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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合唱传统的解构:理念与形态分析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蓦然发现,过去对合唱的种种阐释和规定,已经无法解读当下中国合唱的新现象和新状态。这表明,多元化的中国合唱现状已经从传统的合唱观念中跳了出来。合唱队指的是在戏剧和音乐中相对于单独演唱者而言的一组歌唱演员。有时把合唱团的音乐或者合唱团简称为合唱。我国与西方的一些国家不同,有些是在民间中固定存在的,在极少数的民族地区会有多声部组合音乐,不过大多数是合唱音乐的最初形态,有支声复调。

西方合唱传统的解构:理念与形态分析

近十多年来,中国合唱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人们蓦然发现,过去对合唱的种种阐释和规定,已经无法解读当下中国合唱的新现象和新状态。这表明,多元化的中国合唱现状已经从传统的合唱观念中跳了出来。

我们可以在书本、网络中看到大家对合唱的定义。这些定义不但含义十分清楚,而且有着明确的界定,不过在表述上有着很多相同的观点,正好体现了传统合唱观念在人们心中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印象。下面我们来列举一些合唱的定义。

(1)合唱音乐是“由合唱(唱诗班)演唱的音乐,每一声部有两个或更多歌声。合唱音乐必然是复调的,即由两个或更多独立声乐线条构成”。

(2)合唱曲是供几组人一起做多声部演唱的歌曲,其中每个声部由3个以上的人演唱。

(3)合唱队,唱诗班:①混声合唱队,兼有男声和女声的合唱队。②男声合唱通常只有男声,但有可能包含童声(男童)。③双合唱队是分成两个对等部分的整体,有时不仅分成八部合唱,有时还唱出应答的效果。

(4)合唱音乐的定义是为每个声部都有数位演唱者的表演团体而写的音乐。

(5)合唱队指的是在戏剧和音乐中相对于单独演唱者而言的一组歌唱演员。在古典希腊戏剧中,合唱队系指用歌唱、舞蹈和朗诵形容和解释主要剧情的一组演员。

(6)唱诗班从最早的时期起就从事教堂礼拜音乐的演唱,但在好几个世纪中他们的演唱活动仅限于素歌齐唱。

(7)合唱指的是全体人员演唱多个声部音乐作品的演唱组织。他们的作品被称作合唱曲,演唱者被划分成多个声部,且每个声部演唱的曲调各不相同,但是又可以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8)合唱就是整体歌唱的艺术。在合唱团中,人员分成几个声部,用不一样的旋律一起演唱,这种演奏团队就是合唱团或合唱队,参与的人员称为合唱团员或队员,所表演的曲子是合唱音乐。有时把合唱团的音乐或者合唱团简称为合唱。

(9)大部分人认为,只要是一群人的歌唱就是合唱团,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像上述这样的歌唱只能叫作日常歌咏或者群众的歌咏活动。合唱团则与其不一样,它是有组织的一个集体,又分为几个声部的小组且人员数量超过3人。通常合唱有同声合唱和混声合唱,演奏的方式有齐唱和轮唱及二部、三部、四部等。我国与西方的一些国家不同,有些是在民间中固定存在的,在极少数的民族地区会有多声部组合音乐,不过大多数是合唱音乐的最初形态,有支声复调。和浩瀚无际的音乐比起来,仅仅是冰山一角。

(10)合唱是整体演奏多声部音乐作品的艺术,偶尔有伴奏,偶尔又没有伴奏,通常会有指挥,要求演唱者的音响要统一协调。此外,它还是范围较广、普及性较强的音乐演出方式中的一种。作为合唱艺术表现工具的人声,可以直接表现出作品中的思想感情,给听者以情感的享受和共鸣。

