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孟子释义:人性善、求放心,告子辨孟子

孟子释义:人性善、求放心,告子辨孟子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凡二十则,其中,和告子对曰四则,和公都子对曰三则,孟子曰十三则,主要谈性善。在告子和孟子辩论人性善恶时,告子以杞柳、桮棬的关系为例,说明人性是原料,而仁义是制品。告子以水为喻,言水可东可西故无东西之分,而人性可善可恶故无善恶之别。孟子的一系列理论或举措,就是提醒人们主动免除外力,去掉遮拦,防止陷溺,此为“求放心”。孟子以是折之,其义精矣。

孟子释义:人性善、求放心,告子辨孟子

本章凡二十则,其中,和告子对曰四则,和公都子对曰三则,孟子曰十三则,主要谈性善。

孟子的性善论来源于一种假设,他通过类比指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善性来自哪里,来自内心。一般人可能意识不到人在本性上是善的,但这种善性在极端状态下会被激发出来,“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怵惕恻隐之心”的流露即意味着人先天是性善的。人之所以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者说人性中为什么会有恶,“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是因为环境的影响,导致如此。这样一来,人之成为人需要把陷溺的、丢失的心找回来,亦即孟子说的:“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往哪里求,求诸己。一切的善都在自己心里。在孟子这里,政治不过是本心的扩充,不忍人之政建立在不忍人之心基础上,因此,政治本质上也是善的。由此,成人和行政都统一在个人/心这里,修身便是施仁政、行王道、一天下的唯一途径——圣人与我同类,每个人都能成尧舜,只有愿不愿而非为不为的问题。

孟子当然认识到性善论只是一种假设,而非事实,故而不得不通过辩论建立起正当性。

11.1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梧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梧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注】

①杞柳:杨柳的一种。②桮棬(bēi quān):一种木质饮器,亦作桮圈、桮棬,《礼记·玉藻》:“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礼记·曾子事父母》卢辩注:“杯,盘盎盆盏之总名也。盖桮为总名,其未雕未饰时,名其质为棬,因而桮器之不雕不饰者,即通名为棬也。”③为:做。④戕贼:伤害。戕,杀害;贼,伤害。⑤率:带领。⑥祸:损伤。⑦夫:语气词。

【释】

告子说:“人性如柳树,仁义如杯盘。让人性具备仁义,如同用柳树制作杯盘。”

孟子说:“你是顺着柳树的本性做杯盘,还是损伤它的本性做杯盘?假如要损伤柳树的本性做杯盘,你会损伤人的本性成就仁义吗?促使天下人损伤仁义的,一定是你这套说辞。”

【引】

赵岐:此章指言养性长义,顺夫自然,残木为器,变而后成。告子道偏,见有不纯,仁内义外,违人之端。孟子拂之,不假以言也。

【解】

本则可参阅8.26、13.6。在告子和孟子辩论人性善恶时,告子以杞柳、桮棬的关系为例,说明人性是原料,而仁义是制品。孟子驳斥说,制桮棬时,是“顺杞柳之性”还是“戕贼杞柳”,如果是前者,犹如戕害人性去成全仁义,而“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仁义若是戕害人性才能获得,证明它是违背人性的。在孟子的论域中,心和仁义礼智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只不过心为仁义礼智之端,亦即萌芽,需要后天培养、扩充,以免溺陷而已。

11.2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注】

①湍:急流。②诸:“之于”或“之乎”的合音。③信:确实,《说文·言部》:“信,诚也。”④搏:拍打,《广雅》:“搏,击也。”⑤颡(sǎng):额头。⑥激:阻挡。⑦是:这。

【释】

告子说:“人性如急水,东面冲个缺口就向东流,西面冲个缺口就向西流。人性没有善恶之分,如水流没有东西之分。”

孟子说:“水确实没有东西之分,但也没有上下之分?人的本性是善的,如水总向低处流一样。人的本性没有恶的,如水的本性没有不向下流的一样。水拍打下,溅得比额头高;水阻挡下,能够引上高岗。难道这是水的本性?只是形势迫使它如此而已。人会变恶,道理也是如此。”

【引】

赵岐:此章指言人之欲善,犹水好下,迫势激跃,失其素真,是以守正性为君子,随曲折为小人者也。朱熹:此章言性本善,故顺之而无不善;本无恶,故反之而后为恶,非本无定体,而可以无所不为也。

①赵岐:“湍者,圜也;谓湍湍潆水也。”

【解】

本则就论辩技巧而言,孟子显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告子以水为喻,言水可东可西故无东西之分,而人性可善可恶故无善恶之别。孟子言水固然可东可西,但本质上是往下流的,如同人本质上是善的一样,但如果水往上流或人变恶,不是本质出了问题,而是外力的结果,也就是环境使然。

人性是善的,有人若甘居下流,非本性如此,只是形变了而已。孟子的一系列理论或举措,就是提醒人们主动免除外力,去掉遮拦,防止陷溺,此为“求放心”。

11.3 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曰:“然。”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

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释】

告子说:“天赋是人的本性。”

孟子说:“如果说天赋是人的本性,是不是说白色的物体都叫白?”

