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乐器色彩斑斓,各具特色。其品种之多,繁如星宿,浩如烟海,为各国之冠,无与伦比。它们是中华民族音乐宝库中的瑰宝,是世界音乐文化的珍品。
按其不同的形制、材料以及演奏方式、振动形式等情况,我国的乐器分类法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以乐器的制造材料分类
远在周朝,我国的乐器品种已经很多了,见于记载的乐器有70余种,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记载有29种乐器。乐器的增多就有了分类的必要,于是,就产生了我国古代最早的分类方法—按其不同制造材料的分类方法,即金、石、土、木、革、丝、匏、竹等八种。这种以制造材料分类的方法,史称之为“八音”分类法,具体如下。
金:钟、铃、钵、钰等。
石:石磬、玉磬、鸣球等。
土:埙、缶等。
木:板、柷、敔等。
革:鼓、鼗等。
丝:琴、瑟、筝等。
匏:竽、笙等。
竹:籥、篪、箫等。
在当时乐器还不算太多的情况下,“八音”分类法还是可行的。它说明我国在古代对乐器已经有了相当的研究,这种“八音”分类法一直沿用到清代。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乐器不断增多。尤其是“丝绸之路”的开通,各民族相互交流,使我国吸收了很多外国乐器,并创造出新的乐器。那种以乐器的制造材料来分音的方法,早就名不副实了。
(二)按乐器演奏形式分类法
这是近现代在参照欧洲管弦乐队分类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乐器情况而形成的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不同的演奏方式将其分为吹、拉、弹、打四大类。
④打击乐器:鼓、锣、板、钹、铙、云锣、梆子、木鱼等。
这种依乐器的演奏方式分类的方法,能够基本概括出各类乐器的音色和功能,比较简单明细。因此,在演奏与创作中,常常采用此种分类法,但它却不能标出乐器的分类原理。
(三)按乐器振动形式分类法(www.xing528.com)
1.体鸣乐器
体鸣乐器是以激振器物的整体而发音的一类乐器。因制作材料、形制、结构以及演奏方法的不同而音色各异。其演奏性能和表现力极为丰富。体鸣乐器依质料有别,可分为金属和竹木两小类。
①金属体鸣乐器:编钟、云锣、铙、钹以及壮、苗、侗族的铜鼓,傣族等少数民族的锣等。
②竹木体鸣乐器:梆子、南梆子、木鱼和一些少数民族特有的竹木体鸣乐器等。
2.气鸣乐器
气鸣乐器是以气流激发空气柱、簧片或两者偶合振动而发音的一类乐器。其因形制、结构和材质的不同,音色独特,表现力丰富。此类乐器一般都能吹奏旋律,有的还能奏出和声。气鸣乐器根据激振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吹孔、单簧和双簧气鸣乐器三小类。
①吹孔气鸣乐器:坝、排箫、箫、笛子及维吾尔族的卡尔奈依等。
②单簧气鸣乐器:笙(各类笙)以及苗族的芦笙、哈尼族的巴乌等。
③双簧气鸣乐器:大小唢呐、管子、维吾尔族的皮皮、朝鲜族的细筚篥等。
3.膜鸣乐器
膜鸣乐器是以激发、张紧膜面而发音的一类乐器,亦即各类鼓。其因形制、结构和演奏方法的不同,音色各异,在各种民族、民间乐队中,音响洪亮、气势磅礴,常常起到渲染气氛的作用。此类乐器可分为双皮和单皮两小类。
①双皮膜鸣乐器:大鼓、堂鼓、战鼓、排鼓及朝鲜族和壮族的长鼓等。
②单皮膜鸣乐器:板鼓、八角鼓、维吾尔族的达卜和傣族的象脚鼓等。
4.弦鸣乐器
弦鸣乐器是以激发、张紧琴弦而发音的一类乐器。其因形制、结构、材质和琴弦质料的不同,音响各具特色。此类乐器既能演奏旋律,又能奏出和弦,绝大多数可用于独奏。其在民族管弦乐队和民间器乐合奏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弦鸣乐器因激振方式不同,可分为弹拨、弓拉和打击弦鸣乐器三小类。
①弹拨弦鸣乐器:古琴、古筝、琵琶、阮(大、中、小)、三弦、柳琴以及维吾尔族的热瓦普、哈萨克族的冬不拉等。
②弓拉弦鸣乐器:高胡、二胡、三胡、中胡、京胡、板胡、坠胡,以及蒙古族的马头琴、四胡,维吾尔族的艾捷克,壮族的马骨胡等。
③打击弦鸣乐器:扬琴以及少数民族的锵(即扬琴)等。中国民族器乐是指中国各民族传统乐器演奏的民间音乐,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表演形式的不同,分为独奏乐和合奏乐两种。清末以来,我国普遍将民间乐器分为吹、拉、弹、打四大类。由于打击类乐器较少作为独奏乐器,所以独奏乐器一般有吹奏、拉弦和弹拨三大类。合奏乐以乐器组合的方式分类,可分为纯粹用锣鼓等打击乐器的清锣鼓乐、由各种弦乐器合奏的弦索乐、用吹管乐器与弦乐器合奏的丝竹乐,以及由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合奏的吹打乐等。不同的乐器组合、曲目和演奏风格,形成了我国民族器乐多种多样的乐种。
我国的民族器乐广泛吸收了民歌、戏曲、曲艺等多种民族民间音乐艺术形式的滋养,并与之共生共存、相互促进。勤劳智慧的古代先民经过了长期的创造,为我们留下了多种多样富有特色的民族乐器和器乐演奏形式,以及大量优秀的器乐曲。我国的民族器乐真实地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思想感情和审美趣味,长久以来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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