(11)合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声部,各自按本声部的曲调同时演唱一首歌曲。它是一种集体歌唱艺术。广义上,合唱是包含着同声的和混声的齐唱、轮唱、领唱、对唱,以及和声的、支声的、复调的、有伴奏的或无伴奏的一种集体演唱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唱既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群众性歌唱活动,又可以是一种要求较为严格、技巧较丰富的高级声乐艺术,它能够培养人们的音乐听觉和素养,提高声乐演唱技巧。随着国门的打开和各种大赛的举行,合唱艺术的表演已经不再停留在早期的概念,在声音观念、表演形式、评判标准等方面已融入了新的内涵和理念。

上述合唱的定义,存在不一样的地方:有的人认为合唱是不同的人发出相同音调的齐唱;有的人认为合唱是多声部的演奏;有的人则认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参与歌唱;有的人认为必须有3个以上的人参与表演。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观点具有非常鲜明的个人主观因素。

对合唱定义的描述虽然不尽相同,但是最重要的共同点是多声部和复调音乐。这就代表着,虽然参与合唱的人有许多,但是单声部的齐唱不属于合唱的范畴。人们把这种大型的群众共同演唱的齐唱称作歌咏,以此将群体性的歌咏拒绝在合唱的大门之外,并用这种形式坚定合唱定义的纯粹性。

按照霍默·乌尔里奇的观点,“每个声部都有数位演唱者的表演团体”,那么尽管是多声部的合唱,如果只有一个人演唱一个声部,那就同上述规定不符,也就不能称为合唱。由此可以看出,纯粹的多声部,也就是复调音乐也不可以叫作合唱,合唱的定义中还要求每个声部必须达到所规定的人数。

因此,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亚洲等地区的民间歌曲和土著部族的齐唱并不属于合唱。同样的道理,如今比较流行的爵士音乐、乡村音乐流行歌曲的合唱演唱,以及中国原生态歌曲演唱等也都不属于合唱。中国的男声四重唱“八只眼”、女声三重唱“黑鸭子”等合唱团体以及类似的组合式的群体,他们演奏的是多声部歌曲,但是因为每个声部的演唱人数没有达到两人,所以也不能称为合唱,有的艺术家把他们称为组合。我国少数民族的民间歌曲的演唱被称为原生态歌曲演唱,也不属于“合唱”。

如今我国各地区都有人数居多的单声部“群众歌曲”演奏,因为它同合唱定义的规定不相符,不符合合唱的标准,所以被称为“偶然的歌曲演奏”,这种“偶然的歌曲演唱”可称为日常歌咏或群众歌咏活动。如此一来,依据上述“传统的、严格而科学的”和具有强烈的排异性合唱概念的标准,在全球范围内比较流行的群体式歌曲演奏形式都不属于“合唱”艺术,但这并不影响上述歌曲形式被人为地贴上了各种标签,例如流行的、民间的、原生态的等。

可以明显地看出,以前对合唱的定义比较狭隘,有种画地为牢的感觉,同时有强烈的排他性。如果还以此种态度发展合唱,那么一定不符合如今世界和中国合唱多元化的发展状况。

有趣的是,与国内音乐界那些坚守传统西方合唱观念的人相反,2000年的世界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设立的项目形式包括男声、女声和混声,可见在西方国家,组合已经属于合唱艺术。这是因为合唱最开始的形式就是组合,到1430年,合唱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也就是唱诗班或者合唱团。如今全球最顶尖的合唱团,也就是英国的“国王歌手合唱团”(The King’s Singers),人数达到6人;英国的“Voices8”大剧院于2008年8月举行的合唱节上所邀请团队之一就是8人混声合唱;于1992年组建的瑞典“Les Jolies”合唱团就是女声5人组合。

实际上,现在英语中的Chorus这一单词有7种不同的意思:副歌;合唱曲;合唱团;歌咏队;歌舞队;齐声,异口同声(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歌队、合唱队(对剧情加以评论)。这说明,在当今社会背景下,国外的音乐对于合唱的理解比我国更加深刻和广泛,具有更强的包容性。

