垃圾分类的学者们认为,政策碎片化、难以实现地区统一、分类标准粗放化,无法养成正确分类习惯、参与主体被动化、管理系统分割化和政策工具单一化,共同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长期难以向前。
至此,中国垃圾分类的政策方向开始转为强制推行。
2016 年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行“垃圾强制分类”的概念。(www.xing528.com)
2017 年3 月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2019 年6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 个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 年,在46 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撰文 邱慧思 冯婧
参考资料:
[1]刘毅.业内专家:提速势在必行[J].科学大观园,2019(14).
[2]范文宇,薛立强.历次生活垃圾分类为何收效甚微——兼论强制分类时代下的制度构建[J].探索与争鸣,2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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