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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验收概论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SL223—1999附录G,共列22项,建议增列两项内容如下。1历次工程验收鉴定书。2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根据2001年3月9日,水利部印发的水建管[2001]74号《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有关“加强质量管理”一节中提出要“建立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共提了四条内容。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基于上述规定,建议在SL223—1999附录G中增列这一项。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验收概论

关于SL223—1999附录G,共列22项,建议增列两项内容如下。

1 历次工程验收鉴定书。

2 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根据2001年3月9日,水利部印发的水建管[2001]74号《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有关“加强质量管理”一节中提出要“建立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共提了四条内容。

(1)对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必须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例如,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的引黄进水口闸门启闭机卷筒砂眼补焊问题,就属于这一性质的问题。还有在2002年12月下旬,某省长江江堤及江岸防护工程竣工验收时,其江堤有一座穿堤引水闸,在闸室上游左翼墙及底板有裂缝,监理和设计单位认为属温度缝且缝宽很小,可不做处理(验收时已埋入水下,看不见了),类似问题应进行备案才对。(www.xing528.com)

(2)质量缺陷备案的内容包括: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原因,对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和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等。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参建单位(人员)必须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

(3)质量缺陷备案资料必须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资料存档。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基于上述规定,建议在SL223—1999附录G中增列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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