告子说:“是。”

孟子说:“白羽毛之白,如白雪之白;白雪之白,如白玉之白?”

告子说:“是。”

孟子说:“那么狗的本性如牛的本性,牛的本性如人的本性?”

【引】

赵岐:此章指言物虽有性,性各殊异,惟人之性,与善俱生,赤子入井,以发其诚,告子一之,知其粗矣,孟子精之,是在其中。朱熹:愚按,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性,形而上者也;气,形而下者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气。然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告子不知性之为理,而以所谓气者当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无善无不善之说,纵横缪戾,纷纭舛错,而此章之误乃其本根。所以然者,盖徒知知觉运动之蠢然者,人与物同;而不知仁义礼智之粹然者,人与物异也。孟子以是折之,其义精矣。

【解】

本则可参阅8.19。此处探讨如何理解人性问题。《孟子》一书中,夫子在辩论问题时从不直接否定对方,而是采取归谬法并转换概念,一步步从对方言之有理的观点中推导出错误的结论。告子主张“生之谓性”,孟子也主张性是天生的,但为什么两人的观点会出现差异,原因就在于对生和性及二者的关系理解不同。“生”是一种具体存在,即“是什么”,而“性”是这种具体存在的内在规定,即“为何是”,《荀子·正名》指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亦云:“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告子把存在的东西完全同质化了,认为只要是存在的,“性”就是相同的,其以共性涵盖殊性,模糊了相互之间的区别。故而当孟子以“白之谓白”相比“生之谓性”时,告子的答复是肯定的。由是孟子以白羽、白雪、白玉之“白”相同推导出狗、牛、人之“性”相同,完全推翻了告子的观点。

这个辩论虽短,但却极为重要。概括起来,孟子观点的要义在于,“是什么”不能等同于“为何是”,即“生之然”无法混同“所以然”,具体到人禽之辨这个重大问题上,狗、牛、人都是具体的生命体,都有食色之欲,但不能说他们之间的“性”是相同的,人成其为人在于“心”,这个“心”即“良心”,包括良能和良知两个维度,归结在孟子的主张上,即性善。人的尊严、价值包括和禽兽的区别就在这“几希”的“性”上,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求放心”而为人,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陷溺其心”而为禽兽。

这是孟子式的劝诫。

11.4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欤?”

【注】

①食色:生理欲望,《礼记·礼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②长:年龄大。③长:动词,尊敬。④白之:称之为白。⑤异于:朱熹认为是衍文“张氏曰:‘上异于二字疑衍。’李氏曰:‘或有阙文焉。’”⑥义:有义、合乎义。⑦耆秦人之炙:耆,喜欢,同“嗜”;炙,烤肉。⑧物:事物。

【释】

告子说:“饮食男女,是人的本性。仁是内在的,非外在的;义是外在的,非内在的。”

孟子说:“仁是内在的,义是外在的,根据是什么?”

告子说:“看到年长的我尊敬他,是因为他年长,不是因为我心里有尊敬之情;如同看见白色的东西,我说它是白色的,是因为它外表是白色的。因此,义是外在的。”

孟子说:“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没啥不同,不知道老马的老和老人的老有没有不同。你觉得年长的人有义,还是尊敬年长的人有义?”

告子说:“自己的弟弟就爱他,秦国人的弟弟就不爱他,这是由我自己决定的,所以说是内在的;尊敬楚国人的长者,也尊敬自己的长者,是由年长决定的,所以说是外在的。”

孟子说:“喜好秦国的烤肉和喜好吃自己的烤肉没什么不同,其他事物也有类似情形,难道说喜好烤肉的心也是外在的?”

【引】

赵岐:此章指言事者虽从外,行其事者,皆发於中。明仁、义由内,所以晓告子之惑者也。

【解】

读《孟子》一书,要明白一个问题,孟子的思想观点是否正确是一回事,而辩论方式是否合理是另一回事。很多情况下,孟子驳人言、立己论都是在诡辩的情境下进行的。本则就是突出一例。

仁内义外是一个大命题,战国时期一些学者都探讨过。本则中,告子和孟子都把仁视为内在的。告子从亲亲的角度理解仁,这和孟子并无二致,但他认为义是外在的,将之视为一种义务,对老人的尊重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因为他年长,如同我们说一个东西是白的,是因为它的外表是白的。而孟子将对人的探讨,引到马的身上。告子指出,他探讨的是人,义外是针对人的,“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再次说明尊重长者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孟子继续以物喻人,以“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回应告子“食色,性也”的观点,即喜欢之心为“性”,是内在的,故而义也是内在的。否则,喜欢烤肉的心就是由烤肉引起的,那么义就是外在的。

事实上,告子说尊重老人是因为其年长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不论哪国人,其共同的特点是年长。而孟子说的烤肉,则不管哪一个国家的,共同的前提则是好吃,如果其中一种不好吃,即便是烤肉也不会激发“耆”心。如此,孟子的论证就出现了偏颇:他虽然坚持义内,但客观上接续告子论证了义外。

文中没有记录告子的反映,但至少可以窥见,很多时候孟子的论证并非无懈可击。

11.5 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

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

“乡人长于伯兄一岁,则谁敬?”

