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汉时期的县
敦煌、龙勒、效谷、广至、渊泉、冥安
敦煌县
县名,西汉置。大约在元鼎四年建(前113),时属酒泉郡,敦煌建郡后归属敦煌郡。汉以后历为敦煌郡或沙州治所,新莽改县名敦德亭,东汉复旧名。永初元年(107)诏置西域副校尉于县城。李暠建西凉国,以县为都城,城内建恭德殿、谦德堂、靖恭堂、嘉纳堂,并修筑城周旧塞。嘉兴四年(420),沮渠蒙逊灭西凉,郡人迎太守李恂入县城,推为凉州刺史。次年蒙逊屠敦煌城,人户大减。北魏时,县隶敦煌镇。北周并敦煌、效谷、龙勒、平康、东乡、鸣沙诸县入本县,更名鸣沙县。隋大业二年(606)复旧县名。 入唐,敦煌作“燉煌”,仍为沙州治所,城内坊巷纵横,现知坊名有永宁、修文、定难、临池、政教、儒风、乘安、大贤、钦贤、怀安、修仁、释教、取国、旌坊、兴善、信义等。县下领十一乡。永徽元年(650)并寿昌县入本县为乡,是为十二乡。乾封二年(667)寿昌复立为县,神龙元年(705)前后增设从化乡,开元二十六年(738),又省寿昌县入本县为乡,是为十三乡。大历元年(766)吐蕃陷凉、甘、肃诸州,河西节度使徙治本县。大历十一年(776)吐蕃占瓜州进攻本县,兵马使阎朝守城十年。贞元二年(786)城陷,吐蕃统治六十余年,改乡里为部落。大中二年(848),张议潮起兵推翻吐蕃统治,建归义军节度使,使衙治县城,辖十一乡,省原悬泉、从化二乡,寿昌乡复置为县,新设赤心乡。天祐三年(906)张承奉建“西汉金山国”,都县城。宋景祐三年(1036),西夏灭归义军曹氏,敦煌县隶于西夏沙州监军司。元代隶于沙州路。明初地属沙州卫,不久废弃。清雍正元年(1723)置沙州所于敦煌县城,清雍正三年(1725)升为卫。乾隆二十五年(1760)改沙州卫为敦煌县,隶安西同知,二十七年(1762)改安西同知为安西府,府治移于敦煌县城。乾隆三十九年(1774)于渊泉县置安西直隶州,敦煌县又隶于该州。民国二年(1913)敦煌县隶于安肃道,民国二十五年(1936)又隶属于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本县地受党河与疏勒河水灌溉,成为戈壁沙漠中的绿洲。由汉魏至唐宋,北临匈奴、突厥、回鹘、党项、蒙古,南隔三危、龙勒诸山与吐谷浑、吐蕃等族为邻,西逾流沙与西域诸国相通。县西北一百八十里有汉玉门关,出关往车师、龟兹等地。县西南一百五十里有阳关,出关往楼兰、于阗等地。西北通西域二道,经二关总控于本县,成为古代中国通向西域的门户,亦为各族经济文化交汇的要邑,历代居民具有多种民族成分特点。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县内关、塞、烽、驿众多,宗教文化兴盛,尤以佛窟寺为最,县东南五十里莫高窟即十六国至宋元佛教文化艺术代表。
(陈国灿)
龙勒县
县名。西汉置。汉时因暴利长于渥洼水收龙马以献汉武帝而得名。汉在敦煌县(今敦煌市)西南一百五十里(今阳关镇)。汉魏属敦煌郡,北魏正光六年(525)改名寿昌郡,北周保定四年(564)并入敦煌县。唐重置为寿昌县。
(陈国灿)
效谷县
县名。西汉置。故址在今敦煌城东北四十里 (今转渠口镇定西村),本渔泽障。武帝元封六年(前105),崔不意为渔泽尉,教民垦田,以勤效得谷,因立为县。三国至东晋十六国时期复旧名设县,属敦煌郡。北魏改为郡,隶瓜州(即敦煌)。后周省并入敦煌县。原有残存遗址,于1990年建定西移民村时被毁。
(李正宇)
广至县
县名。西汉置。故址在敦煌城东,今甘肃省瓜州县西偏南,俗名“巴州城”。汉属敦煌郡,新莽改县名为广桓县,东汉复旧名,北魏为常乐郡地,北周武帝省并入凉兴县,唐为常乐县地。
(陈国灿)
渊泉县
县名。讹作“拼泉”,唐撰《晋书》避李渊讳作深泉。西汉置。故址在今甘肃省瓜州县南旱湖垴古城,以地多泉水得名。汉魏均隶属于敦煌郡,北周武帝省并入凉兴县,隋初地属常乐县,唐为晋昌县地。
(陈国灿 李正宇)
