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校外学校体育管理机制由三方面组成,即国家学校体育行政管理机构、学校体育教育及科研机构、学校体育社会团体(图1)。
图1 我国学校体育校外管理体制示意图
2.我国校外学校体育管理机构职能
(1)国家学校体育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工作指导思想、政策、规划和有关制度,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各种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审定体育教材,审定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计划,组织参加世界性学生体育竞赛,指导体育学术交流,指导学校体育教育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等。(www.xing528.com)
在教育部所属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国家体育总局所属的群体司负责国家对学校体育管理的以上职能外,教育部现行设置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联合秘书处,又具体负责落实和组织全国学生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和各项目协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2)省级及其以下各级学校体育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均设有体卫艺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还设有综合处以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各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设有体卫艺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设有体卫艺股或专门配备体育干部。省级及其以下各级学校体育管理机构主要是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督促、检查、评估有关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学术研究等。
(3)学校体育教育及科学研究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我国各级体育教研部门和科研所是我国学校体育教育、科学研究的主要机构。它们共同承担着对学校体育教育进行研究、指导、培训和咨询工作。
(4)社会团体机构的主要职能。中国学校体育研究会、中国大中小学生体育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应的学校体育研究会以及大中小学体育协会组织等,是我国现行学校体育管理机构的有机组成因素,肩负着对我国学校体育教学、课外群体、业余竞赛和管理进行政策性调研和业务咨询,举办各级体育学术研讨会,举办各级学校体育竞赛,开展体育师资培训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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