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既要检查总结前段工程建设成果,又要为今后工程运行、维修和管理积累整编必要的资料。因此,验收文件、资料准备工作相当重要,也相当繁重。为了能做到完整、系统、准确地搞好工程技术档案工作,使之有利于为工程运行管理服务,水利部于1997年7月印发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该《规定》第6条提出“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进程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1999年7月18日,水利部印发的水办[1999]413号《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中,又重申了这条规定,要求“保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工作同步进行”。这个要求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目前的现状是,必要的甚至是极重要的技术资料、工程记录,大都在个人的小本本里呢!工程一完,人一散,几乎什么也没有了。就拿堤防工程来说吧!重点堤段、险工段,那都是十几年、几十年的老堤了,可又有谁能准确无误地拿出某一个桩号的断面图,说明大堤地基的地质条件、堤身断面尺寸、堤身各种材料的分布和填筑情况以及达到的压实标准呢?汛期抢险,汛后岁修,周而复始,轮回转,在缺乏有效的科学管理条件下,谁能准确地说清楚它的现状呢?我看实在困难。所以,水利部规定这么一条,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希望今后在工程建设中,一定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起码也要给后人留下一点切实可用的资料吧!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要做到这一点。
工程验收的文件、资料,一般分为三类。
第一类,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给验收委员会的文件资料。
第二类,工程验收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www.xing528.com)
第三类,除上述两类外,还有应归档的工程档案资料,当然前两类也在工程档案资料范围之内。
前两类在SL223—1999的附录F和附录G中都列出了明细的目录。第三类资料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附件3中也均列出了详细目录清单。
下面只讲涉及工程验收的,也就是SL223—1999附录F和附录G的资料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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