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而言,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开发就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的产品开发。这主要体现在传统美术和传统手工技艺类遗产的开发上。产品类的开发首先需要进行规模化经营,其次是对产品本身内涵和外延进行多层次、多梯度开发。苑利和顾军在专著《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就将这种产品开发划分为5个不得不考虑的梯度。
产品一度开发是依照原来的样子进行原汁原味的复制过程,如无锡惠山泥人中的阿福、凤翔泥塑、杨柳青剪纸等,还有传统医药中的中药配方,这种一度开发主要是将产品从家庭作坊式生产纳入规模化经营中,使其获得统一的标准和质量品质的保障。
产品二度开发,是指在产品制作原料不变的条件下,根据市场需要和审美需要,实行的变量开发。例如:一些戏剧脸谱被制作成工艺挂件,以满足现代人对室内装潢的需要;阿福作为无锡市地域标志性文化,可以通过放大的方式,做成大型城市雕塑,成为无锡的城市符号;还有传统中药因为其熬制不便,而通过现代科技将其制作成冲剂形式,直接冲泡饮用而丝毫不影响药效;将甘肃庆阳的香包在原有基础上放大,与现代装饰相结合,成为家居的挂件。
产品三度开发,是指在保留原有形态的基础上,对产品的制作材料以及体积大小进行同时改造。这种改造多是因原料不足或者出于环保角度的考量,而不得不对其材料进行更换;或是因为产品体积携带不便,如某些泥塑、石雕产品,而造成销售困难。同时这样的改造也有效地更改了产品生产的成本价,使其在价值上发生变化。比如传统的象牙雕刻,由于对野生动物大象的保护,则不得不以其他动物的骨骼来替代象牙。(www.xing528.com)
产品四度开发,是根据“去粗取精”的原则,在保留遗产精华部分的基础上,对其实施选择性开发。这类在民间文学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比如迪士尼电影《花木兰》并没有完全依照原版故事情节进行编剧拍摄,而是截取原故事中的木兰形象和“孝道”的文化母题,进行了故事的再创作,这样既保留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母题和文化内涵,也使其制作出的影视产品更具有大众传播时代的时代性和消费性,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与喜爱。
产品五度开发,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进行的深度开发,这种开发在理论上没有离开原有产品,但事实上新产品已经同原产品相去甚远,这就需要专家学者在产业开发过程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和外延进行更深度的挖掘,以期在原有的文化内涵中获得新的文化元素和新的视角。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创意产业的结合正是在此方面进行的尝试。如对钧瓷开片声音的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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