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部工程划分。分部工程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的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的划分主要应依据建筑物的组成特点和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进行划分。分部工程划分是否恰当,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影响很大。因此,分部工程划分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枢纽工程中土建工程按设计或施工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来划分分部工程;渠道工程和堤防工程可依据设计、施工部署或功能划分分部工程。
(2)在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一般不宜超过50%;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如混凝土分部工程与砌石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一般不宜超过50%。
(3)为了使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更为合理,对每个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数目也要有一定要求,一般不宜少于5个。
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1)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1)合格标准。
①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www.xing528.com)
②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2)优良标准。
①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而且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必须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本条规定中有些影响具体操作的问题,将在第3章和第4章中详述。
②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全格,其中混凝土拌和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该分部工程所含的全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首先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行评定,再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如已成立)复核,并按规定连同填写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中的表03)一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无论是同意或是不同意监理单位的复核意见,原则上均应有反馈意见告监理单位。
对于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同样,质量监督机构将核定的意见再反馈给监理单位。有关“主体建筑物”术语解释问题,将在第4章中详述。
在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时,应对原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检测资料等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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