曰:“敬兄。”

“酌则谁先?”

曰:“先酌乡人。”

“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

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

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

季子闻之,曰:“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

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

【注】

①孟季子:参见附录一11—5。②尸: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儿童,《诗经·小雅·楚茨》:“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③斯须:暂时、片刻。④汤:热水。

【释】

孟季子问公都子说:“为什么说义是内在的?”

公都子说:“表现出来的恭敬是内心的恭敬,故而说是内在的。”

孟季子问:“一个同乡比你哥哥大一岁,尊敬谁呢?”

公都子说:“尊敬哥哥。”

孟季子问:“先给谁斟酒呢?”

公都子说:“先给同乡。”

孟季子说:“你内心尊敬哥哥,外在表现是恭敬同乡,可见义是外在的,不是来自内心。”

公都子不能辩驳,就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该尊敬叔父,还是尊敬弟弟?假如他说:‘尊敬叔父。’你就说:‘弟弟如果代表受祭者,该尊敬谁?’他说:‘尊敬弟弟。’你说:‘那为啥刚刚说尊敬叔父?’他说:‘因为地位不同。’你说:‘我尊敬同乡也是因为地位不同,平时尊敬哥哥,某个时刻尊敬同乡。’”

孟季子听了说:“某个场合尊敬叔父,某个场合尊敬弟弟,这尊敬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

公都子说:“冬天喝汤,夏天饮凉,那么饮食也是外在的?”

【引】

赵岐:此章指言凡人随形,不本其原,贤者达情,知所以然。季子信之,犹若告子,公都受命,然后乃理。朱熹:范氏曰“二章问答,大指略同,皆反复譬喻以晓当世,使明仁义之在内,则知人之性善,而皆可以为尧舜矣。”

【解】

本则继续讨论“仁内义外”说。孟季子让孟子的学生公都子解释何为义内,公都子说:“行吾敬,故谓之内也。”孟季子以尊重兄长却先给邻里长者敬酒为例,指出义“果在外”,并不是从内心发出来的。公都子不能辩解,孟子的反驳也软弱无力。叔父和弟弟在一起,先敬弟弟是因为他代表受祭者。孟子据此总结说,这么做的根本原因是“在位故也”,而这恰恰说明孟季子的观点“果在外,非由内也”,至于公都子以饮食为例辩驳,则驴唇不对马嘴,过于强词夺理。

一般而言,孔子的探讨表明他是倾向于“仁内义外”的,目的是将亲亲和爱人和谐地统一在一个道德体上。孟子主张“仁义皆内”也有自己的逻辑思路,其试图以性、心统摄一切,仁义都发于内,是性、心的自然流露,借以说明一个人一旦尽心知性、反求诸己,一切内外之别将消失,然后完美地统一在一起。

孔子和孟子在这个问题上虽有差别,但都是君子之道。

11.6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则彼皆非与?”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注】

①乃若:连词表示转折,至于。②③情、才:情,性的外现,戴震:“情犹素也,实也。”才,天生禀赋。④罪:过。⑤恻隐:怜悯。⑥羞恶:羞耻。⑦铄:按,《说文》本义指“销金”,引申为渗入。⑧思:思索。⑨相倍蓰(xǐ)而无算:相,相差,《商君书·错法》:“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蓰,五倍;无算,无法计算。⑩句出《诗经·大雅·烝民》,《毛诗序》认为,该诗“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烝(zhēng)民,即庶民,泛指百姓,烝,众;物、则、彝、懿,《毛传》:“物,事;则,法;彝,常;懿,美也。”秉,手持。⑪为:写作。

【释】

公都子说:“告子指出:‘人的本性本没有善恶之分。’有人说:‘人性能为善,也能作恶;文王、武王兴起时,百姓就喜好善;幽王、厉王当道时,百姓就喜好恶。’有人说:‘有的人本性善,有的人本性恶;尧担任君主时就有象,瞽瞍做爹时就有舜,纣王作为哥哥的孩子做了君主时就有微子启、王子比干。’您说‘人性本善’,难道他们都说错了?”

