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由于历史原因,课程设置上基本上和独立的音乐(艺术)院校基本一致,只是增加了教育学原理、心理学原理及学科教学法等课程,未能体现出作为教师教育的音乐专业的本质特点,即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1960年,召开全国师范教育座谈会,提出了师范院校向综合大学看齐,即高、精、尖专门化课程,压缩教育类课程。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也受到影响,在办学方向上向音乐学院看齐,强调专业性,而忽视师范性。其知识结构往往局限于某一专业,只强调了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纵身性,与今天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陕西省的一所师范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音乐学院,下设钢琴系、声乐系、音乐学系、器乐系等,各个专业依然相对独立,不是从音乐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规律来划分,形成音乐教育学院,而实际上形成了一个规模较小的、专业的“音乐学院”,区别仅仅是师范院校多开设了几门诸如教育学原理、心理学原理以及学科教学法的课程而已。
师范性是教师教育的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艺术)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研究专门人才为目的,而师范院校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二者之间培养的目标不同。以往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的模式。其优点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其缺点为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过去的课程设置强调专业教育的纵深发展,必修课偏多,专业选修课不足,限选课多,任选课少。目前,高师的音乐专业学科课程设置相对独立,学生明显存在着学科之间的知识割裂,曲式、音乐史、声乐、器乐各是一回事,学生很少将这些知识与表演性和欣赏性课程内容融为一体。其结果,难免落得一个理论、技术理论和表演技术各自为政的匠人。专业课自成体系,相互之间渗透不够,因而培养出来的师资专业知识面较窄、适应能力较差、学术水平低。教师队伍中存在着搬运工、教书匠、经验型层面的教师较多,而专家型、研究型、反思型的教师较少;游离于教育研究之外的被动旁观者、机械执行者、盲目模仿者较多,而自觉将教育研究作为自己职业生活方式的主动参与者、勇于探索者、积极创造者较少;怀抱着旧惯例,热衷于操作训练,满足于技艺水平的较多,以审美的心态从职业生活中确认生命的价值、体验存在的意义、享受创造的快乐的教师较少。由于培养目标不同、侧重点不同,所以师范教育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具体地包括七个方面:(1)具备正确理解音乐、音乐学科、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课程在学科体系、文化、教育中的位置和特点的能力,并以此为指导进行学科、课程的教学实践。(2)具备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多项音乐专业基本技能、技巧的能力。(3)具备丰富民族音乐和多元文化、学科综合的知识能力。(4)掌握坚实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先进的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6)掌握科学的教学评估理论、方法,具备正确评价自身、他人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状况的能力。(7)具备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传授音乐的能力。基础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本科阶段,仍属于音乐教育专门人才的基础教育阶段,因为在他之后还有硕士、博士阶段,为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目前一些高师院校音乐学科实行的“主修”制出发点是好的,实行一对一的教学,似乎体现了一专多能,但由于认识出现了误差,在实际教学中有的只瞄准了“舞台”,而忘掉了“讲台”过于强调一专而忽视多能。学生毕业后一旦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岗位,面对要会弹、会唱、会讲、会舞、会写、会组织音乐活动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往往表现出不适应。(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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