现在是20世纪以来我国合唱艺术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时期,其表征是合唱成为当下中国文化生活中主流的文化形式。在当下中国的音乐文化中,非专业的合唱群体数不胜数,各地各种不同的合唱都变得更加丰富。合唱之所以深受人们喜爱,不仅在于它已经是当今社会的主流,更重要的一点是参与人数增多,能够让更多的人融入,在表演形式上远远多于其他音乐形式。可以这样说,当今中国合唱的根本特征是音乐本身的多元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现在中国的合唱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合唱既有欧洲传统的专业歌剧合唱,又有交响音乐合唱;既有欧洲古典音乐的合唱,又有大量由民族、民间音乐改编的合唱;既有可以给人类带来娱乐和放松的流行音乐合唱,又有具有明显政治特征的革命歌曲合唱;既有世界性的合唱歌曲,又有少数民族原生态的独特音乐;既有合唱的广场舞曲,又有剧场表演;既有多声部复调性合唱,又有大众化水准的齐唱。

现在我国合唱的表演形式不再拘泥于西方古典合唱那样单一的演唱方式,正在向多元化趋势不断地发展,将歌和舞结合起来、戏曲与歌唱结合起来、话剧情景剧和合唱结合起来等、这些已经引领了世界的潮流。

现在对传统合唱理念的理解已经没有办法解释中国当代多元化的合唱。而且当下中国的合唱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形态,但在分类方式上却十分混乱,五花八门。

有的人按发声方法,将合唱分为西方的美声合唱(含西洋歌剧合唱)、中国民族的合唱、原生态合唱(如“侗族大歌”“壮族歌圩”和新疆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流行音乐的组合(包含摇滚音乐中的合唱)、民间民歌的组合。

有的人根据演唱者的性别和声音特征,将合唱分为男声合唱、女声合唱、混声合唱、童声合唱、老年合唱和群众合唱等。在此分类基础上又根据演唱者人数、规模的大小划分为大合唱、小合唱和组合等。

有的人根据合唱表演形式同伴奏的关系,把合唱分为无伴奏合唱和伴奏合唱,又细分为交响合唱和歌剧合唱等。

有的人按照合唱作品本身的音乐技法,将合唱分为主流性(音乐有调性、旋律、节拍)和探索性(音乐调性多样,有时无旋律,节拍复杂或散态)。

这种分类上的混乱引发了理论上的争论:正统与非正统;科学的发声与非科学的发声;美声合唱与民族发声的合唱;原生态合唱。分类的混乱往往使合唱比赛的评委们解释时面临着尴尬、不知所措的局面。

当下世界范围的合唱和中国合唱多种形态存在的事实说明,任何人都无力把某些合唱形式称为“正统”或“标准”,而把另外一些形式斥为“旁门左道”。(www.xing528.com)

我们认为对声乐,尤其是对合唱的分类是必要的,但也要注意总结各类合唱中的共性因素(即各类合唱“家族相似”的特点)。如果我们能发现并确定共性因素,那么这些共性因素就应该被看作合唱分类的基本尺度、基本原则。

研究认为,各类合唱的共同艺术因素中,首先是人类不同的“声音的色彩”与合唱歌唱给予人们不同的审美感受,其次是合唱的歌声和表演对人们情感冲击的力度,再次是不同的乐音在差异中所达到的和谐程度,最后是合唱作品在创作和演唱中所呈现出来的千变万化的“编织”技艺。

以上的论述充分说明了现在中国的合唱形式正在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我们国家的传统音乐文化不再只是照搬西方古典音乐,而是将歌和舞结合起来,将歌唱与戏剧表演结合起来,有了自己的创新意识,加入了很多多元化的元素,这使中国的音乐艺术能够被更多的国家认识和接受。音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时代的发展,合唱的定义已经没有办法满足中国现在音乐发展的需求了。而中国合唱的多元化打破了传统合唱的观念,对西方传统的一元化合唱概念和形态进行了颠覆和重构