孟子说:“从禀赋的角度来说都是可以为善的,就是我所说的人性本善。至于有的行为恶,不是禀赋的问题。同情之心,人人都有;羞耻之心,人人都有;恭敬之心,人人都有;是非曲直之心,人人都有。同情之心,就是仁;羞耻之心,就是义;恭敬之心,就是礼;是非曲直之心,就是智。这四者不是外部赋予的,而是本来具有的,不过没有认真考虑罢了。所以说:‘探求则得,放弃即失。’有的人相差一倍、五倍乃至无数倍,就是因为没有发挥禀赋。《诗经》说:‘天生万民,都有规则。人人行道,崇尚美德。’孔子说:‘这首诗的作者,懂道啊。有万物一定有规则,百姓掌握了这些规则,才会崇尚美德。’”

【引】

赵岐:此章指言天之生人,皆有善性,引而趋之,善恶异衢,高下自悬,贤愚舛殊,寻其本者,乃能一诸。

【解】

本则可视为对5.1孟子道“性善”的一个注脚,另可参阅11.7、11.8、11.27。

本则首先设置了一个对话情景,通过告子之口提出流行的三种观点,并佐以例证:性无善无不善也;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孟子指出,作为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表征的仁、义、礼、智不是人后天养成的,而是先天固有的,也就是人“心”的外露。在这里,孟子特别强调,心善是性善的基础,性善是心善的自然显现,故而性善是天赋的。而有些人性恶,不代表“心”是恶的,只是没有思考,没有探求,被遮蔽了而已。“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意味着,人和人的差别在于是否能意识到并探求、发挥善的禀赋。

性善是“心”/人的主动性所能达到的最高精神之境,经由仁、义、礼、智等表征,物质化为仁政、王道的制度结构,最终“一天下”。

11.7 孟子曰:“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麰麦,播种而耰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淳然而生,至于日至之时,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故龙子曰:‘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也。’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注】

①赖:善,《说文·贝部》:“赖,赢也。”本义为赢利、好处,《国语·周语》:“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②暴:凶。③陷溺:遮蔽、迷乱。④麰(móu)麦:大麦。⑤耰(yōu):耙土。⑥地:土地。⑦树:播种。⑧日至:夏至。⑨硗:土地坚硬而贫瘠。⑩人事:人对庄稼的管理。⑪举:都、全,《梁惠王下》:“举疾首蹙頞。”⑫屦(jù):麻葛做成的鞋。⑬蒉(kuì):草编的筐子。⑭易牙:参见附录一11—7—1。⑮惟:语首词,无意义。⑯子都:参见附录一11—7—2。⑰姣:面目美好。⑱同然:相同之处。⑲刍豢(chú huàn):代指牛羊猪狗。刍,食草的动物;豢,食谷的动物。

【释】

孟子说:“丰年,百姓子女大都懒惰;灾年,百姓子女大都残暴,非是天赐禀赋不同,而是惑乱他们内心的外在因素造成的。以大麦为例,播种,耙土,如果地块相同,耕作时令相同,就会茁壮成长,夏至之时,就会成熟。即便有差异,也是由于土地肥瘠、雨露多少、投入的人力不均造成的。因此,凡是同类的东西都一样,为何偏偏怀疑人呢?圣人也与我们同类,因此,龙子说:‘即便不知道脚的形状就编草鞋,也不会编成草筐。’草鞋相似,是因为脚相似。口的味觉,嗜好相同,易牙早就懂得了口味嗜好之道。如果人人口味不同,就像犬马的和我们的不一样,那天下人为啥喜欢易牙烹制的东西呢?说到口味,天下人都希望吃到易牙的手艺,由此可见,天下人的口味是相同的。耳朵也如此。说到声音,天下人都希望听到师旷的演奏,由此可见,天下人的听觉是相同的。眼睛也如此。说到子都,天下人都知道他长得好,不知道的都是没长眼睛的。因此,口对于味,嗜好相同;耳对于音,听觉相同;眼对于色,美感相同。为何一说到内心,却没有相同之处?内心相同之处是什么?是理和义。圣人最先知道我们内心相同。因此,理、义让我们内心愉悦,如同肉类让我们口腹愉悦一样。”

【引】

赵岐:此章指言人廪性俱有好憎,耳目口心,所悦者同,或为君子,或为小人,犹麰麦不齐,雨露使然者也。孟子言是,所以勖而进之。朱熹: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孟子言人心无不悦理义者,但圣人则先知先觉乎此耳,非有以异于人也。”程子又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此语亲切有味。须实体察得理义之悦心,真犹刍豢之悦口,始得。”

①杨伯峻:阮元云“‘富岁子弟多赖’,‘赖’即‘懒’(今作‘懒’)。”⑥钱逊:指地区、地域,不是指土地。⑰杨伯峻:疑即郑庄公时之公孙阏,其人字子都,又曾射杀颖考叔,而郑庄公竟不欲置之典刑,其有宠可见。事详《左传》隐公十一年。

【解】

本则可与8.19、11.6、11.8、11.27、12.2参阅。首先明确一点,孟子认为每个人的“才”是平等的,且“天之降才”,亦即“才”是天赋的。这个“才”不是才能而是材质,亦即“四端”/“四心”。自“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对比可以看出,孟子认为人和大麦一样会受外界影响(其非常重视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如果不主动扩充,没有后天的努力,先天的“才”/“心”是可以陷溺的——在孟子这里,一切价值源泉/根源的“心”是普遍存在于人的,具有普遍必然性,且具有优先性,这点和荀子观点相同,荀子云:“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孟子从草鞋和味觉、听觉、视觉四个角度论证了“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也就是说,比如易牙,就是“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而“心”也有“同然”的对应物,即“理”和“义”,圣人则是“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本则中,孟子提出了“圣人与我同类”,此语影响巨大,其肇造“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之心学。在孟子的理念中,圣人和我是同样的人,也怀有同样的理义/心,即“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只是比我们先一步通达而已。而理义并非艰深而难以企及的,而是和肉类一样普通且让我们感官愉悦。孟子的意思很明显,人人都可以成圣人,且成圣的过程简单而愉悦,只需发扬本心即可。思想史上,孟子是第一个将圣人和凡人之人格等同起来的。

