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是在近现代才出现的一个概念。在1840年以前,所谓中国音乐就是指中国传统音乐。鸦片战争以来,西学东渐,在西方音乐文化的影响下,不少中国人在学习西方音乐的技术和基础理论以后,按照西方音乐的技术和理论创作出来的音乐和中国古代音乐在各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中国音乐”一词的含义也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其中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世代相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
在现代汉语中,“中国音乐”不仅指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而且也指中国人借鉴西方音乐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为了把具有中华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和接受西方影响后创作出来的新作品加以区别,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人们便用“国乐”来特指从古代传承下来的、在近代又有所发展的音乐,而用“新音乐”来特指那些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乐者所写的、较多地借鉴了西方音乐体裁形式和音乐形态特征的音乐。这里的“国乐”就是“中国传统音乐”。因此,中国传统音乐是和中国新音乐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和新音乐是相辅相成的。(www.xing528.com)
传统音乐和新音乐的区别主要在于音乐形态特征的不同。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学堂乐歌,因其音乐形态特征更多是从西方音乐中借鉴而来的,因此不属于中国传统音乐的范畴;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是民族音乐作品,但因其表演形式不是中华民族所固有的,所以也不属于中国传统音乐。反之,由于采用了中华民族固有的形式和形态特征,比学堂乐歌产生更晚的,如北京琴书、陇剧、吉剧等剧种和曲种,都属于中国传统音乐的范畴。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流波曲》也属于传统音乐,因为他们的形式是本民族固有的,其音乐形态也具有本民族的特征。
中国传统音乐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与别国不同的带有体系性质的规律和特点。从律制、音阶、宫调等基本乐学和乐学理论,到更大范围的形态特征、哲学基础、文化传统以及民族思维方式等,中国传统音乐都有自己的特殊规律。这些规律是中国传统音乐区别于他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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