第二,后现代文化观念下合唱音乐概念本身的多义性即不可确定性。

人文学科来说,任何通过理性抽象出来的概念都有着不可克服的片面性和不完全性。因为在人类的思想领域,所谓“同类的事物”都是以“家族相似”的方式存在,它们只有相似性而没有总体上的同一性

20世纪西方分析哲学的奠基人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他早期的哲学思想论著《逻辑哲学论》中说过:“凡是能思考的东西都能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言说的东西都可以清楚地言说。”他根据这一观念划定了哲学逻辑语言的言说范围。美学和艺术因为不符合逻辑语言的标准而被排除在哲学思考之外,被划入了“不可言说”的神秘领域。维特根斯坦卓越的智慧在于他看到了美学与艺术的非逻辑性、非“纯粹理性”的性质。他认为,美不是物质固有的属性,而是人心性的判断。从理性逻辑的观点看,人们根本无法对“美”做出任何精确的规定。从哲学逻辑语言的角度来说,美“无意义”,任何种类的艺术都无法被准确地解说。因此,他把对美和艺术的研究排除在哲学的逻辑范围之外。

在维特根斯坦哲学发展后期,他的哲学把我们生活的日常语言也就是非逻辑语言当作出发点,指出日常用语与逻辑语言存在的差异。不仅如此,他主张的“语言功能主义”观念把哲学从狭隘的逻辑语言拓展到了日常生活中,这就让有诗意的、日常模糊的语言在哲学的发展中确立了重要的地位。由此,维特根斯坦猛烈地批判了西方传统的关于美的“本质主义”观点。他指出:“‘与美学相联系的、最重要的可能是所谓的审美反应美’不是人们所谓的‘事物本身’之美。”

维特根斯坦认为审美和艺术活动正像游戏一样。生活中的游戏有很多,方法不同,特点各异。“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东西什么是共同的呢?我们不可以说一定存在什么共同的东西,不然就不可能被称之为游戏。如果这样,那么我们就应该看看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共同的东西。”之所以这样说,那是因为我们对事物进行观察时,根本无法发现事物拥有的共同性,而只能看到它们的相似之处和亲缘关系,甚至是一套完整的相似和亲缘关系。这种观察得到的结果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相似的关系网络,各部分相互重叠、交叉。这种相似有细节上的,也有总体上的。

维特根斯坦在游戏语言实验过程中发现,无论是艺术活动还是审美活动,都具有“家族相似性”。他的“家族相似论”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人们在理解审美和艺术含义的时候犹如某个相似的家族。在同一个家族中,尽管其中的成员各不相同,但他们在不同的体貌和身体部位上有许多相近、相同的地方。同样,大家在讲解美和艺术的时候,所提到的词语大部分是相同的,所以无论对美和艺术有着怎样的理解,无论用怎样的语句表达,它的终端都处于开放的状态,即允许用新的例子、新的词汇表达,由此人们对美与艺术的感受和体验也就可以无限地延伸。人们对音乐艺术的感受和理解同样如此。

(2)各门类艺术之间都有着家族的相似关系。从古至今,人们对艺术的定义虽然多种多样,但是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比如,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会关注到某个诗人的诗歌的独特性,有时候你会发现,你喜欢的音乐家的风格与你喜爱的诗歌风格有相似之处。

(3)在相同的时代和文化背景下,不同的审美活动和艺术之间存在着相似性。也就是说,处于同一时期的审美和艺术风格存在着“家族的相似性”。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的绘画有着不同的风格,而且各有各的技术特点,但他们的绘画作品全都体现了文艺复兴繁盛时期艺术方面的共同特征。我国唐代的佛教雕像虽然出自不同的工匠之手,都有着自己的特点,但是其宁静、祥和、圆融、丰腴的形象同宋代佛教雕像的风格有很大的不同。

