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独特之处在于它的“非物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的传承和延续没有固定的物质凭依,它是人对“无形文化”的传承。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直接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制作等传承工作,并愿意将自己所知道的相关知识与技能传授给后人的自然人和群体。传承人有个人、群体和团体之分,不管怎样,其传承的事项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历史、艺术等价值,他亲自参与了传承的事项,并愿意将这些知识、技艺和技能传授给他人。但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由于传承连续的断裂,传承人的“老年化”等因素而使得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局面。
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运用适当的手段阻止或延缓“传承”的中断,换言之,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就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而这一系列手段中最重要,也是最迫在眉睫的,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大量的人才,这是保护和传承工作得以持久进行的保障。事实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应该仅指那些直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人员,还应该包括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员,这些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充当辅助和后备的角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同样离不开他们,他们一起担负着“传”与“承”的双重任务,我们可以把他们归为“服务类传承人”。(www.xing528.com)
现如今,文化如果需要生生不息而不被淹没在时代的大潮中,只靠政府人为的保护并不是长久之计,最理想的状态其实是将文化与时代结合在一起。比如很多地方将本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博物馆、教育及城市形象宣传结合等,这些举措都力图结合媒介和区域发展的现实,在传统文化中重新注入新鲜载体,让其重新呼吸,焕发生气。这些结合都需要除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技能之外的诸如营销、策划、宣传、旅游、服务等领域的多方面人才。如何吸收或者培养这些方面的人才?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通过政府的支持或者依靠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魅力将这些领域的人才吸纳进来,向他们进一步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和保护意义,让他们参加并学习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他们承担起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使命;二是让本身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才通过学习和培养,掌握如营销方面的技能和观念,使他们一方面不放松对技艺的传承,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自己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出去,让其他民众受益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社会。
这两种形式都需要加强对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产业结合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毫无疑问,在结合的过程中会出现矛盾、冲突和不合,这需要不同领域的人才互相沟通和理解,决策者也需要用长期战略的眼光和冷静理性的思考,做出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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