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以中国传统音乐为研究对象,以现代民族音乐学理论为基础的著作。虽然民族音乐学理论来源与国外,但是民族音乐学学术思想与实践在我国古已有之,只不过没有系统化和没有作为现代学术概念表述出来。近几十年,国外的学术理论如何走中国化的道路,是几代学人共同面对的难题之一。由于中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积淀丰富,艺术与社会联系密切,所以研究中国传统音乐,自然不能把音乐抽象出来,孤立地看待,而是和中国传统文化连为一体,整体进行,否则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江南丝竹——乐种文化与乐种形态的综合研究》即充分体现出传统音乐与传统文化之间的血脉关系。和目前的一些著作相比,该书没有艰深理论和宏大叙事,而是立足本位,联系母源,宏观驾驭,微观求证。“因此笔者以为,既然明清环太湖地区的传统音乐,可以说是一种以戏曲和说唱音乐为主体,以文人音乐家演习为风范,处于运动变异势态的传统音乐文化,那么……,从曲体结构……,这一选择,应当不是一种音乐形态分析‘怀旧’的研究老路,也不是一种纯个人主观性趣的定位设计,而是一种立足与母体文化‘主位’思路,尽量减少认知偏差的现代民族音乐学倡导的基本方法论取向。”[13]对于江南丝竹乐种研究的策略与路径,著作归纳为本课题研究在总体构思上可以将之划分为四个有所区别但又相互交叉和关联的逻辑层面,即“历史的逻辑”“生态的逻辑”“本体的逻辑”“互动的逻辑”。在中国民间音乐的动态变异传承系统中,变异依据的母体认定,显然是相对的,这是因为有的所谓“母曲”,事实上已经是一种由更早存在的“母曲”衍生而来的“子曲”,只是因其更早的“母曲”已难于考索和辨析,故而当“子曲”被作为基础材料再衍生出下一代“子曲”时,这一“子曲”也就成为“母曲”。[14]这正是民族音乐学理论认知民间音乐动态演变过程和规律的一个基本观点。
在第五章曲目类型与“八大曲”中,作者围绕对“八大曲”认定,分为四个曲调系统,即《六板》系统、《三六》系统、《四合》系统、《欢乐歌》系统分别予以论述、分析、辨识,“因为这些曲调系统,除已经包含的此八首代表性曲目之外,在民间另还有若干未被列入‘八大曲’但又与‘八大曲’分别有亲缘关系的‘母曲’‘子曲’或同源变体曲目在广泛流传。”[15]进一步将更多与此相关的“曲目家族”概括其中,来显现江南丝竹曲目总体上所包含的某些曲目演变规律和音乐素材的相互借用。作者在其第六章曲目家族构成辨析中,以江南丝竹八大传统曲目为基础,通过对《六板》与《六板》族,《三六》与《三六》族,《四合》与《四合》族,《欢乐歌》与《欢乐歌》族以及琵琶古典曲目族的历史渊源、名称变迁、形态分析的反复论证和分析,把一首首看似不相连却又相连的只曲,与传统音乐联系了起来,体现了江南丝竹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血脉关系。经过多首相关曲目的比较和辨析,基本可以证实《四合》族中作为曲牌或作为乐曲的【行街】和【清音】,音乐形态结构与曲牌【玉娥郎】音乐形态结构,实质上没有多大差别,曲牌【玉娥郎】,实际上就是作为单曲《行街》、套曲曲牌【行街】和《清音》的母曲。[16]
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第七章“体式”和“腔型”变体势态中,作者对于相关概念“器”“乐”“体式”“腔型”“活眼”“活腔”“活调”等学术概念的界定与运用,无不包含着丰富的中国乐学传统。这种话语系统建立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基础之上,分析和论述方式来源于“母体”,应用于“本体”,避免了“拿来主义”[17]所带来的牵强附会和水土不服。作者在归纳提炼江南丝竹二胡演奏风格时,经过严密的考证,令人信服地从戏曲说唱中找到了母源因素。所谓“包腔”,本是说唱戏曲歌唱腔调的手法之一,具体说来就是高与低、强与弱、虚与实、明与暗之类对称性、对应性的演奏补充或演奏充实,而这些对应的、看似相反但合可生辉、失可露拙的演奏技巧,正是江南丝竹二胡演奏重点继承的传统风格之一。[18]然而在江南丝竹二胡演奏的戏曲说唱“包腔”传统,如何具体运用表现出“声腔化”特点,著作从二胡演奏的具体技法运用和与其他丝竹乐器演奏相配合的特点加以认识。为了更能说明在江南丝竹传统曲目的代表性演奏版本中,二胡声部的演奏,对戏曲说唱“包腔”演奏传统均有明显的体现,作者选取了江南丝竹“八大曲”之一的《中花六板》为例,择上海二胡演奏家周皓参与演奏的《中花六板》录音版本和乐谱记录为对象,对其中二胡演奏声部进行了相关“声腔化”传统演奏技法和处理分析,以一斑而窥全貌。江南丝竹二胡的“声腔化”演奏传统,从乐队中的一个乐器成员侧面,比较具体和明确地勾勒出这一丝竹乐乐种与环太湖地区传统音乐文化之间所具有的血缘脉络;揭示出了江南丝竹音乐与同地域戏曲说唱音乐文化之间的深厚情结。[19]这种认识中国传统音乐的思路,有助于我们从更深更广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民族声乐演唱和民族器乐演奏的地域文化风格,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的内在规律和潜在机制,有机会把握音乐传统的时代更新与突破发展。(www.xing528.com)
根据江南丝竹乐种传播和影响的历史与现状境遇而言,如今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肯定以及对当今“文化自觉”的积极响应。即使很多文化事象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发生变异,引起诸多专家学者的忧虑。但是,保护不是静止的储存,而是具有动态生命事象与生存环境内的物质与精神文化构成相协调和相适应的关系。江南丝竹参与乡镇社区的经贸商务活动,不应当仅仅将之看成是当代传统音乐文化类型发展或变异的一种商品化进程,如果换一个位置,站在乡镇社区的经贸事业角度来看,未尝不是社区经贸事业活动开展在文化品位方面的一种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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