冥安县
县名。西汉置。以界内有冥水得名,故址在敦煌县(今敦煌市)东三百里。东南至酒泉四百八十里,为今甘肃省瓜州县锁阳城东北古城。汉魏属敦煌郡,北周武帝省并入凉兴县。隋初,地属常乐县,唐为晋昌县地。一云在锁阳城。
(陈国灿)
(二)新莽时期的县
敦德(亭)、冥安、效谷、渊泉、广桓、龙勒
敦德亭
县名。新莽时置。新莽时改敦煌县为敦德亭,属敦德郡管辖,东汉时复旧名敦煌县。
广桓县
县名。新莽时置。新莽时改广至县为广桓县,属敦德郡管辖。东汉时复旧名广至县。
(三)东汉时期的县
敦煌、冥安、效谷、渊泉、广至、龙勒
(四)三国时期的县
敦煌、冥安、效谷、渊泉、广至、龙勒、宜禾
宜禾县
县名。三国魏分广至县置。故址在今甘肃省瓜州县西北六工破城子,隶属敦煌郡。晋元康五年(295)属晋昌郡。北凉段业分本县属凉兴郡,北魏明帝改置常乐郡。隋开皇初郡废为常乐镇。唐武德五年(622)为常乐县地,并在此地另置瓜州。
(陈国灿)
(五)西晋时期的县
昌蒲、敦煌、冥安、龙勒、效谷、广至、宜禾、渊泉、伊吾
昌蒲县
县名。西晋增置,隶属敦煌郡。故址疑即在今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境内。西晋置昌蒲县,唐五代设紫亭镇。
(李正宇)
伊吾县
县名。西晋增置。寄理敦煌北界。县用伊吾名,地界不在伊吾(哈密)本土,疑在今敦煌市黄渠镇戴家墩古城,唐宋时敦煌所谓“北府城”是也。
(李正宇)
(六)东晋时期的县
昌蒲、敦煌、龙勒、效谷、乌泽、凉兴
乌泽县(www.xing528.com)
县名。前凉置,隶属敦煌郡,后改属凉兴郡。具体位置及含义不详。
凉兴县
县名。前凉置。据《西凉录》李暠“遣宋繇东伐凉兴,并击玉门以西诸城,皆下之”可见,应在敦煌之东,玉门之西。《读史方舆纪要》以为“凉兴城在废瓜州西北七十里”,《甘肃地理沿革图表》将之标在今瓜州县的东边,紧靠瓜州城。
(李正宇)
(七)北朝时期的县
敦煌、效谷、龙勒、东乡、平康、鸣沙
东乡县
县名。前凉效谷县东乡,因地处效谷县东得名。北魏时升为东乡县,北周并入鸣沙县,入唐以后其名不存。五棵树井古城疑为北魏的东乡县城,亦即前凉效谷县东乡的乡城。 《敦煌志》
平康县
县名。北魏置。《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四云:“平康废县,在(沙州)卫西南。”恐误,当在州城以北。唐宋时期的平康乡在城北,南邻敦煌乡,东南邻慈惠乡,东邻效谷乡,北邻洪池乡,西邻洪润乡,西南邻龙勒乡。北魏至北周尝于其地置平康县。
(李正宇)
鸣沙县
县名。北周置,属敦煌郡。因境内有鸣沙山得名。北周武帝保定间(561—565)并省敦煌、效谷、龙勒、平康、东乡、鸣沙诸县置,隶敦煌郡。隋开皇三年(583)并郡入敦煌县。大业二年(606)复为敦煌县。莫高窟第442窟有供养人 “主簿鸣沙县丞张缌”题记。
(陈国灿)
(八)隋代时期的县
敦煌、常乐、玉门(后改会稽)
常乐县
县名。隋开皇四年(584)在北魏常乐郡地置(今瓜州县马圈古城)。
(李正宇)
玉门县
县名。隋置,隶属敦煌郡。在肃州 (今甘肃省酒泉市)西二百二十里,东汉罢玉门关屯戍,徙其人户于敦煌、酒泉间,置玉门县(在今甘肃省玉门市西赤金堡附近),隶酒泉郡。北魏改为郡,属瓜州(敦煌),北周武帝省入会川县。隋开皇十年(590)复改为玉门县,属敦煌郡。唐因之,隶肃州。开元中吐蕃入犯,县废。开元六年(718)于废县置玉门军,天宝十四载(755)哥舒翰奏废军,重置县。
(陈国灿)
(九)唐宋时期的县
敦煌、寿昌、紫亭
寿昌县
县名。原寿昌郡地,在敦煌县(今敦煌市)城西南一百五十里,即今阳关镇寿昌村,俗称破城子。唐武德二年(619)分敦煌县置,隶沙州,并于城内置龙勒府。永徽元年(650)废,乾封二年(667)复置,开元二十六年(738)又废为乡。 建中初(780—783)陷于吐蕃。大中二年(848)张议潮驱吐蕃,复置为县,隶沙州归义军,辖寿昌一乡。“后晋天福十年寿昌县地境”多载县内山川城塞。《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载:“本汉龙勒县……武德二年改置寿昌 (县),因其南寿昌泽为名也。”