站在后期现代主义哲学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发现在世界音乐历史的舞台上,并没有任何一个对合唱的定义可以概括现在合唱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音乐是一门古老的艺术,它经历了时间的变迁,现在已经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无论是声乐艺术还是声乐学习,都是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声乐中较为重要的演唱形式为合唱音乐。无论是艺术学还是音乐学,都在人文学科的范围内,都具有人文学科的基本特点。这两者最突出的美学特征是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感情具有模糊性、诗性、多义性和不确定性。在欣赏音乐作品时,它带给我们的思想感情以及传达的美感是不能用量化统计的方法确定的,乐器和人声也无法用上述方法确定哪一个更加优美。即便是同一个人唱同一首歌,每一次的效果也是不同的,是不能完全重复的,这就让演唱和演奏等充满了不确定性。此外,每个民族对音乐的审美都是不同的,在技巧方面也各有特色,所以我们没有办法评判哪一种音乐更美,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评判音乐好坏的统一标准,也没有办法建立统一标准。

相较而言,以数学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等学科,其总体特点就是确定性和精准性。任何门类科学研究都具有可以不断重复的特点,可以用同样的实验方法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科学研究要求精准性,这种精准性可以通过数学量化表达。科学研究可以公式化,可以模型化。科学就是在不断地追求精准化、确定性中得到发展的。

有人主张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文学科,分析和研究美学、艺术,在音乐中强调用“科学的”美声唱法训练发声方法,以此规范声乐的审美标准,或用“科学的”审美规范合唱。这可以说是瞄错了枪靶,找错了对象。

第三,开放性、包容性是中国合唱音乐发展的必然趋势。

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福柯认为:“世界的意义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不可计数的意义。人们解释世界的方式是无限的,我们面对一个现象应当寻求多样的解释。透视世界或现象的角度愈多,我们的解释和知识就愈丰富深刻。”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家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不可能的。可能性是最有生命力和最有希望的事物。”“‘可能性’既然是可能的,就意味着它永远是不确定的、可变动的、可更新的、无定向的、模糊的,因而是最具有潜力的。”

我们都知道,合唱在欧洲已经发展了上千年。古典的合唱艺术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宗教的弥撒曲、经文歌以及世俗“牧歌” “尚松”等合唱。它从单声部合唱向多声部合唱转变,再发展到歌剧和交响合唱。作品的多声部合唱中和声与对位结构比较复杂,声乐复调的演唱形式较为突出,这些都是形成欧洲合唱艺术的传统。不过,每种艺术形式不仅是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手段,还能限制和分割思想情感。当传统的西方合唱发展到近乎完美的程度后,这种形式就会渐渐成为“范式”或者“模式”,进而转变成一种约束和樊篱。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西方合唱更是演变得缤纷多彩,新的合唱形式不断涌现,不断突破传统合唱形式的分割和限制。中国古典美学“不法之法”的艺术创造原则认为艺术创造“没有规则”,“不预设规则就是艺术创造的规则”。艺术创造是自由的,艺术形式是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任何固有的形式必将被突破,任何僵化的理论必将被超越。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利奥塔认为,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基本精神就是艺术家和作家们没有规则地工作,而且是为了实现未来即将被实现的那些原则。

同其他的音乐艺术一样,合唱的发展状态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可能性。在面对持续发展的现代合唱艺术时,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和规定合唱不就显得很不合时宜吗?

