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计算机基础教育的现状和问题,需要首先研究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历史。在历史背景下重新审视中外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寻找借鉴之处。
1.6.1.1 我国计算机基础教育发展历程
我国高校的计算机基础教育主要经历了5个阶段:萌芽阶段、起初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和提高阶段。
萌芽阶段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该阶段的计算机基础教育以介绍一些计算机发展史和硬件基础知识为主,并开设了一些算法语言课。
80年代初,随着PC机、操作系统以及BASIC语言软件的出现,计算机基础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进入了初始阶段。国内理工科院校纷纷为非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开设了计算机课程,目的是解决科学计算和数据管理问题。在此期间,谭浩强教授等出版了《BASIC语言》;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成立,并在1985年提出了计算机基础教育要分成4个教学层次,即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微型机系统的操作与使用、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软硬件基本知识、结合各专业的计算机应用课程。
90年代,随着工科计算机基础课程指导委员会和文科计算机教育指导小组的相继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开始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计算机基础教育,这时计算机基础教育进入了形成阶段。1997年教育部发布的155号文件,全面提出了对大学生进行计算机基础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内容,并提出了计算机基础教育要分成3个层次,即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发展阶段是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教育逐步开始规范,许多学校成立了计算机基础教学部或教学研究机构,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内容也开始变得丰富多彩,除了计算机发展史、程序设计语言的学习外,增加了Word、Excel、PPT、网络知识、网页制作、电子邮件、多媒体技术等内容,有些专业还开设了“C++”“Java”“数据库技术”“数据结构”等课程,形成了现在的计算机文化基础的教育模式,即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计算机程序设计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内容。
21世纪以来,计算机基础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入到提高阶段。教育部2004年正式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几点意见”的《计算机基础教育白皮书》,使得计算机基础教育在高校的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教学条件也有了较大的改善,教学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形成了稳定的师资队伍和有力的研究团队,教材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1.6.1.2 美国计算机基础教育发展历程(www.xing528.com)
国外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几乎经历了和我们一样的历程,但是它们起步较早,发展速度快,其中,美国是世界上开展计算机教育、网络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最早的国家。这与其科技、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的领先发展密切相关。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开始大范围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育,并且持续到80年代,主要课程有“程序设计”或“计算机文化基础”以及各种工具软件的使用。据1985年的一个调研表明:60%的大学新生有半年以上的计算机学习经历。其主要源于美国的中学计算机教育发展迅速。到了80年代中后期,美国的计算机普及教育发生了思路上的转变。其1989年发表在ACM的一篇文章提出,新一代的计算机文化基础应该是一个面向原理的课程,即建议计算机基础教育应当讲计算机的原理课程和代表计算灵魂的算法课程。另有思路认为,高校的计算机基础应该讲述“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通晓”课程,其目的是让学生具有获取和维护各种数字信息的能力。
80年代中后期,许多大学开始为非计算机专业开设“计算机导论”课,该课程开设的总体目的是介绍计算机的工作原理和几十年来取得的成绩,最大限度理解计算机的能力和局限。其主要内容包括程序设计、软硬件等基础,也包括如程序时间复杂性、并行体系结构、不可计算性和人工智能等一些提高内容。学生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编程练习、电路设计问题、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手工仿真编译程序、研究程序的执行时间、并行机的程序设计、不可计算性证明和一些人工智能系统的手工仿真。
由于美国教育行政实行地方分权制,各地都有教育自主权,教育的目标、内容、课程、教科书等因地区而异,信息技术教育也呈现多元化格局。为此,美国十分重视国家统一标准的研制工作。在信息技术教育方面,1985年,美国科学促进协会(AAAS)发起了有关教育改革长期规划的研制工作,聘请了400位国内外著名的科学家、教授、教师、管理人员,用了近4年的时间于1989年完成并公布了题为《2061计划:面向全体美国人的科学》。该计划对美国信息技术教育发展的意义在于:一是将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纳入科学教育体系中。二是把提高全民的“科学素养”作为科学教育的首要目标和解决教育问题的主要办法。这为“信息素养”概念的拓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对实行地方分权制的美国教育体制而言,建立了一个学校教育改革的统一规划和标准。
1998年,美国全国图书馆协会和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制定了学生学习的九大信息素养标准:能有效地、高效地获取信息;能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能精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能探求与个人兴趣有关的信息;能欣赏作品和其他对信息进行创造性表达的内容;能力争在信息查询和知识创新中做得最好;能认识信息对民主化社会的重要性;能实施与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能积极参与小组的活动来探求和创建信息。
作为信息素养理论和标准的一种发展,1999年,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推出了题为《信息技术通晓》的报告。该报告所提出的“信息技术通晓”超出了计算机基本能力的传统概念,它要求人们能够广泛地理解信息技术,能够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富有成效地运用信息技术。该报告将“信息技术通晓”分为暂时性技能(Contemporary Skills)、基础性概念(Foundational Concepts)和智力性能力(Intellectual Capabilities)3个方面。
此外,2000年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ISTE)联合有关团体制定了《国家教育技术标准》。其中的“全体教师的教育技术标准”和“全体学生的教育技术标准”,详细规范了师生信息技术知识与能力的基本构成和要求,对美国信息技术教育和教育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一体化促进作用。
无论是信息素养还是信息技术通晓,它们的本质都非常关注问题解决,将信息技术作为问题解决和决策的工具,不是简单的学习,而强调其工具论,把信息技术作为处理信息的工具、问题解决的工具和交流协作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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