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各个地区、各个亚文化群、城市贫民区的少数民族集团、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反文化分子——所有这些都是不同教育制度的遗产。其中有些制度是美国式的,但更多的是属于外域的、过去时代的制度。
根据最近的人口调查,大约有一千万美国人是在外国出生的,两千五百多万的人其父母是外国血统或混血种。美国国内居民的流动量是巨大的,而且与日俱增。因而,尽管学校一直在起着同化作用,并且为那些能够上学的人提供各种机会,但是,还有许许多多事情仍然需要教育去补救,这有什么奇怪吗?
过去,美国教育界曾发生过某种程度的自吹自擂和招摇撞骗现象。其部分原因是因为有些美国人想借此来自我满足和增强自信,因而,这是可以谅解的。但无论怎样,那种教育理论是在“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全盛时期,由这一运动的高级吹鼓手们漫不经心地“售出”的。现代美国学校教育之“父”——约翰·杜威,生前也转而反对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他曾宣称,他的信从者“将看不到他们焚香膜拜的偶像”。[10]但是,以为崇拜“过程”就能保证进步的时代早已过去。如今,关键的问题是国家向哪里去以及全国的和地方的学校制度怎样才能为国家的进步提供帮助。
为什么明确现代的“美国化”到底是自动进行的还是一个有意识的、反复选择价值观的过程这一点是如此重要?美利坚合众国的整个哲学基础是一种在自由生长、自由实验、互相容忍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欧洲自由主义。美国所进行的“伟大实验”始终就是要在富足中——不是在统一和自动化的情况下,而是在最低的基本的社会主义和经济生活有保障的情况下——建设人类个人事业的基地。原则上讲,而不是从实际讲,这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就是美国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公共生活教育的核心。正因为美国人坚决主张无一致性的平等和互补的差别,并把一切行之有效的品质都看成是“正确的”,所以,美国人的处世方式与过去的唯理智论以及现在的苏联型的标准化均不相同。如今,形成同样的特征似乎仍是头等重要的事情。美国生活中的一些私人决定乃是世界各国报纸的头版新闻。事实上,它们也许是为其他各国人民所作出的决定。
世界上足足一半以上的人口是黄种或棕种人,其余的很大一部分是黑人。其中的大多数人在很大一部分时间里仍处于饥饿状态。因而在他们关注的事务中,即便自由和人权也只占次要地位。工业化似乎是能把他们从奴役和贫困状态中拯救出来的神。他们所知道的美国,不是自由之国,而是物质丰富的麦加。[11]不过,在这方面,苏联与美国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苏联的巨大机器刚刚开始转动,而且也是在一块尚未完全开发的土地上。马克思所宣扬的平等和民主(可能是一种“模棱两可的”理论)对于那些从未弄懂民主真谛的人,无论如何是没有多少意义的。而苏联卓越的科技成就,苏联使千百万人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这一事实以及苏联的学术和科研水平,即使在那些没有共产党渗透的地方,也是令人信服的。在本书的下一章里,我们将讨论苏联所取得的某些令人震惊的成就。对于苏联的成就,只有我们这种模式的民主的敌人,才会徒费时间去加以抹杀。我们还必须把中国、坦桑尼亚和古巴等国的教育和社会实验,当做贫困的发展中国家的典型来探讨。在结束这一章之前,我们还必须再提两个问题:西方的方式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我们这样的探讨对美国人提出了什么问题?
因此,在美国那股吵吵闹闹的自我评价的热潮中,那些最有远见的美国人认识到了其国内的各项决策对于全人类的重大意义。现在,他们还认识到,国内决策与世界决策息息相关。当技术给美国带来的充足物质财富使他们预计到对人类重新估计已有可能并合乎需要的时候,美国人的大胆果断促使他们与欧洲人的设想分道扬镳,并再一次促使他们对自己的各种价值观重新进行评判。最近的一些发展表明:1945~1970年期间的“正常情况”只不过是全国历史发展上的若干阶段而已。因此,美国对世界教育的责任不再只是一个慷慨解囊的问题,或者是一条无利可图的“单向交通”。这种责任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那些忠心的美国人所认真展开的自我批评和改革的过程之中。美国的决定性的进步,很可能有赖于其对学校制度所提供的各种机会的审慎利用。
【注释】
[1]pupil和student都是“学生”的意思,但通常前者指中小学生,后者指高等学校学生。——译者注
[2]美国田纳西州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一大城市。——译者注
[3]美国国会于1979年9月底正式通过了建立教育部的立法。卡特总统任命了洛杉矶联邦上诉法庭法官雪莉·赫夫斯特德勒夫人为第一任教育部长。但里根总统上台后不久,教育部又被取消。——译者注(www.xing528.com)
[4]指为调整学生中的种族比例把非本学区学生接来读书。——译者注
[5]F.M.赫钦斯:《宽敞的红色校舍》,纽约,道布尔德出版社,1959年。
[6]对改革酝酿时期美国教育的叙述、分析和批评,见我著的《美国的社会、学校与进步》,1965年,特别参见该书的112~117、165~166、168~172等页。
[7]R.M.哈钦斯:《教育的冲突》,纽约,哈珀和罗出版公司,1953年,第38页。
[8]英文为lobby,原意是议会走廊或休息室。这里指美国垄断组织或其他部门为使立法或决策为其服务,派说客收买或胁迫议员而设的专门机构。因活动在议会走廊、休息室而得名。——译者注
[9]指有些黑人搞的提倡黑人研究、建立地方黑人政权的运动。——译者注
[10]引自已故杜威夫人与笔者的私人信件。
[11]麦加是伊斯兰教的朝圣地,在沙特阿拉伯西部。——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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