11.8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

【注】

①牛山:山名,在今山东临淄南。②郊:动词,位于郊外。③国:都城。④息:繁殖、滋长,《庄子·秋水》:“消息盈虚,终则有始。”⑤萌蘖(niè):幼芽。⑥从而:跟着、接着。⑦濯濯(zhuó):没有草木,光秃秃的样子。⑧材:树木、木材。⑨存乎人者:在人身上。⑩平旦:破晓。⑪旦昼:白天。⑫有梏亡之矣:有,同“又”;梏,枷锁。⑬夜气:夜间滋生的善心。杨伯峻认为是“夜来良心所发出的善心”。⑭违:距离,《说文·辵部》:“违,离也。”⑮才:材质,即禀赋。⑯人之情:即性。⑰操则存,舍则亡:操,使用;舍,放弃。⑱乡(xiàng):方向,通“向”,焦循:“近读乡为向。”

【释】

孟子说:“牛山上的树木曾经很茂盛,这是因为长在都城郊外,要是经常被刀砍斧伐,怎么可能一直茂盛呢?尽管日夜生长,雨滋露润,新枝嫩芽又逐渐生长出来,不过,牛羊又接连在山上放养,牛山就光秃秃了。人们看见牛山光秃秃的,便认为没有生长过树木,这难道是山原来的形状吗?一些人身上,难道就没有仁义之心?之所以丧失了,是由于也如刀砍斧伐一样,天天砍伐,怎么可能茂盛呢?他日夜滋生善心,又沐浴早上的清明之气,因此,爱憎和一般人差不多,但由于第二天的所作所为,滋生之善心因有束缚、受遏制就消亡了。反复消亡,夜间滋生的善心就无法保存下来;夜间滋生的善心无法保存,和禽兽就距离不远了。人们看他近似禽兽,认为从没有过善良的禀赋,这难道是人的本性吗?因此,如果滋养,没有不生长的;如果不去滋养,没有不消亡的。孔子说:‘把握,就可存留;舍弃,就会消亡。来去没有规律,也不知去往何方。’说的就是人心吧!”

【引】

赵岐:此章指言秉心持正,使邪不干,犹止斧斤,不伐牛山,山则木茂,人则称仁也。

⑨钱逊:指人性。⑱赵岐:“乡犹里,以喻居也。”

【解】(www.xing528.com)

本则可参阅3.2、11.6、11.7、11.27。孟子始终认为,人之所以有不善,不是“才”的问题,“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非天之降才尔殊也”,“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才”是包含善端的,根本原因在于受了环境污染。他以牛山为例试图说明,其光秃秃的样子,并不是本来的面目,而是砍伐和放牧造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说,受环境影响或外界干扰,才为非才、心为非心——“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其所以放其良心者”。孟子所说的平旦之气、夜气,是一种心气/才气,即发于本心的精神活动,通俗而言,就是在早上万物即发和夜间万物即息之际豢养、扩充自己的善端,人和人包括人与圣人之间没有多少差别,但不论如何存本心,由于“旦昼之所为”,且“梏之反复”,频繁地受外界影响,人就失去了本心。

本则在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良心”二字,良心即仁义之心,人人皆有此善端,“操则存,舍则亡”和“求则得之,舍则失之”都提示世人,求良心/求放心是一种自觉、主动的精神活动。

11.9 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注】

①或:同“惑”。②数:技艺。③弈秋:参见附录一11—9。④鸿鹄:天鹅。⑤缴(zhuó):系在箭上的绳。

【释】

孟子说:“不要奇怪君王不明智,道理简单,即便天下最容易生长的东西,曝晒一天,冷冻十天,也没有办法再长了。我见君王的次数很少,一旦我退出来,奸邪之人蜂拥而至,我即便想培养君王的心性,又能如何?以下棋为例,下棋是一种技艺,而且是一种小技艺,如果不专心,是没法学好的。弈秋是围棋国手,假如让他教两人下棋,一人专心致志,只听弈秋讲课。一人虽然听课,却心里想着天鹅就要飞来了,准备拿弓箭射它。即便两人同时学,水平也不可能一样。是因为智力差吗?答案:非也。”

【引】

赵岐:此章指言弈为小数,不精不能,一人善之,十人恶之,虽竭其道,何由智哉。朱熹:范氏曰“人君之心,惟在所养。君子养之以善则智,小人养之以恶则愚。然贤人易疏,小人易亲,是以寡不能胜众,正不能胜邪。自古国家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盖以此也。”