什么是传统的西方合唱音乐根本的美学特征?我们的观点就是不同的人声咏唱相互统一。在这里所提到的“统一”,就是在各种差异中逐渐地趋向和谐。差异是事物存在的根本,这是哲学辩论法理论中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有差异,差异即“多”,统一与和谐即“一”。在合唱中,“多”和“一”所达到的和谐是我们所要追求的。不过两者又有区别,和谐是变化且短暂的,差异是连续且固有的。合唱艺术就是表现声音连续运动的状态,其表现为差异—和谐—新的差异—新的和谐。合唱以差异的人声为主,依据和声、对位等方法“编织”出不同风格和难易程度的复调乐音。复调合唱作品的创作与演唱就是在大量差异性运动中不断地构建运动中的和谐与统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和西方现代主义音乐家认准了西方传统合唱的美学特征,他们对传统合唱音乐追求“和谐”的美学原则产生了质疑。他们把“差异”的意义无限放大,把“差异”绝对化,让“差异”代替“和谐”;他们用“不和谐”的和声、“不协和”的音符,甚至用噪音对付协和的乐音;他们用“不和谐”反对和取代“虚假的和谐”。

我们可以看出,合唱音乐的主要特征并不是人数的多少、声部是如何发音的、复调是如何运用的,而是合唱的差异是否明显,能不能让这种差异在合唱过程中达到和谐,以及合唱的乐音是否能体现出千变万化的“编织”技艺与智慧。世界上每一种合唱形式都有着很大的不同,从哲学的角度思考,不同类型的合唱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合唱音乐对美学的标准是十分广泛的,是具有开放性的,也是具有极大包容性的。正确的美学标准不应该具有排他性。针对同声部的齐唱而言,做到整齐划一就可以说是和谐,这也是和谐的一种样态。评价合唱音乐的标准是在“多”和“一”的动态发展中,统一与和谐所达到的程度和音色美的程度。像我们说的复调的多个声部、和声以及对位织体的复杂等方面,只是合唱难度系数表现,并不能衡量合唱是不是“真正的合唱”或“更高一级的合唱”。

从“后殖民主义”文化批评的角度看,那种坚持传统的合唱理念认为只有“声部众多”“和声复杂”“复调丰富”的才叫作合唱,其他的合唱形式都不能叫作合唱,其思想观念的背后正是西方传统的“欧洲中心论”在作祟。中国现代合唱来源于西方古典合唱。尽管殖民主义早已不复存在,但它带来的西方音乐文化影响力在曾经是“半殖民地”的中国依然深厚。我们应当看到,反对“欧洲中心论”的一元化音乐观念、主张多元化的音乐观念正是世界范围内掀起的新的音乐文化思潮。

当下,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中国合唱的状态,更重要的是陈旧的合唱观念。知识理论是灰色的,但是生命之树却是常绿不枯的。中国的合唱现状是传统的合唱理念没有办法限定的,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对合唱艺术的观念,用新的思想和观念对现有的合唱现状进行解释。如果我们可以用宽广的心胸和海纳百川的耳朵接纳过去所发生的事情,并将这种态度放到对待音乐发展道路遇到的困难上,那么我们在音乐道路上的发展会越来越顺利。

当代美国著名音乐史学家汉森曾经说过,21世纪的音乐必然是多样化的,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假如我们承认世界上任何一种风格以及体裁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那么这虽然不代表我们要同等程度地喜欢所有的风格和体裁,但是会增加我们从不同艺术中得到愉悦和快乐的可能。

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化是当下中国合唱音乐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下中国合唱的“去中心”趋势既要去掉过去的“欧洲中心论”思想观念,又要去掉狭隘的、以“民族本位”或以“政治本位”为中心的合唱观念。

“去中心”是为了更好地确定中国合唱音乐的多元化地位,即“无中心”或“多中心”。只有做到“去中心”,才能开放式地发展中国多元化的合唱。中国合唱的多元化、多样化的目的是什么呢?第一,从中国合唱的特点出发,展现人类合唱声音的丰富性、音色的复杂性和风格的多样性。第二,重点在于多种方法、技巧、风格之间的互渗与融合,通过亲身体验和实践,找到可以把情感和思想完美表达出来的纯美声音。

合唱的精髓在于创造出动态的和谐之美,尽可能挖掘出人类的声音之美。它具有可听性—悦耳之美;具有可唱性—人们只有不断地、反复地咏唱,才能够体验美的歌声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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