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管理
(1)《标准》)适用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按年级分为一、二年级一组,三、四年级一组,所有测试项目都为必测指标。
(2)《标准》成绩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3)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4)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5)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6)学年《标准》成绩纳入该学年学生《××职业学院学生体育综合测评》评定指标,并以40%权重计入体育综合测评分。
(7)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须注明免测。(www.xing528.com)
2.安全管理
(1)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院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等相关学院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测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偶发性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由体育军事部具体制定《××职业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全防范与处置预案》。
(2)卫生所、学生处和各系联合开展学生身体健康重点隐患人群信息库筛查和甄别,建立有效协调的配合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3)逐步建立健全校方责任险、学生平安保险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
(4)加强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开展课堂生命安全与临场救护知识学习和教学活动,提高体育教师临场应急救护技能水平。
(5)体育军事部具体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测试安全教育,在每个测试项目前至少有计划地组织2~3次技术培训或专门性练习。测试前组织必要的身体准备活动或在老师督导下安排学生开展自主性准备活动,强调不适宜参加测试学生的免测、缓测政策,积极做好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场地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受测人员的医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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