【解】

本则可参阅6.6。孟子举“易生之物”例,试图说明心要涵养,且需持之以恒,若一曝十寒,一事无成,还会走向反面。特别是为君者,易受环境/小人蛊惑,更需时时警惕,以求放心。

按照孟子的这套说辞,君王不智,并非怪事。

11.10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

①苟得:苟且偷生。②辟:同“避”。③豆:装盛东西的器皿。④嘑尔:呵斥。⑤蹴(cù)尔:踩踏。⑥得我:对我感恩戴德。得,通“德”。⑦乡:从前。

【释】

孟子说:“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两种东西不能一起得到,我不要鱼,要熊掌。生命是我热爱的,道义也是我热爱的,如果两种东西不能一起得到,我不要生命,要道义。生命是我热爱的,但我热爱的有超过生命的,我就不会惜命。死亡是我憎恶的,但我憎恶的有超过死亡的,我就不会逃避。如果人们热爱的没有超过生命的,凡是求生的手段,有什么不能用的?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凡是避祸的手段,有什么不能用的?有求生的手段不用,有避祸的事情不做,是因为想要的超过了生命,憎恶的超过了死亡。不只是贤能之人有这种想法,人人皆有,不过是贤能之人没有丧失本性而已。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可生存,得不到就会死,如果呵斥着给予,路人都不会接受;踩一脚再给别人,乞丐都不屑一顾;假如万钟俸禄不辨礼义就接受,这些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了巍峨的宫室、妻妾的侍奉以及相识的穷人对自己的感恩戴德吗?过去宁死不受,如今为了巍峨的宫室就接受;过去宁死不受,如今为了妻妾的侍奉就接受;过去宁死不受,如今为了相识的穷人对自己感恩戴德就接受,种种做法不该休止吗?这些就叫作丧失了本性啊。”

【引】

赵岐:此章指言舍生取义,义之大者也,箪食、万锺,用有轻重,纵彼纳此,盖违其本,凡人皆然,君子则否,所以殊也。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

【解】

本则可参阅3.2、6.2、13.33。本则中,孟子提出了“舍生取义”的理想人格。这一论断上承孔子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下启荀子的“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荀子·正名》),是儒家底定的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基因。孟子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基于如下考虑,作为自然生命体,求生之欲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但是,当道德和生命冲突时,屈膝还是抬头,是摆在面前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重大疑问。孟子的答案是要高扬个体的道德精神,突出人的主体性,通过“舍生取义”实现自我。当然,按照孟子的逻辑思路,这种取舍虽然是本然之性,但因陷溺其心之故,很多人在现实面前都失去了“人之为人”的道德价值——这正是人的精神生命,恰如朱熹说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但众人汩于利欲而忘之,惟贤者能存之而不丧耳。”

还需注意的是,孟子提出了“本心”这一概念,本心即良心、仁义之心,不过在字眼上更突出了人的本然之心,即“生之谓性”之心,这本来是人人都有的,乃天赋的,现在都失去了,要“求”回来。

在把握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这些儒家思想时,也需要留意孔孟的经权思想,他们并不是一味撞刀口而没有弹性的。唯有在大义/道面前,才会如此坚挺。

11.11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注】

①弗:不。②放:丢掉、舍弃,《小尔雅》:“放,也。”《尚书·康诰》:“惟威惟虐,大放王命。”

【释】

孟子说:“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舍弃人路不走,丢弃人心不寻,悲哀啊!鸡犬丢了,人们尚且懂得寻求回来;心性丢了,却不懂得寻求回来。学问之道路没有别的,不过是找回丢失的心性罢了。”

【引】

赵岐:此章指言由路求心,为得其本,追逐鸡狗,务其末也。学以求之详矣。朱熹:学问之事,固非一端,然其道则在于求其放心而已。盖能如是则志气清明,义理昭著,而可以上达;不然则昏昧放逸,虽曰从事于学,而终不能有所发明矣。故程子曰“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欲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反复入身来,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也。”此乃孟子开示切要之言,程子又发明之,曲尽其指,学者宜服膺而勿失也。

【解】

本则可参阅7.10、11.12、13.33。本则的重要之处在于,孟子将孔子没有定义清楚的仁、义进行了厘定,这意味着,仁和义不只是主体的体验和自觉,而是有客观的理论解释,即仁是“人心”,义是“人路”——这一规定,肇启了儒家心性学。在孟子这里,仁、义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的,它们同为生而有之的善,心中有“路”,“路”中有心,仁义一起规定了人之为人,而这个人是高度自觉、自治乃至自由的道德主体。

人最大的问题是心的迷失,心迷失了,路自然没了。按照孟子的潜台词,人一旦不存有精神自觉,就会陷溺在欲中不能自拔。而人往往对心的迷失察觉不到,但对外在的东西的丢失却极为敏感,此即“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如此,孟子认为,学问之道在于“求其放心”——亦即重新建立“我”,也就是个人的主体性、道德心——而非纯粹的知识和技能。

