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拍是音乐时间组织的基本单位。在每首具体的乐曲里,拍子与拍子之间的时间距离,或者说每拍的时间值都是相等的,但各拍的轻重并不相同。当轻重的交替具有某种规律的时候,就构成了节拍。例如,2/4拍的音乐,其轻重关系为强、弱;4/4拍为强、弱、次强、弱;3/8拍为强、弱、弱;6/8拍为强、弱、弱、次强、弱、弱……就像语言的轻重可以传达不同的情感一样,不同的音乐节拍也可以恰如其分地表现不同的音乐风格,而这也是完整理解一首作品的关键之处。学生易犯的通病,就是在练琴过程中非常不重视节拍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音弹对,节奏参差不齐、节拍忽快忽慢都无所谓,最终造成作品的不稳定性。时间一长形成习惯,就会使自身的甄别与听辨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乐曲的严谨性与完整性。因此,加强对节拍的重视,需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节拍器的认识
节拍器是确定节奏稳定、节拍快慢、控制速度的工具。节拍器可以使弹奏更平稳、节奏更均匀;同时使注意力集中,提高练琴效率。钢琴本身是一件庞大而完整的乐器,它可以与管弦乐队相媲美,具有独特的演奏风格。由于和声、复调等内容的复杂性,需要兼顾的东西太多,一些学生在弹奏中就忽略了节奏速度,难的地方速度慢,简单的地方速度快。即使练熟,也会出现“溜”的现象,越弹越快、越弹越乱、随处断和停,最终影响到声音和乐曲的完整性与独立性。这时候就应该使用节拍器做耐心的慢练练习。一段时间后,循序渐进地上调速度,这样节拍慢慢就会平稳而均匀,声音的颗粒性和乐曲的完整性也会加强。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就适时学会正确运用节拍器,更能巩固与加深节奏、节拍与速度的概念。当然节拍器在使用中也要讲究适度,弹奏练习曲时可多用,而弹乐曲时尽可能地少用或不用,以充分表现乐曲的音乐性,否则音乐将显得呆板、机械和无趣。
节奏是乐曲结构的基本因素,也可以说是旋律的骨架,泛指一切协调、平衡、律动。节奏就像是一只船在水面上,它就要随着律动走,船不能离开水。再如,我们人走在月光下,人走影子就跟着走,人停影子也停,绝不能人在走,影子却一点儿也不动,那就活见鬼了,影子也不可能比你走得快。这个音乐一定是如影随形,就是影子随着身体走,身体就是旋律,而节奏就是影子,影子是能看到的,而节奏是看不到的,但用影子来形容节奏说明是很虚的。或者说身体的温度,如果用红外线或其他什么仪器探测,这时能看到身体的四周有一圈红的光,这就是身体散发出的热能,人走到哪儿,这种光就跟到哪儿。这节奏就是随着旋律走的。要做得非常好,这时人们所听到的音乐也是非常美的,很自然的。如果不是这样,就好像影子离开了人。为什么有的演奏听上去就会好听、动人、吸引人,就是因为他处理的这种节奏跟旋律的这种感觉是非常自然的。要学会这种内心自然的感觉。不自然的东西很多,有些外国电影,它想让大家笑,上来一个很漂亮的贵妇人,一说话,用一男人的声音配音。人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让大家发笑。还有可能上来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一说话却用一尖细的人声来配音,也很可笑。这就是不协调。不协调会造成一种闹笑话的感觉,所以一定要找到节奏与音乐协调的东西。节奏在决定着音乐性格的同时也反映音乐情绪,是音乐的脉搏。在快拍子和慢拍子的作品中,节奏会使人产生截然不同的音乐感觉。一些学生在练琴过程中突出表现为节奏感比较差,而他本身并没有察觉。这表明对节奏的熟练程度和把握不到位,内心体验的律动感差。要知道,没有节奏,音乐就没有生命。弹奏中,节奏不稳是容易犯的通病。解决的办法建议如下。第一,伸缩节奏的尺度把握。演奏浪漫主义的钢琴作品,在保持乐曲节奏骨架的原则下,要求节奏自由,可用一些rubato。这个术语在乐谱上常能遇见,但处理rubato时要恰当,要根据乐曲的需要进行,尺度把握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正如音乐的句法就像人们说话的语气一样,心情激动时,说话经常会快一些;情绪平静时,说话就会稍慢。如果rit、rubato用多r,就似说话不流畅,感情表达会受影响。还有rail与rit的意思也不相同,前者从意境表达上说,是慢慢地消失或远去,而rit纯属节奏的渐慢。第二,控制节奏和速度。节奏和速度都是在有限范围内有规律地进行,不能在容易弹奏的段落上加快,而在难度大的段落上就不自觉地放慢,使作品的弹奏缺乏节奏上的整体统一。第三,抓住鲜明的节奏点。节奏是有强弱的,抓住强位音的头,就是抓住了节奏的点。每个拍点都能准时地弹下去,就有了鲜明的节奏点及稳定感。第四,明确作品的节奏要求。作品的每个段落都有明确的节奏要求,虽然演奏中的处理不同,但不能拍子不准,或随心所欲地任意变化,造成弹奏不严谨、不完整,并错误理解作品的性质。(www.xing528.com)
(二)对速度标记的严格遵循
把握与演奏好一首作品的速度,是表现音乐内容的重要手段。音乐作品往往凭借不同的速度来表现不同音乐的性质和风格。速度的含义有两种:第一,指作曲家对作品所要求的速度;第二,指演奏者处理这一速度的方式。一首作品在考虑其速度的时候,既要尊重其乐谱本身的要求,又要根据乐曲的性质和前后关照来确定一个合适的速度。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所要求的速度也不相同。因此,同一个速度标记,在具体的演奏中可严格遵循标记速度或接近标记的速度来进行演奏。在音乐作品中,音乐速度的标记通常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一种为意大利文式,另一种为阿拉伯数字式;前者较为抽象,后者则较为具体。
樊禾心在其论著中指出:“强调作曲家对速度标记的尊重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每一个钢琴教育者都应当对学生反复强调这一点。在速度标记许可的范围之内,可以根据个人的理解和演奏习惯略有上下浮动,但不能超出速度标记的基本范围。”而朱工一先生也特别强调要从实际音乐表现的需要出发:“抒情的不一定慢,激动的不一定快。”“严格的节奏和准确的速度,是演奏任何乐曲的基本要求。”“只有在技巧熟练、理解深入、表现自如的基础上掌握好恰当的速度,才能使乐曲表现得更加动人。”上述观点所强调的对于速度的严格遵守,并不是一种死板的照搬,而是要求我们在处理速度的同时,遵循朴素和自然的音乐基本原则,只要是在不任意篡改速度的基本前提下,做个人自由的处理都应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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