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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通信委员会:权力博弈的中心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联邦通信委员会居于美国电视监管体系的核心位置,也处在美国传媒博弈的中心。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由1个委员会和十几个业务部门组成,委员会实行合议制,多数成员来自民主党和共和党。《1934年通信法》明确禁止联邦通信委员会对节目进行任何检查,委员会无权命令任何电台播放或者取消任何特定节目。不过,联邦通信委员会对下流内容的管制规定已经遭到联邦法院的反复指责。

联邦通信委员会:权力博弈的中心

联邦通信委员会居于美国电视监管体系的核心位置,也处在美国传媒博弈的中心。它属于独立政府机构中的独立规制委员会,对美国通信业和广播电视业进行统一监管。联邦通信委员会肇始于1927年,当时的《无线电法》(Radio Act)要求建立一个5人联邦无线电委员会(Federal Radio Commission,FTC),授权管理一切形式的无线电通信联邦政府控制着一切频道,该委员会对具体频道的使用颁发为期三年的执照。在《1934年通信法》中,委员会的成员人数由5人增加到了7人,权限范围也从无线电广播拓展到了电信[47]委员会的名称由此从联邦无线电委员会改为联邦通信委员会。为保证有效实施对通信业和广播电视业的监管,法律赋予其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权限、准立法权限和准司法权限。联邦通信委员会的独立性表现在:它不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成员由总统任命,对国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费来自政府财政拨款。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由1个委员会和十几个业务部门组成,委员会实行合议制,多数成员来自民主党和共和党。联邦通信委员会设有10个业务室和6个职能局,其中重要业务部门包括行政法审判长室、计划与政策室、媒介所有与雇佣对策室、工作环境整备室,以及无线电信局、大众媒介局、规则实施局、国际局、有线服务局。

联邦通信委员会在诸如电台、电视台的频率、功率和播出时间等一些常规性的技术事务上,具有很大的权力。但是,有关电视业的大部分重要的政策性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要收到联邦法院和国会通过的相关法案的影响。与很多国家媒体监管机构注重节目内容监管有所不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于节目内容方面的监管相对疏松,这也是早年成立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初衷。《1934年通信法》明确禁止联邦通信委员会对节目进行任何检查,委员会无权命令任何电台播放或者取消任何特定节目。[48]联邦通信委员会在决定电视台许可证是否续发的过程中会考虑到节目因素,但不能在具体的节目播出内容上进行事先审查。节目的预审通常由电视网按照各自的播出标准自行开展,联邦通信委员会只能在淫秽下流的节目播出以后才可以采取行动。在电视节目中,淫秽内容很少出现。但是,联邦通信委员会已成功地制定了一些规则来管理那些虽然够不上淫秽,但又令人反感的内容。这些内容被定义为下流的节目。不过,联邦通信委员会对下流内容的管制规定已经遭到联邦法院的反复指责。[49]

联邦通信委员会对电视业施加控制和影响的最直接方式是制定规则以及对违反规则行为的惩处。惩处通常以书面警告开始,然后是不断升级的罚金,最后是撤销经营许可证。如果联邦通信委员会在一家电视台的8年许可期结束后拒绝对其续发许可证,那么,联邦通信委员会提出的理由实际上就会成为以后整个产业遵守的规则。例如,1966年,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的WLBT电视台就因为未能为其所在社区的非洲裔黑人群体提供服务而失去了许可证。这实际上是对整个美国电视产业提出了警告:公开并蓄意的种族歧视是要付出代价的。[50](www.xing528.com)

联邦通信委员会制定规则的过程较为复杂,有时非常冗长。规则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调查、分析、制定、再审查四个阶段。联邦通信委员会在完成所有程序之后,如果有关利益集团和行业组织不认同新的规则,有时会直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51]美国家庭影院(HBO)就曾针对联邦通信委员会1972年关于有线电视管理的规定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也正因为如此,联邦通信委员会在制定新的规则时非常谨慎,有时甚至耗时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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