注:此名溯源有误,一则北魏早于此地置寿昌郡及寿昌县,寿昌一名并不肇始于唐武德二年。二则,其泽原名渥洼水,之所以改名寿昌泽,倒有可能是因为北魏在此地设置了寿昌郡及寿昌县,渥洼水随之改名为寿昌泽。所以,唐再置寿昌县,乃袭用北魏寿昌郡或寿昌县旧名。
(陈国灿 李正宇)
紫亭县
县名。宋初,归义军曹氏置为县,属沙州。故址在今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境内的党城湾,因境内有紫亭山,其山石皆紫色,故以为名。
(李正宇)
(十)清代时期的县
敦煌县
县名。1644年,清王朝建立。1646年,控制着敦煌地区的吐鲁番国使者向清朝贡,但清统治者当时正忙于稳定内地,暂时还顾不上嘉峪关外的敦煌。直到康熙帝发兵西征平定新疆以后,才于康熙五十七年 (1718)在今甘肃安西 (今瓜州县)、玉门一带为投附的少数民族设立了靖逆、赤斤两卫。雍正元年(1723),始在敦煌设立沙州所。雍正三年(1725),升沙州所为卫。乾隆二十五年(1760),改沙州卫为敦煌县,恢复了从西汉到唐宋时期一直沿袭的敦煌县名,此时的敦煌县隶属于安肃道。此后,直到清亡,敦煌地区的行政建置,未再发生变化。
(十一)民国时期的县
敦煌县
县名。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结束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民国成立后,仍沿用清代时期的敦煌县名,隶属安肃道。县以下的行政建制仍沿清代的隅坊制。民国二十一年(1932),甘肃省政府下令撤销农村的隅坊建制,设区乡,全县设五区十乡。民国二十四年(1935)又并区设联保,实行保甲制。民国二十七年(1938)又取消联保,实行乡镇保甲制。敦煌县下领一镇、四乡、三十一保。一镇、四乡即鸣沙镇(今沙州镇)、和平乡(东)、新安乡(南)、永宁乡(西)、静肃乡(北)。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县
敦煌县
县名。1949年9月28日,敦煌解放。10月7日成立敦煌县人民政府,县名沿用民国时期的敦煌县名。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称为敦煌人民公社。1961年成立敦煌县人民委员会。1966年“文革”期间,又改称为敦煌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革命委员会又恢复为敦煌县人民政府。198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敦煌县改为敦煌市(属县级市),敦煌之名从西汉建县以来沿用至今。
关于“敦煌”之名的解释,历代学者众说不一。东汉应劭解释为“敦,大也。煌,盛也”。唐代李吉甫也释曰“敦,大也,以广开西域,故以盛名”。敦煌学著名研究专家李正宇经考证认为,战国时期的地理著作《山海经·西山经》所载的 “敦薨之山”“敦薨之水”指的就是现在的党河南山和党河,敦薨即敦煌。而“敦薨”为什么称作敦煌,则是张骞在给汉武帝的报告中,为避邪音“薨”而采用同音字“煌”。则“敦煌”可以代替“敦薨”,遂名敦薨之地曰“敦煌”。此后,汉代在此地建县设郡,遂名 “敦煌县”“敦煌郡”。(详见第三章《敦煌名称之考》)
注:以上县名条,是以西汉始设六县开始。本条所解释是汉后历代新增的县名。重复沿用设置的县名,本条一般不再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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