孟子“求放心”和孔子“求诸己”一个道理,都强调内省。

11.12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

【注】

①信:同“伸”。②不知类:不知轻重,朱熹:“不知类,言不知轻重之等也。”

【释】

孟子说:“有个人无名指弯而不直,不疼痛,也不碍事,如果有人能医治,哪怕跑到秦楚求医,也不觉得遥远,这是因为他的手指不如别人健康。手指不如别人都知道嫌弃,心性不如别人却不懂得嫌弃,这是不知道轻重啊。”

【引】

赵岐:此章指言舍大恶小,不知其要,忧指忘心,不向於道。是以君子恶之者也。

【解】

本则可参阅7.10、11.11、11.13、11.14、11.15、13.33。意同上则。一个人“心”不如人而不去求,“指”这种肉体上的东西不如人却牵肠挂肚,是不知轻重。

这也是孔子批评的:“吾未闻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

11.13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注】

①拱把:比喻细小,赵岐:“拱,合两手也。把,以一手把之也。”

【释】

孟子说:“盈手可握的桐树、梓树,人们要是想让它生长,都知道怎么样培育。对自己的身体,却不知道怎样养护。难道爱护身体还比不上爱护桐树、梓树吗?简直不可思议啊。”

【引】

赵岐:此章指言莫知养身而养其树木,失事违务,不得所急,所以诫未达者也。

【解】

本则可参阅11.11、11.12、11.13、11.15。孟子批评不知修身之人。耳目口腹不正,如树枝横生,说明“心”迷失了,此为心身一如。

修身也好,求放心也罢,都是一种精神自觉。

11.14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注】

①场师:园林管理员。②梧槚(jiǎ):梧桐和楸树。③樲(èr)棘:酸枣和荆棘。④狼疾:同“狼藉”。⑤饮食之人:贪图吃喝的人。⑥岂适:岂止。适,同“啻”。

【释】

孟子说:“对自己的身体,人们处处爱护。处处爱护,就处处保养,没有一寸皮肤不爱护,就没有一寸皮肤不保养。看保养得好不好,难道还有别的办法?看他保养哪个部分就可以了。身体部位中有主次和小大之分。既不能以小的损害大的,也不能以次的损害主的。保养着眼于小的部分的,是小人;保养着眼于大的部分的,是大人。现在,有个园林管理员,不养护梧桐和楸树,却去养护酸枣和荆棘,那么,他就是不合格的园丁。为了养护一根手指,却失去了肩膀和脊背,他就是个糊涂虫。只懂得吃吃喝喝的,人们都鄙视他,就是因为他贪小失大。吃吃喝喝的人如果什么也没有丧失,那么他对口腹的满足岂是为了尺寸大小的皮肤?”

【引】

赵岐:此章指言养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恶相厉,是以君子居处思义,饮食思礼者也。

【解】

本则可参阅11.11、11.12、11.13、11.15。孟子指出:“体有贵贱,有小大。”贵而大者,是心/仁义;贱而小者,是耳目口腹,“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如果“放其心”,从耳目口腹之欲,就会陷溺、迷失,此即“以小害大”“以贱害贵”。

孟子强调“心”是“君”,以“心”统“身”。

11.15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注】

①钧:同“均”。②官:器官。③物:代指耳目。④思:思考。

【释】

公都子问:“都是人,为什么有人成了君子,有人成了小人?”

孟子说:“考虑大事的是君子,考虑小事的是小人。”

公都子说:“都是人,为什么有的人考虑大事,有的人考虑小事?”

孟子说:“耳朵眼睛这类器官因不会思考,容易蒙蔽,一接触外物,会被误导。心这类器官会思考,思考就有收获,不思考就没有收获。这是上天赋予的,大的方面确立了,小的方面就不会抗拒,这就成为君子了。”

【引】

赵岐:此章指言天与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谓之大人者也。朱熹:耳司听,目司视,各有所职而不能思,是以蔽于外物。既不能思而蔽于外物,则亦一物而已。又以外物交于此物,其引之而去不难矣。心则能思,而以思为职。凡事物之来,心得其职,则得其理,而物不能蔽;失其职,则不得其理,而物来蔽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与我者,而心为大。若能有以立之,则事无不思,而耳目之欲不能夺之矣,此所以为大人也。

【解】

本则可参阅7.15、11.11、11.12、11.13、11.14。孟子指出,“大体”的心能够思,“小体”(耳目之官)的心不能思,这表明心在孟子这里始终是第一位的,且是独立的、自由的、能动的。心之所以能决定耳目口腹,即“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是因为心可以思,思即求,思上接天,下接理,是避免陷溺的唯一途径。君子也好,圣人也罢,只一个思字功夫,通过思得性、得理,故而思不是学理性的思,而是主体的道德体验和实践。

这意味着,心是可以自我立法的。而做大人,做小人,皆在一思之间,而这一思,需经年涵养,非一时之力。

11.16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注】

①②天爵、人爵:天赐之爵位、人赐之爵位。③要:求取。

【释】

孟子说:“有天赐之爵,有人赐之爵。仁、义、忠、信,喜欢善而不知道疲倦,这是天赐之爵位;公、卿、大夫,这是人赐之爵位。古人追求天赐之爵位,人赐之爵位如影随形;今人追求天赐之爵位,是为获得人赐之爵位。一旦得到人赐之爵位,就抛弃天赐之爵位,真是糊涂到家,最终必然竹篮打水一场空。”

【引】

赵岐: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乐之也;今要人爵,以诱时也;得人弃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之事也。朱熹: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弃天爵,则其惑又甚焉,终必并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

【解】

本则可参阅4.2、11.17。天爵是价值的、超越的、根植于心的仁义礼智,人爵是欲望的、世俗的、外在于身的名利富贵,二者乃孟子创造的一对辩证的概念。这里,孟子并不以天爵否定人爵,而是在价值判断上指出了谁决定谁的问题。他认为,人爵是天爵的必然结果,只要涵养心性,“人爵随之”;天爵是人爵的绝对前提,若陷溺心性,人爵“终亦必亡”。

孟子视仁义礼智这些本于心的“善”为更高层次的“名利”,即其以精神“名利”,诱人涵养。

11.17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注】

①赵孟:参见附录一11—17。②句出《诗经·大雅·既醉》,该诗描述周代君王祭祀祖先之事。③所以:缘故,杨伯峻:“直译为‘的原因’(译文用意译法),与今日的‘所以’用法不同。”④愿:羡慕。⑤膏粱:美食。膏,肥肉;粱,细粮。⑥令闻广誉:令,美好;广,大。⑦文绣:精美的衣服,朱熹:“文绣,衣之美者也。”

【释】

孟子说:“希望荣华富贵,是每个人固有的心理。每个人都有值得珍视的东西,只是没有认真思考总结而已。人们平常珍视的,其实并非最可宝贵的东西。赵孟珍视的,也能让它卑贱。《诗经》说:‘灌醉人要用酒,满足人要用德。’意思是满足于仁义的,不会羡慕美食。身上有美誉的,不会羡慕美服。”

【引】

赵岐:此章指言所贵在身,人不知求,膏粱文绣,己之所优,赵孟所贵,何能比之。是以君子贫而乐也。

③钱逊:“所以”二字不是一个词。以,用、凭借的意思。

【解】

本则可参阅11.16。孟子承认“贵”是人们共同的追求,但他将“贵”分为精神的、物质的两个层面。同时指出,美誉和华服虽然都显露于外,但前者重于后者,因为美誉、仁义是一体两面,而膏粱、华服不过耳目口腹之欲。

“贵于己者”是天爵,这是不可剥夺的;“人之所贵者”是人爵,能施舍,也能拿走。

11.18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矣。”

【注】

①与:同。

【释】

孟子说:“仁能胜不仁,如水能克火。如今施行仁的人,好似用一杯水救一车着火的柴。火扑不灭,就说水不能克火,这等于助长了不仁之人的歪风邪气。结果,仅存的一点仁,也会失去。”

【引】

赵岐:此章指言为仁不至,不反诸己,谓水胜火,熄而后己;不仁之甚,终必亡矣;为道不卒,无益於贤也。朱熹:言此人之心,亦且自怠于为仁,终必并与其所为而亡之。赵氏曰“言为仁不至,而不反诸己也。”

【解】

不行仁,或行仁程度不够,如杯水车薪,却抱怨仁无用,这也是一种不仁。

仁在我,行之而已。

11.19 孟子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注】

①荑(tí)稗:即“稊稗”,一种草本植物,果实可食用。

【释】

孟子说:“五谷是粮食里面最好的了,如果不成熟,倒不如梯稗。‘仁’这种东西,不过是培养使其成熟罢了。”

【引】

赵岐:此章指言功毁几成,人在慎终,五谷不熟,荑稗是胜,是以为仁以其成也。朱熹:荑稗,草之似谷者,其实亦可食,然不能如五谷之美也。但五谷不熟,则反不如荑稗之熟;犹为仁而不熟,则反不如为他道之有成。是以为仁必贵乎熟,而不可徒恃其种之美,又不可以仁之难熟,而甘为他道之有成也。尹氏曰“日新而不已则熟。”

【解】

本则解如上则。不行仁或行仁程度不够,都达不到“仁”饱满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这句,仁需要养,需要扩充,否则如荑稗,不但不能取用,反而有害。

11.20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学者亦必志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

【注】

①必志于彀:必,意愿;彀,使劲拉弓,朱熹:“志犹期也;彀,弓满也。”

【释】

孟子说:“羿教人射箭,强调要把弓拉满,学习的人也必须拉满。能工巧匠教别人,强调要遵守规矩,学习的人也必须遵守规矩。”

【引】

赵岐: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张规矩,以喻为仁;学不为仁,犹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朱熹:此章言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弟子舍是则无以学。曲艺且然,况圣人之道乎?

【解】

本则可参阅13.41、14.5。“教”有规矩,“学”亦有规矩,规矩即“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